证券代码:301215 证券简称:中汽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1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
2、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6,150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7,030,3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9 %;限售期限为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9月8日(星期四)。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51 号文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2〕218 号文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票 330,600,000股;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322,400,000股,其中首次公开发行中的258,569,659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自2022年3月8日起上市交易。
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991,8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322,400,000股,其中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为258,569,65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55%;有流通限制或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为1,063,830,3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45%。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股份数量为17,030,342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29%,限售期限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股本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派发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形。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
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均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亦不存在违法违规担保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9月8日(星期四)。
2、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6,150户。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7,030,342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29%。
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限售股类型 | 限售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列 |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 | 剩余限售股数量(股) |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 17,030,342 | 1.29% | 17,030,342 | 0 |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五、股本结构变动表
股份性质 | 本次解除限售前 | 本次变动股数(股) | 本次解除限售后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 1,063,830,341 | 80.45 | -17,030,342 | 1,046,799,999 | 79.16 |
首发后限售股 | 17,030,342 | 1.29 | -17,030,342 | 0 | 0.00 |
首发前限售股 | 991,800,000 | 75.00 | 991,800,000 | 75.00 | |
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 | 54,999,999 | 4.16 | 54,999,999 | 4.16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258,569,659 | 19.55 | 17,030,342 | 275,600,001 | 20.84 |
三、总股本 | 1,322,400,000 | 100.00 | 0 | 1,322,400,000 | 100.00 |
注:以上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汽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保荐机构对中汽股份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特此公告。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