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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园股份: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03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8月31日发出通知,本次会议于2022年9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12人。本次会议的召开、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经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出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13%股权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豫园股份”)及其全资子公司海南豫珠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豫珠”)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出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徽酒”或“标的公司”)65,943,800股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份”),占金徽酒总股份的13%,标的股份的拟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9.38元/股,交易总价款为1,937,428,844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截至本公告日,豫园股份持有金徽酒30%股份,海南豫珠持有金徽酒8%股份,两者合计持有金徽酒38%股份,豫

园股份为金徽酒控股股东。金徽酒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简称“金徽酒”,证券代码“603919”。本次交易完成后,豫园股份将持有金徽酒25%股份,豫园股份不再是金徽酒控股股东。表决情况:10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黄震、石琨回避表决,该议案通过。

《股份转让协议》及本次交易的详细信息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股权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0)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9月3日

备查文件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股份转让协议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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