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8月22日发出书面通知,于2022年8月30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签署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详情请见公司2022年8月31日披露的《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注册超短期融资券额度的议案》。同意:
1、上市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超短融资券,金额不超过12亿元(含12亿元)。
2、上市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发行超短融的具体条款并办理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
根据公司2022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项目(恒招[2022]3号)招标结果,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聘请中标单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一年。
公司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99万元,审计服务内容包括:(1)本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的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2)本公司及集团合并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等国资部门要求出具的报告;(3)本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报告;(4)本公司(含纳入本公司内控实施范围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2022年8月31日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亦详见同日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
议案》。同意:
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下午14:30在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251号恒运中心18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1. 审议《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出席会议人员:
(1)截止2022年 9月13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
其他有关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2022年8月31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