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第3—9页
三、附件……………………………………………………………第10—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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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2〕15-53号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岛新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丽岛新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丽岛新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丽岛新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丽岛新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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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现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规定,将本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77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222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59元,共计募集资金50,078.98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6,495.91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3,583.07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583.0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2,00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7〕33030004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1.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注1] | 2022年6月30日余额[注2] | 备注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 | 406040100100088505 | 19,583.07 | 987.91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闸支行 | 1105049119000031409 | 10,000.00 | 1,886.46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支行 | 605689193 | 2,800.00 | 1,189.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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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初始存放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存在1,583.07万元的差异,原因系: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尚未支付的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583.07万元
[注2]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2,508.43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金额7,508.43万元,未到期理财产品金额为15,000.00万元
2.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余额合计为150,000,000.00元,未到期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金融机构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金额 | 收益起止日期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新闸支行 | 富江南之瑞禧系列JR1901期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5,000,000.00 | 2021/8/2-2022/7/29 | 1.56%或6.14% |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新闸支行 | 富江南之瑞禧系列JR1901期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5,000,000.00 | 2021/8/2-2022/7/29 | 1.56%或5.94% |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新闸支行 | 富江南之瑞禧系列JR1901期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5,000,000.00 | 2022/1/24-2022/7/29 | 1.56%或5.94% |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新闸支行 | 富江南之瑞禧系列JR1901期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5,000,000.00 | 2022/1/24-2022/7/29 | 1.56%或5.74% |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新闸支行 | 富江南之瑞禧系列JR1901期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5,000,000.00 | 2022/1/24-2022/10/31 | 1.56%或5.94% |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新闸支行 | 富江南之瑞禧系列JR1901期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5,000,000.00 | 2022/1/24-2022/10/31 | 1.56%或5.74% |
合计 | 150,000,000.00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 13150000001186096 | 1,200.00 | 1,161.21 | |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新闸支行 | 1154100000005809 | 2,233.24 |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 1001210000001208 | 49.96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楼支行 | 522270842767 | 10,000.00 | 已销户 | |
合计 | 43,583.07 | 7,508.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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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24,244.49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57.72%。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前次募集资金先期置换情况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批准,本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中的916.72万元置换先期投入新建铝材精加工产业基地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8〕33030001号)。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本公司于2018年10月1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拟将“新建铝材精加工产业基地项目”原实施地点常州市龙城大道1959号变更为常州市龙城大道1959号和常州市钟楼区新龙路南侧、瓦息坝路东侧,计划投资金额仍为38,000.00万元。
(二)本公司于2020年2月1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实施方式、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拟将“新建铝材精加工产业基地项目”原实施方式新建、改建变更为新建,涉及面积由48,000平方米变更为82,000平方米;拟将“新建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原实施地点常州市龙城大道1959号变更为常州市龙城大道1959号和常州市钟楼区新龙路南侧、瓦息坝路东侧;拟将“新建科技大楼项目”实施地点由常州市龙城大道1959号变更为钟楼区新龙路南侧、瓦息坝路东侧,涉及面积由新建四层科技大楼,主要建筑物建筑面积2,400平方米变更为新建5层科技大楼,主要建筑物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计划投资金额仍为42,000.00万元。
(三)本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拟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由2020年11月调整为2022年12月31日,计划投资金额仍为42,000.00万元。
综上,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为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变更,未涉及募投项目金额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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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尚未结项,实际投资总额尚未确定。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新建铝材精加工产业基地项目目前部分产线已投入生产,但尚未整体达到可使用状态,因此未计算报告期内实现的效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未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出任何承诺,不涉及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本公司于2017年11月1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本公司于2018年11月1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37,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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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于2019年11月1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本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2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本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尚未赎回的理财产品金额为15,000.00万元。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24,244.49万元,剩余募集资金金额22,508.43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4,752.92万元),其中包括未到期的理财15,000.00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比例为53.59%,将继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十、其他差异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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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6月30日编制单位: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2,000.00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4,244.4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017年:696.202018年:5,484.612019年:7,854.062020年:3,964.612021年:3,792.312022年1-6月:2,452.70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1 | 新建铝材精加工产业基地项目 | 新建铝材精加工产业基地项目 | 38,000.00 | 38,000.00 | 24,079.26 | 38,000.00 | 38,000.00 | 24,079.26 | -13,920.74 | 63.37% |
2 | 新建科技大楼项目 | 新建科技大楼项目 | 2,800.00 | 2,800.00 | 2,800.00 | 2,800.00 | -2,800.00 | |||
3 | 新建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 新建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 1,200.00 | 1,200.00 | 165.23 | 1,200.00 | 1,200.00 | 165.23 | -1,034.77 | 13.77% |
合计 | 42,000.00 | 42,000.00 | 24,244.49 | 42,000.00 | 42,000.00 | 24,244.49 | -17,755.51 | 57.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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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6月30日编制单位: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一期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1-6月 | ||||
1 | 新建铝材精加工产业基地项目[注1] | 未完成建设 | 未做承诺 | 建设期 | 建设期 | 建设期 | 建设期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 | 新建科技大楼项目[注2] | 未完成建设 | 未做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 | 新建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注2] | 未完成建设 | 未做承诺 | 建设期 | 建设期 | 建设期 | 建设期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该项目建设期变更后延长25个月,截至2022年6月30日,该项目部分设备已陆续结转固定资产投入生产,但尚未整体达到可使用状态,尚无法单独测算效益,因此未计算报告期内实现的效益[注2]该等项目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
第10页共14页仅为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报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第11页共14页仅为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报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业资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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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 ||||
序号 |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执业证书编号 | 备案公告日期 |
1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000051421390A | 11000243 | 2020/11/02 |
2 | 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108MA007YBQ0G | 11010274 | 2020/11/02 |
3 |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1020855463270 | 11000010 | 2020/11/02 |
4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000599649382G | 11000241 | 2020/11/02 |
5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108590676050Q | 11010148 | 2020/11/02 |
6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108590611484C | 11010141 | 2020/11/02 |
7 |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1000005587870XB | 31000012 | 2020/11/02 |
8 |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20200078269333C | 32020028 | 2020/11/02 |
9 |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4401010827260072 | 44010079 | 2020/11/02 |
10 | 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440101MA9UN3YT81 | 44010157 | 2020/11/02 |
11 |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701000611889323 | 37010001 | 2020/11/02 |
12 |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50100084343026U | 35010001 | 2020/11/02 |
13 |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1050805090096 | 11000154 | 2020/11/02 |
14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10101568093764U | 31000006 | 2020/11/02 |
15 |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201160796417077 | 12010023 | 2020/11/02 |
16 |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440300770329160G | 47470029 | 2020/11/02 |
17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100000609134343 | 31000007 | 2020/11/02 |
18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1020854927874 | 11010032 | 2020/11/02 |
19 |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10856949923XD | 11010130 | 2020/11/02 |
20 |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10106086242261L | 31000008 | 2020/11/02 |
21 | 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91440300770332722R | 47470034 | 2020/11/02 |
22 |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510500083391472Y | 51010003 | 2020/11/02 |
23 |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20000085046285W | 32000026 | 2020/11/02 |
24 | 唐山市新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911302035795687109 | 13020011 | 2020/11/02 |
25 |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200000831585821 | 32000010 | 2020/11/02 |
26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300005793421213 | 33000001 | 2020/11/02 |
27 | 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1080896649376 | 11000374 | 2020/11/02 |
28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1085923425568 | 11010150 | 2020/11/02 |
29 |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61013607340169X2 | 61010047 | 2020/11/02 |
30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101592354581W | 11010136 | 2020/11/02 |
http://www.csrc.gov.cn/pub/newsite/kjb/sjypgjgba/202011/t20201102_385509.html
第13页共14页仅为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报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陈振伟是中国注册会计师未经本人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第14页共14页仅为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报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汤亚是中国注册会计师未经本人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
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