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
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近日,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顺利通过了高
新技术企业复审,并收到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 《关于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504 家企业
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通知》(鲁科高字[2012]19 号)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证
书》(证书编号:GF201137000486,发证时间为 2011 年 10 月 31 日),有效期为
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
政策规定,公司将在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 15%的税率缴纳
企业所得税。
2011 年,公司已按 1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上述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本
公司此前发布的 2011 年度业绩快报所披露的主要财务数据。
特此公告。
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