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认购催腾矿业定向增发股票并签署<配售投资意向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文件。现基于个人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本次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相关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交易是公司拓展、延伸新能源新材料新业务领域的积极举措,符合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及高质量发展需要;本次交易的定价方式合理,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或其子公司)认购催腾矿业定向增发股票并签署《配售投资意向表》。
独立董事:王建平、李春平、邓旭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