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市场化
选聘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考核体系,不断完善激励约束与监督机制,科学、客观公正评价公司市场化选聘的经理层成员经营成果和业绩贡献,调动其积极性创造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原则
(一)业绩与薪酬水平双对标原则;
(二)短期奖励与中长期激励相结合原则;
(三)业绩考核实行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的原则。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公司市场化选聘的经理层成员。
三、薪酬管理机构与工作职责
(一)公司董事会为市场化选聘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领导机构,主要负责:
1.批准薪酬管理相关制度;
2.组织薪酬管理总体工作;
3.批准薪酬标准、薪酬兑现及奖惩方案。
(二)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为公司市场化选聘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的具体执行机构,主要负责:
1.制定薪酬管理相关制度并上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2.提出薪酬标准、薪酬兑现方案,并上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3.根据实际需要和相关规定提出奖惩方案;
4.与薪酬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四、薪酬构成及确定
市场化选聘的总经理薪酬总水平参考境内市场同类可比人员薪酬价位,根据行业特点、企业发展战略目标、薪酬策略、经营业绩等因素,在统筹考虑企业内部薪酬分配关系基础上合理确定,原则上最高不超过可比市场价位 75 分位值。
市场化选聘的经理层成员的薪酬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
(一)基本年薪
基本年薪是年度基本收入,按月固定发放。
(二)绩效年薪
市场化选聘的经理层成员的绩效年薪按照不同的绩效指标分别确定,根据岗位职责不同分别确定各岗位绩效年薪倍数和挑战系数,绩效年薪倍数一般为1.0-3.0,挑战系数一般为
0.3-1.0。绩效年薪占年度薪酬的比例一般不低于60%。绩效年薪先考核,后兑现。
绩效年薪按照以下办法确定:
绩效年薪=基本年薪×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倍数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倍数根据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得分确定,具体见下表: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倍数表
等级划分 | 经营业绩考核得分 |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倍数 |
A | 120≤考核得分≤130 | 2.0+挑战系数×(考核分数-120)/(130-120) |
B | 100≤考核得分<120 | 1.5+0.5×(考核分数-100)/(120-100) |
C | 70≤考核得分<100 | 1.0+0.5×(考核分数-70)/(100-70) |
D | 考核得分<70 | 解 聘 |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得分=∑单项指标完成度×权重×100单项指标完成度=完成值/目标值(结果大于1.3 的指标完成度为1.3)
(三)任期激励
根据市场化选聘的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每年按照一定比例提取任期激励。任期结束后按照考核结果发放。年度任期激励不超过薪酬总水平(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的30%。
任期激励发放额=∑年度任期激励提取额×∑单项指标完成度(上限为1.0)×权重。
因个人原因任期未满的,不得发放任期激励。非本人原因任期未满的,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任期考核结果并结合本人实际任职时间提出任期激励发放方案,报董事会同意后方可发放。
市场化选聘的经理层成员薪酬标准中应包含全部薪酬待遇,此外不得以任何形式发放奖金、津补贴或其他薪酬待遇。
(四)福利待遇
市场化选聘的经理层成员,在公司的规章制度下,享受符合国家政策的保险福利性待遇。
(五)履职待遇
市场化选聘的经理层成员办公用房要严格执行领导人员办公用房配置标准,严禁超标准配置领导人员办公用房。
市场化选聘的经理层成员公务目的的差旅费标准,按照公司规定执行。
市场化选聘的经理层成员其他履职待遇按照上级和公司规定执行。
五、管理与监督
1.公司市场化选聘的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须经公司党支
部前置研究讨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2.公司董事会根据薪酬管理办法,按照经营业绩考核结果,
确定市场化选聘的经理层成员薪酬分配方案。
3.市场化选聘的经理层成员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参加
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基本社会保险以及缴存住房公积金,其中依法应由本人缴纳的部分,由公司从其基本年薪中代扣代缴。
4.市场化选聘的经理层成员的薪酬为税前收入,个人所得税
按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执行。
5.对于市场化选聘的经理层成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重大不良影响的,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党纪和政纪处分和资产损失责任认定结果,将其相应期限内兑现的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部分或全部追回。此规定同样适用于已解聘的市场化选聘的经理层成员。
6.市场化选聘的经理层成员薪酬分配方案和考核兑现个人收入的原始资料应至少保存15 年。
六、附则
1.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3.本办法解释权属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