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6239 证券简称:长虹能源 公告编号:2022-145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依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新增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新增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新增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的经营,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董事会在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有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履行了法定程序。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认为,该议案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新增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于清教、邓路、郑洪河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