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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宏立:国都证券股关于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02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大宏立
保荐代表人姓名:许捷010-84183185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登攀010-84183185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每月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是,截至2022年6月30日,大宏立“破碎筛分(成套)设备智能化技改项目”投资进度为52.04%,调整前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2年8月24日;“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投资进度为62.24%,调整前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2年8月24日;“营销服务中心项目”投资进度为25.31%,调整前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2年8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到2023年12月31日。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不适用
6、发表专项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独立意见次数5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0次
(2)培训日期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3、“三会”运作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6、关联交易
7、对外担保
8、购买、出售资产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承诺不适用
2、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不适用
3、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承诺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不适用
5、关于摊薄即期回报填补的措施及承诺不适用
6、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及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安排的承诺不适用
7、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不适用
8、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不适用
9、关于社保与公积金的相关承诺不适用
10、关于房屋产权瑕疵与租赁物业风险的相关承诺不适用
11、相关主体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未出现相关主体未能履行承诺的情形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不适用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许 捷 陈登攀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 8 月 31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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