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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信息: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0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之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签署日期:二〇二二年九月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更名前“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信息”、“上市公司”或“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交易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发行及上市情况

2021年9月27日,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信息”、“上市公司”或“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9月2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成都中科唯实仪器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05号)。

2022年1月,公司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UBS AG、上海戊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戊戌价值1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代“铂绅二十七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 浙江宁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聚开阳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尚建身、林秀浩共计9家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数量8,687,541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交易”)。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及限售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类型发行股数(股)锁定期(月)
1上海戊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戊戌价值1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253,9366
2尚建身个人253,9366
3林秀浩个人507,8726
4UBS AG其他1,269,6806
5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1,650,5846
6浙江宁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聚开阳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253,9366
7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代“铂绅二十七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其他507,8726
8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904,0126
9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3,085,7136
合计8,687,541-

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于2022年3月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上述发行对象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限售期自股份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本次交易中公司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之后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因此上述交易对象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2022年9月7日(星期三)起可流通交易。

(二)上述股份发行完成后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总股本变化情况

公司自上述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注销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总股本为197,590,862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84,441,5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74%,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113,149,2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26%。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限售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承诺类别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履行情况

股份限售承诺

股份限售承诺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UBS AG 5.上海戊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戊戌价值1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6.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代“铂绅二十七号本单位/本人参加此次贵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申购,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同意本次认购所获股份自贵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关股份锁定承诺,未转让其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不存在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
证券投资私募基金” 7.浙江宁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聚开阳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8.尚建身 9.林秀浩增股份上市首日起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也不存在对该等股东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9月7日(星期三)。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8,687,5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967%;本次解除限售涉及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8,687,5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3967%。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9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股东名称证券账户 名称所持限售股份总数本次申请解除限售数量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
1UBS AGUBS AG1,269,6801,269,6801,269,680
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君享永熙单一资产管理计划431,691431,691431,691
财通基金-盈阳二十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财通基金天禧定增盈阳4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50,78750,78750,787
财通基金-信银睿泽1号定增私募投资基金-财通基金信银睿泽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50,78750,78750,787
财通基金-来涛-财通基金玉泉定增138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50,78750,78750,787
财通基金-倪力鸣-财通基金征程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15,23615,23615,236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西南证101,575101,575101,575
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丁国庆-财通基金玉泉合富5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101,575101,575101,575
财通基金-吴清-财通基金安吉13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50,78750,78750,787
财通基金-陈灵霞-财通基金天禧定增6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50,78750,78750,787
小计904,012904,012904,012
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基金-光大银行-华夏基金阳光增盈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117,992117,992117,992
华夏基金-邮储银行-华夏基金秋实混合策略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377,574377,574377,57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磐锐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590,1472,590,1472,590,147
小计3,085,7133,085,7133,085,713
4林秀浩林秀浩507,872507,872507,872
5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12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888,776888,776888,776
诺德基金-子午无违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诺德基金浦江26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253,936253,936253,936
诺德基金-三登香橙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诺德基金浦江12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152,362152,362152,362
诺德基金-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20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152,362152,362152,362
诺德基金-三登香橙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诺德基金浦江22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101,574101,574101,574
诺德基金-三登香橙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诺德基金浦江38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50,78750,78750,787
诺德基金-李海荣-诺德基金浦江38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50,78750,78750,787
小计1,650,5841,650,5841,650,584
6尚建身尚建身253,936253,936253,936
7上海戊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戊戌价值1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戊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戊戌价值1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53,936253,936253,936
8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铂绅二十七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铂绅二十七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507,872507,872507,872
9浙江宁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聚开阳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浙江宁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聚开阳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53,936253,936253,936
合计8,687,5418,687,5418,687,541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24,123,15012.21-8,687,54115,435,6097.81
高管锁定股6,532,2883.3106,532,2883.31
首发后限售股17,590,8628.90-8,687,5418,903,3214.51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73,467,71287.79+8,687,541182,155,25392.19
三、总股本197,590,862100.000197,590,862100.00

注:1.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2.本核查意见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所作出的承诺不涉及业绩承诺,相关股东严格履行了在参与本次交易过程中做出的全部承诺;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上市公司就上述股东解除限售并流通上市所作出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所述,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申请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项目主办人:
杜柯余姣肖琦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 9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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