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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坤科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星期三)下午14:50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一道九号中科大厦22A单元公司会议室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洪俊城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通过现场和网络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8人,代表股份数量102,002,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1682%。其中: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1人,代表股份数量101,976,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1504%;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7人,代表股份数量26,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8%。

3.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经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认真审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1,97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7%;反对2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97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02%;反对2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9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1,97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7%;反对2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97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02%;反对2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9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袁月云律师和綦敏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

证券代码:301132 证券简称:满坤科技 公告编号:2022-3001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8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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