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及全体独立董事充分全面的讨论与分析,我们对《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龙源环保33%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将所持广州市龙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33%股权转让予关联方广州广电新兴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公司通过本次股权转让,优化资产结构,增强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2、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和定价方式合理、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黄跃珍、杨文峰、钟勇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的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龙源环保33%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朱桂龙 | 邢良文 | 李进一 |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