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8月31日上午10点30分在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2-6号杭州金投金融大厦15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8月2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祝昌人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祝昌人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减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二次调整发行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监管要求,对于公司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或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应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根据上述监管规定及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的需要,公司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财务性投资相关的资金共1,970万元。董事会决定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30,424.65(含本数)”调整为“28,454.65万元(含本数)”。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减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二次调整发行方案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因调减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5 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证监发行字[2007]303号)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分别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分别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二次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以上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