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作为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以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现就《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根据公司现阶段实际情况和未来业务发展做出的决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认为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一致同意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庆林、徐孔涛、张文君
2022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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