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匠心家居: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31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选举、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徐梅钧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张聪颖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Liu Chih-Hsiung 先生和张聪颖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王俊宝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冯建华 王宏宇 郭欣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 8月 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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