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7日和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河南同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生环境”)提供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包含已实施的担保)的融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曰,同生环境因经营发展需要,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申请1,000万元授信敞口额度。公司为同生环境与招商银行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大写:
壹仟万元整)。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同生环境担保额度为8,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1.2亿。
三、《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的主要内容
(一)受托保证人: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三)债务人:河南同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四)担保额度:人民币1,0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五)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六)主债权:《授信协议》下的所有债务,其最高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仟万元整。
(七)保证担保范围:本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债权人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八)保证期间: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债权人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已实施对外担保的余额为31,487.32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358,442.00万元的8.78%,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62,528.21万元的19.37%。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五、备查文件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特此公告。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