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本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8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董明珠女士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会议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55)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珠海格力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上半年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珠海格力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上半年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管理规则>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本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管理规则(2022年8月)》。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