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议时间:2022年9月15日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大会召集人: | 公司董事会 |
会议召开方式: |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现场会议时间: | 2022年9月15日 14点30分 |
现场会议地点: | 福州市鼓楼区琴亭路29号福能方圆大厦12层本公司会议室 |
网络投票时间: |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
会议内容:
1.关于煤炭采购增加供应方暨与深圳市润丰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独立董事报酬的议案
3.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5.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6.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5日
议案1
关于煤炭采购增加供应方暨与深圳市润丰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在2022年煤炭采购(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总额不变的情况下,拟增加深圳市润丰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润丰贸易)为煤炭供应企业,具体如下:
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8月2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煤炭采购(日常关联交易)增加供应方的议案》。本议案,无关联董事,董事会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议案经公司三位独立董事黄光阳、刘伟英、肖阳事前审查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煤炭采购(日常关联交易)增加供应方系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与实际控制人权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基础上,增加另一关联方(非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深圳市润丰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润丰贸易)作为供应方,主要为增加煤炭采购渠道,提高保供能力。采购定价模式按本公司与福能物流公司的煤炭联合采购定价模式执行,即:结算单价=A煤炭采购成本+B物流费用+C资金费用+D汇票贴息+E服务费(服务费20元/吨)。本交易事项,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形,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届时与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规范、公平。我们同意该议案。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单位 | 交易物资 名称 | 2021年实际发生金额 | 2022年 预计金额 | 2022年1-7月实际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购买燃料 | 福建省永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福能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等福能集团权属企业 | 煤炭 | 108,394.02 | 154,000.00 | 65,703.82 |
深圳市润丰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 煤炭 | 0 | 0 | 0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单位 | 交易物资 名称 | 2022年 预计金额 | 2022年1-7月实际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购买燃料 | 福建省永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福能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等福能集团权属企业 | 煤炭 | 154,000.00 | 65,703.82 |
深圳市润丰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 0 |
本次预计及增加供应方情况:
《关于2022年度与实际控制人权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原计划向福建省永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福能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等福建能化集团权属企业购进煤炭(烟煤、无烟煤)140万吨,按不含税价1100元/吨预算,全年预计交易金额约154000万元。
现根据实际情况,拟在上述计划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增加润丰贸易为公司煤炭供应企业。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关系
交易方润丰贸易是华润水泥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后者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49%股权,因此,交易方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定义的与上市公司存在其他特殊关系的关联法人。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润丰贸易成立于2010年11月18日,法定代表人:黄挺,注册资金40000
万元,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深南东路5016号蔡屋围京基一百大厦A座2001-08。主要经营:煤炭及制品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耐火材料销售;特种陶瓷制品销售;润滑油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三)履约能力分析
此前,本公司未与润丰贸易发生交易。董事会认为润丰贸易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履约能力,应不存在因支付款项或违约等对本公司可能形成的损失风险。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润丰贸易的煤炭采购定价模式,按本公司与福能物流公司的煤炭联合采购定价模式执行,即:结算单价=A煤炭采购成本+B物流费用+C资金费用+D汇票贴息+E服务费(服务费20元/吨)。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各生产单位的实际需要,借助关联方在其它领域的优势,可以增加煤炭采购渠道,有助于保障公司的煤炭供应。
公司遵循商业规则,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公司业务经营没有产生严重依赖,没有因关联交易而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独立性,该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本公司实际需要,在与交易方在供煤相应计划额度内,分批与交易方签订购销合同。
请审议。
议案2
关于独立董事报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情况,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及省内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报酬标准的基础上,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建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报酬为每人每年6万元(含税)。
请审议。
议案3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拟改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 0014469
截至2021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4名,注册会计师1,15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00人。
致同所2021年度业务收入25.3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13亿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2.88亿元;2021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357.62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37.68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
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蔡志良,199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倪明,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董旭,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37.8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06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31.8万元(含税),较上年度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化。本年度审计费用系参照2021年度审计收费标准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服务事项、工作量及业务复杂程度,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华兴所,其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多年审计服务,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130万元(不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100万元(不含税),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不含税)。2021年度华兴所对公司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华兴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司对其提供的专业、审慎的各项审计服务表示衷心感谢!为继续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公司拟改聘致同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与华兴所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进行了充分沟通,华兴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公司已知会致同所做好与华兴所的沟通及后续相关衔接、配合工作。
三、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应)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华兴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提升公司会计基础工作和财务内控工作贡献了积极作用,衷心感谢华兴所对公司提供的服务和帮助!为继续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同时综合考虑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拟改聘致同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致同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华兴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继续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同时综合考虑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拟改聘致同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致同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相关审议程序的履行充分、恰当,同意公司聘请该所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致同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议案4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股东的推荐,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名王金星、华万征、谢增华、郑建新、黄明耀、郑胜祥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附后)。以上6位候选人均为公司现任董事。现提请股东大会选举,本次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请审议。
附: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王金星先生: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政工师。现任福建水泥党委书记、董事长。曾任永定矿务局中学教师、校团委书记,永定矿务局团委副书记、劳工科副科长兼下岗再就业中心副主任,福建省红炭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人劳部下岗再就业中心主任、铜锣坪煤矿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福建煤电公司铜锣坪煤矿党委书记、工会代主席,福建煤电公司翠屏山煤矿党委书记兼工会主席,建材控股党委副书记兼福建水泥党委书记,中共福建省能源集团广元矿区管理委员会临时委员会副书记,福建煤电纪检书记、工会主席,福煤(邵武)煤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工会主席,福建肖厝港物流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总经理。
王金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在本公司的任职关系外,与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华万征先生:1966年出生,大专学历,工程师。现任福建水泥董事、总经理,建材控股副董事长。历任皖南矿务局港口二矿助理工程师、工程师,江门海螺水泥有限公司职工,华润水泥(平南)有限公司运行部经理,华润水泥控股有限公司运营部助理总监,华润水泥(武宣)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华润水泥(昌江)有限公司三亚粉磨站总经理、华润水泥水泥金江粉磨站总经理(兼)、
华润混凝土(澄迈金江)有限公司总经理(兼),华润水泥(金沙)有限公司总经理,华润水泥控股有限公司广东大区党委副书记、广东大区副总经理、华润水泥(封开)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兼)、华润混凝土(封开)有限公司总经理(兼)、封开华润矿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兼)。
华万征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任职的建材控股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除任职关系外,华万征先生与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谢增华女士:1969年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现任福建水泥董事、财务总监。历任福建省顺昌县城关供销社计财科主办会计,福建水泥炼石水泥厂财务中心会计,福建闽才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华润水泥(龙岩)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副总监,华润水泥控股有限公司福建大区财务助理总监。
谢增华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在本公司的任职关系外,与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郑建新先生:1966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福建能化集团综合产业部总经理,福建水泥董事,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福建省海峡股权交易中心(福建)有限公司、万盛基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曾任福建省建材工业学校教师,福建省建材工业总公司基建处科员,投资发展部科员、副主任科员,建材控股资产财务部主任科员、资产财务部副经理,福能集团改革与综合产业部副经理、资本运营部经理,福建水泥监事。
郑建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任职的福建能化集团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除任职关系外,郑建新先生与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黄明耀先生:1974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现任福建能化集团综合产业部副总经理,福建水泥、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历任福建省煤炭工业供销公司科员,福建省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供应处、运销事业部科员、市场营销部副主办科员、煤炭产业部一
级主办,福能集团改革与综合产业部一级主任科员,福润销售公司副总经理,福能集团综合管理部副经理。黄明耀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任职的福建能化集团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除任职关系外,黄明耀先生与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郑胜祥先生:1971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福建水泥董事,建材控股党总支委员、副总经理。历任福建省煤炭工业总公司规划发展处科员;福建省煤炭工业总公司多种经营企业管理处科员;福建省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场营销部科员;福建省永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丰海煤矿挂职副矿长;福建省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规划发展部一级副主办;福能集团规划发展部一级副主办、二级主任科员,综合管理部二级主任科员、一级主任科员、一级高级主管;福建能化集团综合产业部运营管理高级经理。郑胜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任职的建材控股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除任职关系外,郑胜祥先生与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以上6名董事候选人,均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议案5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名肖阳、钱晓岚、林传坤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附后)。三位候选人同意接受提名,并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作了公开声明。以上候选人中钱晓岚、林传坤为新增独立董事候选人,肖阳为现任独立董事。
现提请股东大会选举,本次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
请审议。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肖阳先生:1963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西南财经大学工业经济系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系教授、硕士生导师、战略与品牌管理研究所负责人、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品牌管理》负责人,担任福建水泥、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茶花现代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星源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国家工信部品牌培育专家组成员、中国工业经济学会理事、中国质量协会品牌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高等院校市场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未来学会理事、福建省应急管理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福建省省级工商发展资金项目评审专家、深圳市质量强市促进会品牌战略委员会专家委员。
肖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在本公司的任职关系外,与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钱晓岚女士:1971年12月出生,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管理学硕士学位。现任闽江学院会计学教授、硕士生导师、会计专业负责人、会计学系主任、“会计学”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负责人。钱晓岚教授自1993年起至今在闽江学院(原闽江职业大学)工作,长期从事财务与会计教学科研工作, 主要研究方向为财务会计与财务管理等。注重利用专业理论和知识技能为社会提供服务,
担任福建省对外贸易教育协会及福建省对外经济贸易计划统计学会等多个学术性社会团体理事和多家企业财务顾问,为福建省工信厅和科技厅财务专家,常为党政机关和各类企事业单位开设财务会计方面的专题讲座。曾获得福州市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与闽江学院“我心目中的好老师”称号。
钱晓岚教授近年来主持中国高校产学研创新基金项目1项、教育部产学合作课题3项及省教育厅A类课题1项,参与福建省社科重点课题与福建省教育厅课题多项。近年来出版专著2部,主编及参编教材5部,发表二十多篇学术论文。
钱晓岚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林传坤先生:197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法专业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现任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讲师,福建亚太天正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律师及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事务部主任,兼任福建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福建省律师协会经济法律委员会委员,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2001年执业至今,林传坤律师承办过大量的民商事、行政法律业务,历任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武夷(福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机电沿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福建省环境保护股份公司,福建光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武平县人民政府、福建省屏南县人民政府等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
林传坤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以上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议案6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各位股东: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推荐,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名彭家清、李峰、张姝、叶凌燕为新一届监事会成员候选人(个人简历附后),以上4位候选人均为公司现任监事。现提请股东大会选举,本次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
另外,经公司各工会临时职代会无记名投票差额方式选举,李日亮、施恒亮、黄乐萍三位同志当选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与该届监事会任期相同。其中施恒亮、黄乐萍为新任监事,李日亮为公司现任监事。
请审议。
附:监事候选人个人简历及相关说明
彭家清先生:1966年出生,在职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现任福建能化集团资金财务部总经理,福建水泥监事,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历任永安矿务局东坑仔煤矿统计员、定额员、劳工股副股长、股长,局行政科副科长,生活物资总站经理,燕归大厦经理,永安煤业上京分公司经营管理办公室主任,永安煤业财务部经理,福能集团财务与资产管理部副经理、审计室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审计部经理、财务与资产管理部经理。
彭家清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任职的福建能化集团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除任职关系外,彭家清先生与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李峰先生: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福建能化集团审计部副总经理,福建水泥监事会主席。历任福建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财务处、审计室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福建天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部经理,福建南纺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董
事会秘书、党委委员,福能集团审计部副经理。李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任职的福建能化集团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除任职关系外,李峰先生与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张姝女士:1977年出生,管理学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国际信息系统审计师。现任华润水泥控股有限公司审计部党支部书记、审计部总经理,建材控股、福建水泥监事。历任安达信华强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公司高级审计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公司高级审计员,华润万家有限公司总部审计部审计经理,华润创业有限公司总部审计部审计经理,华润(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审计部高级审计经理,华润置地有限公司总部财务部资金经理,深圳市友联时骏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咨询高级经理,华润水泥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部负责人、计划财务部负责人,华润水泥控股有限公司审计部负责人、审计部党支部书记兼审计部负责人。张姝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任职的建材控股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除任职关系外,张姝女士与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叶凌燕女士:1977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职称。现任建材控股财务部经理。历任福建水泥建福水泥厂行政会计,福建水泥财务中心材料及资产会计、财务中心稽核会计、财务中心主任助理、副经理,福建水泥财务部副经理(其中,2012.08—2014.03挂职福建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治部处长助理)。
叶凌燕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任职的建材控股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除任职关系外,叶凌燕女士与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以上4名监事候选人,均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煤炭采购增加供应方暨与深圳市润丰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2 | 关于独立董事报酬的议案 | |||
3 |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序号 |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投票数 |
4.00 |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4.01 | 王金星 | |
4.02 | 华万征 | |
4.03 | 谢增华 | |
4.04 | 郑建新 | |
4.05 | 黄明耀 | |
4.06 | 郑胜祥 | |
5.00 |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5.01 | 肖阳 | |
5.02 | 林传坤 | |
5.03 | 钱晓岚 | |
6.00 |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 |
6.01 | 彭家清 | |
6.02 | 李峰 | |
6.03 | 张姝 | |
6.04 | 叶凌燕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对每个候选人进行投票,具体方式详见附件2说明。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 ||
4.00 |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投票数 |
4.01 | 例:陈×× | |
4.02 | 例:赵×× | |
4.03 | 例:蒋×× | |
…… | …… | |
4.06 | 例:宋×× | |
5.00 |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投票数 |
5.01 | 例:张×× | |
5.02 | 例:王×× | |
5.03 | 例:杨×× | |
6.00 |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投票数 |
6.01 | 例:李×× | |
6.02 | 例:陈×× | |
6.03 | 例:黄××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如表所示: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票数 | |||
方式一 | 方式二 | 方式三 | 方式… | ||
4.00 |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 - | - |
4.01 | 例:陈×× | 500 | 100 | 100 | |
4.02 | 例:赵×× | 0 | 100 | 50 | |
4.03 | 例:蒋×× | 0 | 100 | 200 | |
…… | …… | … | … | … | |
4.06 | 例:宋×× | 0 | 100 | 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