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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蓉科技: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03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福建省国企改革重组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改基金”)持有本公司股份12,947,8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21,300,000股的2.48%。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国改基金基于自身资金需求考虑,计划自2022年9月8日至2022年11月30日止,拟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947,8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8%。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5,213,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0,426,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或“减持计划”)。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国改基金5%以下股东12,947,8702.48%IPO前取得:9,959,900股;其他方式取得:2,987,970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计划减持数量(股)计划减持比例减持方式竞价交易减持期间减持合理价格区间拟减持股份来源拟减持原因
国改基金不超过:12,947,870股不超过:2.48%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0,426,000股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5,213,000股2022/9/8~2022/11/30按市场价格所持股份自身资金需求

国改基金将根据市场情况,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对所持股份做出适当减持安排。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在前述减持期间上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事项的,减持股份数、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国改基金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本企业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减持方式:在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减持数量:在本企业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12个月内,本企业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0%(如果发行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有实施送股、转增股本或增发股份的,上述股份总数以送股、转增股本或增发股份后的股本数量计算,下同),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4)减持价格:在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股票交易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5)本企业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将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六个月内完成,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本企业系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是国改基金根据其自身需要进行的减持安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国改基金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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