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19日通过通讯、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黄绚绚主持,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过《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于2022年8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2022年8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