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2年8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电子通讯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阮洪良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下修正“福莱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关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约定,向下修正“福莱转债”的转股价格,并提请股东大会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向下修正“福莱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的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如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时,上述任一指标高于调整前“福莱转债”转股价格(即43.94元/股),则“福莱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下修正“福莱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确保本次向下修正“福莱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全权办理本次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并全权办理相关手续。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召开,相关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召开公司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将择日另行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二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