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344号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7日,你公司直通披露《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显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2年、2023年和2024年,公司层面绩效考核指标为公司管理软件业务新签合同额,不包括控股子公司北京华夏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久其金建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合同额,该考核指标每年会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计报告说明。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核查并说明如下事项:
1、请结合你公司管理软件业务签订合同、交付产品、验收确认收入的具体流程,及最近三年该类合同签订金额、收入确认金额,详细说明上述新签合同额的具体确认原则、可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具体时点与比例。
2、请详细说明你公司选取公司管理软件业务新签合同额指标是否存在后续合同执行周期较长、长时间无法验收通过、未能
按期收到货款、无法确认收入等风险,上述考核指标是否存在人为操纵的风险,你公司仅选取上述指标作为单一考核指标的原因。请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请结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进一步详细论证你公司选取公司管理软件业务新签合同额指标是否客观公开、清晰透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促进公司竞争力的提升。请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你公司于2022年9月2日前将上述核实情况书面回复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