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分拆所属子公司美智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相关事宜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6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本次分拆相关事宜的议案》,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十四个月。
一、关于延长本次分拆授权有效期的说明
鉴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分拆所属子公司美智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相关事宜(以下简称“本次分拆”)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且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推进分拆所属子公司美智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议案》,为不影响本次分拆事项的继续推进,公司董事会拟申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分拆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二十四个月。除延长授权有效期外,对董事会授权的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本次延长授权有效期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独董意见
公司拟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分拆相关事宜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24个月,我们认为本次延长授权有效期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继续顺利推进本次分拆相关工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延长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