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5640 证券简称:富士达 公告编号:2022-058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0年7月27日,公司发行普通股15,000,000股,发行方式为公开发行,发行价格为15.9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39,40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06,442,994.58元,到账时间为2020年7月16日。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实施主体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调整后)(1)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2) | 投入进度(%) (3)=(2)/(1) |
1 | 富士达产业基地(二期)项目建设 |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06,690,000.00 | 84,570,827.82 | 27.58% |
合计 | - | - | 306,690,000.00 | 84,570,827.82 | 27.58% |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 银行名称 | 账号 | 金额(元) |
募集资金专户 | 中国光大银行西安枫林绿 | 79300188000068269 | 23,053.60 |
洲支行 | |||
募集资金专户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 | 72010078801300003205 | 46,925,896.64 |
募集资金专户 | 招商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 | 129903560810910 | 9,811,678.13 |
合计 | - | - | 56,760,628.37 |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公司募集资金用于中航富士达产业基地项目(二期)工程,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一)投向情况
鉴于公司对于流动资金的需求,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二)公司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8月18日前使用自有资金全部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1年7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4,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7月14日使用自有资金全部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1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8月18日使用自有资金全部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性投资情况
公司不存在财务性投资。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的扩大生产规模,提升产品合同履约率,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不利影响。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公司将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实施过程中将在保证项目资金支付的前提下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决策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及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暂时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治理制度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将不超过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审批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暂时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治理制度的规定。
因此,同意公司将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三)监事会意见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暂时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治理制度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将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六、备查文件
(一)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