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河北证监局关于对冯帆、田季英采取警示函和监管谈话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19号)
公告日期:2022-09-01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2-00013055 	分        类 	;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22年09月01日
名        称 	河北证监局关于对冯帆、田季英采取警示函和监管谈话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19号)
文        号 		主  题  词 
河北证监局关于对冯帆、田季英采取警示函和监管谈话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19号)
冯帆、田季英:
我局在对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凯股份)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以下问题:
一、临时公告披露不准确。2021年初,你公司全资孙公司河北冀凯铸业有限公司将经营场所出租,导致你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增加569.87万元,占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36.47%,与你公司临时公告披露的“不会对本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情况不符。
二、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计算方法不谨慎。截至2020年末和2021年末,你公司对已在公开市场违约企业及其关联方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713.65万元、1,297.39万元,在交易方未依合同约定付款的情况下,你公司对其仅按照一般账龄组合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未根据该公司信用状况及时调整预期信用损失计算方法,并进行单独减值测试。
三、个别收入确认期间不合理。2021年底,你公司与山西潞安安太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销售业务,当年未签订正式销售合同和开具发票及回款,在明显不符合公司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况下,提前确认该客户销售收入742.35万元,影响2021年度利润总额320.06万元。
四、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计提不合理。你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山东冀凯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对3DP砂型打印机的管理、财务处理、列报等内部管理不健全,导致2019年4,054.52万元固定资产和2020年3,413.62万元在建工程存在分类错误,并因此少计提折旧85万元。
冀凯股份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时任董事长冯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田季英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根据《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和第五十二条规定,我局对你们采取警示函及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请你们二人于2022年9月15日10:00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到我局(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友谊北大街71号)接受监管谈话。
如果对本行政监管措施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本行政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
?
???????????????????????????????河北证监局     
?????????????????????????????2022年9月1日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