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的公告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5日和2022年7月6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0818号)(以下简称“《一次反馈意见》”)和《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0818号)(以下简称“《二次反馈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一次反馈意见》和《二次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有关问题逐项进行了核查和回复,并根据相关要求对《一次反馈意见》和《二次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7日、2022年6月23日和2022年7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关于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关于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和《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专项核查报告》。公司已将上述《一次反馈意见》和《二次反馈意见》回复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审核。因公司已披露《2022年半年度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意见和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一次反馈意见》和《二次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相应补充和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2022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版)》、《关于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2022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版)》和《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馈意见通知书的专项核查报告(2022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版)》。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