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沈强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陈银凤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上述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董事会秘书聘任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沈强先生和陈银凤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沈强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上述人员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沈强 | 陈银凤 |
联系地址 |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协鑫能源中心) |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协鑫能源中心) |
电话 | 0512-68536762 | 0512-68536762 |
传真 | 0512-68536834 | 0512-68536834 |
电子信箱 | ir-gclet@gclie.com | ir-gclet@gclie.com |
上述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