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267 公司简称:中触媒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
三、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 公司负责人李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瑞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子国
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七、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一、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2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34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36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9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5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75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76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公司财务报表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中触媒、公司、本公司 | 指 |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中触媒集团 | 指 | 中触媒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为中触媒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中海亚 | 指 | 中海亚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中催技术 | 指 | 中催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参股公司 |
中赢投资 | 指 | 大连中赢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
巴斯夫 | 指 | 巴斯夫股份公司(BASF SE),缩写BASF,总部在德国,是全球知名的国际化工企业 |
保荐人、保荐机构 | 指 |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证券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报告期 | 指 | 2022年1-6月 |
分子筛 | 指 | 分子筛是一类具有规则而均匀孔道结构的无机晶体材料,具有大的比表面积以及可调控的功能基元,能有效分离和选择活化尺寸不同、极性不同、沸点不同及饱和程度不同的有机烃类分子,具有“筛分分子”和“择形催化”的作用。作为催化材料、吸附分离材料以及离子交换材料在石油化工、煤化工、精细化工、环境保护、土壤修复与治理等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 |
硅铝比 | 指 | 分子筛中二氧化硅与氧化铝的摩尔比,通常用SiO2/Al2O3来表示 |
CHA结构分子筛 | 指 | 孔道由八元环孔口构成,相邻八元环彼此交错排列,由六元环和四元环相连。包括SAPO-34和SSZ-13等,主要用于甲醇制烯烃和废气中NOx的选择性催化还原 |
SSZ-13分子筛 | 指 | 具有CHA拓扑结构的分子筛,水热稳定性好,在SCR反应中具有较高的活性和选择性 |
TS-1分子筛 | 指 | 具有MFI拓扑结构的含Ti的杂原子分子筛,在选择氧化反应中具有优异的催化性能 |
ZSM-5分子筛 | 指 | 具有MFI拓扑结构的硅铝分子筛,广泛应用于石油加工、煤化工与精细化工等催化领域 |
ZSM-35分子筛 | 指 | 具有FER拓扑结构的硅铝分子筛,可广泛用于烃类的转化过程,例如异构化、羰基化、芳构化和裂化等 |
Y分子筛 | 指 | 具有FAU拓扑结构的硅铝分子筛,硅铝比大于3.0,在石油加工和化学工业过程如催化裂化、加氢裂化催化剂中作为重要活性组元 |
β分子筛 | 指 | 具有BEA拓扑结构的硅铝分子筛,广泛应用于烷基化、水合等石油化工过程 |
尾气脱硝 | 指 | 尾气及烟气中氮氧化物的去除过程 |
异构化 | 指 | 有机化合物分子中原子或基团的位置的改变而其组成和分子量不发生变化的过程 |
肟化 | 指 | 含有羰基的化合物(如醛、酮类)与羟胺作用而生成含有C=NOH基的化合物的反应过程 |
光触媒 | 指 | 一种具有光催化功能的材料总称,能在光照射下产生强氧化性的物质(如羟基自由基、氧气等),可用于分解有机化合物、部分无机化合物、细菌及病毒等 |
HPPO | 指 | 双氧水法丙烯制环氧丙烷的工艺,能够有效解决现有主要生产工艺(氯醇法)环境污染严重、副产物多和能耗高等问题 |
HDC催化剂 | 指 | 公司自有品牌的非晶态金属催化剂,主要应用于脂肪醇脱氢反应过程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中触媒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China Catalyst Holding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CCH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李进 |
公司注册地址 | 辽宁省大连普湾新区松木岛化工园区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 |
公司办公地址 | 辽宁省大连普湾新区松木岛化工园区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16308 |
公司网址 | http://www.china-catalyst.com/ |
电子信箱 | ccgzq@china-catalyst.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金钟 | 赵克伟 |
联系地址 | 辽宁省大连普湾新区松木岛化工园区 | 辽宁省大连普湾新区松木岛化工园区 |
电话 | 0411-62395759 | 0411-62395759 |
传真 | 0411-62395759 | 0411-62395759 |
电子信箱 | ccgzq@china-catalyst.com | ccgzq@china-catalyst.com |
三、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秘办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四、 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中触媒 | 688267 | / |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328,437,886.39 | 322,884,319.88 | 1.7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5,564,634.25 | 85,170,955.23 | -11.2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1,137,908.52 | 84,252,343.72 | -27.4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353,880.22 | 137,662,568.95 | -112.61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559,052,197.55 | 832,797,662.16 | 207.28 |
总资产 | 2,855,352,794.88 | 1,308,763,280.58 | 118.17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7 | 0.64 | -26.5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7 | 0.64 | -26.5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8 | 0.64 | -40.6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78 | 11.09 | 减少7.31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06 | 10.97 | 减少7.91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6.90 | 5.30 | 增加1.6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72%,主要受上海疫情影响,营业收入增幅较小;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11.2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27.43%;主要原因为人工费用增加、天然气价格上涨,以及2022年3、4月份大连疫情原因产量下降导致单位间接制造费用增加;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112.61%,主要是销售未到收款账期导致;
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较上年同期增长207.28%,总资产较上年同期增长
118.17%,主要由于公司上市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得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总资产增长;
5、公司基本每股收益0.47元,较去年同期下降26.5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78%,较上年同期下降7.31个百分点,主要系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发行股票股数增加所致。
七、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八、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26,044.26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6,341,982.0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731,996.77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256.5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417,952.2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14,426,725.73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主要产品为特种分子筛及催化剂、非分子筛催化剂、催化应用工艺及化工技术服务等。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收入来源于特种分子筛及催化剂,主要产品作为催化剂或催化剂制备过程中重要材料进行使用,另有少部分产品作为吸附剂进行使用。
(1)行业的发展趋势
目前催化剂行业领先企业主要为国际大型化工企业,在大部分催化领域我国仍与国外存在较大技术差距。国外化工企业具备先进催化剂的知识产权与工业化生产能力,长期以来,我国环保、能源化工及精细化工行业对国外催化剂的依赖较为严重;随着我国相关产业规模的扩大,进出口金额总体保持整体上升的趋势。近年来,我国经济结构调整进程逐步深化,对关键领域自主知识产权日益重视,已涌现出了一批具备较强科研与生产能力的催化剂研发制造企业,国内优秀企业的产品已经能够实现进口替代并逐步得到市场认可。国产催化剂产品质量与技术含量的提升使得部分产品在国际市场上也具备较强的竞争力。在较长期限内,催化剂产品的国产替代过程将成为我国催化剂行业发展的主要趋势。随着更多催化剂产品逐步实现国产化,国内催化剂市场仍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2)行业的基本特点
催化剂产品的生产技术涉及材料科学、结构化学、有机化学、工业催化、自动控制等多个技术领域,具有多学科、相互渗透、交叉应用的特点。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是催化剂企业保持市场占有率和市场地位的关键。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工业催化剂生产企业已经建立了较大的业务规模,形成了完善的业务体系,培育了成熟的客户群体,具有规模经济的优势,并推动企业生产成本的降低和企业竞争力的增强。
(3)主要技术门槛
催化剂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需要企业首先了解用户的需求和工业技术的发展情况,并需要经过基础研究开发等多个环节,逐步进行工业放大试验和工业应用试验,最终实现产品和技术的工业应用。因此,获得催化剂产品的技术突破需要进行长期的培育和积累,而将技术成果转变为工业化产品生产则需要更为长期的科学研究和经验积累。
催化剂产品下游市场的产业集中度较高,不同生产企业由于生产设施、制造环境等因素的差别,即使是同一类型的催化剂产品,不同生产企业对催化剂产品的要求也不尽相同。因此,除了攻克技术成果实现工业化生产的瓶颈以外,还需要能够根据生产企业的要求设计并生产出满足特定企业的催化剂产品,这将对催化剂生产企业的科研及生产技术提出更为严苛的要求。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移动源尾气脱硝分子筛、用于能源化工及精细化工行业的多种分子筛及催化剂、非分子筛催化剂以及催化工艺及化工技术服务等。
移动源尾气脱硝分子筛方面,公司客户为巴斯夫。巴斯夫为全球知名的化工企业,且为全球脱硝催化剂的主要供应企业之一。
目前巴斯夫亚太区域移动源脱硝分子筛主要由公司供应,包括中国、日本、韩国、印度、泰国等国家;此外,公司还为波兰等欧洲区域供应分子筛产品。
自2018年开始,公司已向日本和韩国区域供应移动源脱硝分子筛;受益于2020年我国国六标准的实施及印度、泰国实施严格的尾气排放政策,中国、印度、泰国等新兴市场将成为全球移
动源脱硝分子筛的主要增量市场,未来亚太新兴市场将形成持续稳定的移动源尾气脱硝分子筛需求。
目前北美、欧洲的移动源脱硝分子筛需求较为稳定,市场规模较大,公司的移动源脱硝分子筛已实现向欧洲市场销售。随着尾气排放标准的日趋严格,公司将拓宽自身在欧洲市场的发展空间,巩固公司的国内外市场地位。
公司在能源化工及精细化工行业分子筛及催化剂领域拥有多种成熟产品,主要包括环氧丙烷催化剂、己内酰胺催化剂、吡啶合成催化剂等。其中,环氧丙烷催化剂作为更为先进环保的HPPO法生产环氧丙烷的催化剂,将对目前产能占比较大的污染严重的氯醇法实现技术替代,市场空间较大,已向聚源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卫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江苏嘉宏新材料有限公司等国内环氧丙烷主要生产企业销售;己内酰胺催化剂为一种技术成熟的产品,市场竞争力较强,公司下游客户覆盖多个己内酰胺生产厂家。
除分子筛及催化剂外,公司在多年的技术开发研究过程中掌握了多种化工产品的核心工艺技术,能够为客户设计工艺技术路线并提供相应的工艺技术服务。公司具有多种工艺包产品的核心技术,包括HPPO法环氧丙烷生产工艺包、丁酮肟生产工艺包、甲氧基丙酮生产工艺包等。公司的工艺包技术成熟,在市场上具备较强竞争力。
目前,中触媒已经构建完成了较为全面的催化剂产业链,具有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在特种分子筛及催化剂、非分子筛催化剂领域具备较强的竞争实力。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公司重视产品的技术升级与更新迭代,对报告期内已形成销售的生产项目仍持续进行研发投入,以改善产品质量并降低生产成本,主要项目包括脱硝分子筛系列产品研发项目、钛硅分子筛系列产品研发项目等。
除目前公司主要产品的持续研发投入外,公司在合理研判未来产品与市场趋势的基础上,积极进行战略研发部署,除报告期内已形成业务收入的ZSM-5分子筛吸附剂外,公司积极拓展分子筛在其他领域的运用,如吸附分离、空气净化等方面,并已经取得了部分研发成果。其中,光触媒室内空气净化系列产品能够运用于室内空气净化的过程中,对甲醛、PM2.5等产品均有良好的脱除效果;空调、新风杀毒灭菌净化空气系列产品能够运用于室内杀菌消毒过程中,能够有效杀灭多种病毒与细菌。此外,公司在现有催化产品外,仍在积极研发性能更优异的新一代催化产品。
公司未来发展与规划基于公司的发展战略,通过创新机制建设与创新团队建设并举,进一步增强公司在研发团队和管理团队的人才优势,通过产品技术升级和创新、产品线的延伸、市场区域的拓展以及完善客户关系管理,未来三年力争实现既定目标。未来随着具体目标与计划的实施,公司将获得良好的成长性,自主创新能力将得到大大提升,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实力。
公司以“中国创造,触发世界”作为自己的企业使命,致力于成为催化剂行业新技术的领导者,并打造完整的化学产业链。公司将积极拓展业务布局,以特种分子筛及催化剂产品为核心,积极开发分子筛在其他各领域的用途,如吸附分离功能、空气净化功能、脱水干燥功能等,积极开发市场需要、技术先进、工艺环保的新型技术产品。公司以建设成为国内领先的特种分子筛生产基地、中国最具投资价值的企业之一为目标,以客户需求为核心导向,坚持提供定制性、专业化的解决方案,希望通过企业先行者的开拓,产生人才的聚集效应,形成真正的良性循环,通过努力改变人类的社会和生活。
(二)主要业务和主要产品
1.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是研发、生产和销售特种分子筛及催化新材料产品,公司产品可应用于大气治理中的气体催化分离与净化、催化脱硝等领域,同时也能够应用于能源化工及精细化工的多个生产环节,是能够实现节能减排、环境治理的战略新兴材料。公司在现有产品的基础上,根据市场需求积极进行未来布局,利用积累的技术实力和研发力量,对固定源脱硝分子筛、光触媒VOCs净化催化剂、乙二醇合成催化剂、高纯氧化铝和高纯二氧化硅等新型催化剂进行研发,形成了充足的技术储备。同时,募投项目的实施,将在纵向上增强公司现有业务的深度,横向上延伸行业服务跨度,扩大生产和经营规模,总体上提高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和市场地位。
2.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产品为特种分子筛及催化剂、非分子筛催化剂、催化应用工艺及化工技术服务三大类,应用领域包括环境保护、能源化工等多个行业,其中特种分子筛及催化剂为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要收入来源。公司主要产品及应用情况具体如下:
类别 | 应用领域 | 系列名称 | 主要产品名称 | 产品用途 |
特种分子筛及催化剂系列产品 | 环保行业 | CHA结构分子筛系列 | 移动源脱硝分子筛 | 尾气处理,移动源尾气脱硝。 |
能源化工及精细化工行业 | 钛硅分子筛系列 | 环氧丙烷催化剂 | 丙烯环氧化生产环氧丙烷的催化剂。下游产品包括聚氨酯、丙二醇等,终端产品包括家具、家电、汽车、涂料等。 | |
己内酰胺催化剂 | 环己酮肟化生产己内酰胺催化剂。下游产品为树脂、纤维,终端产品主要为塑料及织造行业。 | |||
非分子筛催化剂系列 | 金属催化剂及其他催化剂系列 | HDC催化剂 | 制备草甘膦催化剂。终端产品包括多种除草剂。 | |
乙腈合成催化剂、镍基加氢催化剂等 | 用于乙腈合成、加氢等化学反应环节的催化剂产品。 | |||
催化应用工艺及化工技术服务 | 为特种分子筛、催化剂产品在下游市场生产过程提供化工专利技术或化学生产技术、工艺路线,例如HPPO法环氧丙烷生产工艺包、丁酮肟生产工艺包、甲氧基丙酮生产工艺包等。 |
1、特种分子筛及催化剂
分子筛是一类具有规则而均匀孔道结构的无机晶体材料,具有大的比表面积以及可调控的功能基元,能有效分离和选择活化尺寸不同、极性不同、沸点不同及饱和程度不同的有机烃类分子,具有“筛分分子”和“择形催化”的作用。作为催化材料、吸附分离材料以及离子交换材料
在石油化工、煤化工、天然气化工、精细化工、环境保护、土壤修复与治理等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其中,催化性能为分子筛的重要性能之一。
催化剂是一种能够改变化学反应的反应速率,同时又不改变原反应的化学平衡,且其本身质量及化学性质在反应前后都不发生改变的物质。按照反应体系相态划分,可以划分为均相催化剂和多相催化剂;按照催化剂物质状态划分,可以分为液体催化剂与固体催化剂。催化剂是石油化工行业的核心技术,被称为化学工业的“芯片”,其生产技术含量、产品附加值均比较高,是决定石油化工生产装置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的重要部分。据统计,约有90%以上的工业过程涉及催化剂的使用,包括化工、石化、生化、环保等多个领域。大部分催化剂由三类组分构成,分别是承担主要催化作用的活性组分、承载活性组分的载体以及提高催化性能的助催化剂。
分子筛催化剂是指以分子筛作为主要活性组份或主要载体的催化剂,又称沸石催化剂。特种分子筛以特定晶型为基础,通过载体支撑微观分子级别的孔道结构,并对活性组分和助催化剂进行选择性担载。不同晶型的分子筛载体对不同活性组分及助催化剂有担载选择性,根据不同分子筛的特性,能够进一步加工生产成为不同用途的催化剂;即使同一种晶型的分子筛,也能够进行不同改性处理适用于不同的催化反应过程。分子筛催化剂作为固体催化剂,易于回收处理,且无毒无味、无腐蚀性,是环境友好型的新型催化材料。
与其他多相催化剂(例如金属氧化物催化剂、金属催化剂等)相比,特种分子筛及分子筛催化剂具有更高的价格和利润率,因为它们具有更高的性能与成本优势,在所服务的应用中提高了所需产品的产率和选择性。因此,对终端用户和催化剂公司来说,特种分子筛的研发应用及扩大特种分子筛的使用范围将继续成为企业投资的优先事项。目前,分子筛催化剂广泛运用于节能环保、能源化工、精细化工等领域。
在公司主要特种分子筛及催化剂系列产品中,移动源脱硝分子筛不生产对应催化剂产品,石油裂化分子筛本身即为催化剂,钛硅分子筛催化剂、烯烃异构化催化剂、吡啶合成催化剂均为由分子筛制备而成的催化剂产品。在其他分子筛产品中,吸附剂使用的是分子筛的吸附功能,不涉及催化剂;烯烃水和催化剂等其他催化剂产品均为由分子筛制备而成的催化剂产品。
公司特种分子筛产品的主要应用如下:
(1)环保行业应用产品:CHA结构分子筛
①公司产品在环保行业的应用简介
在环保行业领域,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尾气处理环节。如下图所示:
尾气脱硝是指脱除或降低燃料燃烧排放的氮氧化物的过程。目前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柴油车等移动源尾气排放的脱硝处理,主要产品类型为CHA结构分子筛,可以满足国六阶段排放标准。国六标准是全球范围内最严苛的排放标准之一,全面进入国六阶段后,国内的排放指标已与欧洲、美国、日本等地区的同级别排放标准相当,部分指标甚至更为严苛。公司的尾气脱硝分子筛客户为国际知名化工企业巴斯夫,双方建立了稳定的长期合作关系。此外,公司已完成针对钢厂、电厂及化工厂等固定源尾气脱硝分子筛的研发及中试工作,已实现工业化应用,主要产品类型为CHA
结构分子筛等。公司掌握以上产品整个工艺流程的生产技术,并具备大规模工业生产能力。随着全球对环境保护尤其是汽车尾气及工业尾气治理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由上述分子筛制备而成的脱硝催化剂,在固定源和移动源脱硝方面应用前景广阔。根据中国化学会分子筛专业委员会2020年6月对公司产品出具的《脱硝分子筛催化剂鉴定意见报告》,“此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其生产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具有竞争力”。
②移动源脱硝分子筛
公司研发生产的移动源脱硝分子筛为基于CHA结构分子筛制备的新型环保产品。CHA结构分子筛指骨架代码为CHA,具有菱沸石结构的特种分子筛,该类分子筛具有特殊的孔道结构,在担载特定金属组分(如铜)后,能够高效去除汽车尾气中的氮氧化物。公司通过不断改进产品配方、优化生产工艺过程进行优化,目前已获得工艺成熟、质量稳定的大批量工业化生产能力,能够满足客户对不同应用领域的技术要求。该产品在国际市场具备较强的竞争力,主要客户涵盖巴斯夫、喜星等国际大型化工集团,并已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商业合作关系。
(2)能源化工及精细化工行业应用产品:钛硅分子筛系列
①公司产品在能源化工及精细化工行业的应用简介
在能源化工及精细化工行业领域,公司产品能够应用于煤化工、石油化工、精细化工的多个反应过程和处理环节等。
针对能源化工及精细化工产业链的不同环节,公司设计、研发并生产了多款分子筛及催化剂产品,能够适应不同化学反应过程的特殊需要。公司产品参与的主要反应过程包括石油催化裂化、加氢裂化的反应过程以及环氧丙烷、己内酰胺、异丁烯等化工产品的制备过程。
②钛硅分子筛系列(环氧丙烷催化剂、己内酰胺催化剂等)
钛硅分子筛是八十年代初开发的杂原子分子筛,能够应用于石油化工行业的众多温和氧化有机合成反应。以钛为活性中心的分子筛具有优异的催化氧化性能,在以过氧化氢或烷基过氧化氢为氧化剂时,能够参与烯烃的环氧化、芳烃羟基化、醛酮氨肟化、烷烃氧化等许多重要的反应,被普遍认为是环境友好的绿色催化剂。公司生产的钛硅分子筛及以钛硅分子筛制备而成的催化剂主要应用于烯烃环氧化与酮氨肟化两个过程,主要作为环氧丙烷与己内酰胺生产过程中的催化剂。
国外化工企业掌握制备己内酰胺与环氧丙烷的核心技术,尤其是催化剂的制备技术。长期以来,昂贵的国外催化剂价格给企业带来了沉重的成本压力,成为了限制我国相关行业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公司投入大量科研力量,成功攻克了己内酰胺催化剂生产制备过程中的关键技术难题。2012年4月,公司自主研发的己内酰胺催化剂正式推向市场。该产品以钛硅分子筛为主要原料,具有结构稳定、结晶度高、产品一致性好等特点,在工业化生产过程中体现出低成本、高活性和高稳定性的产品优势,得到了客户的广泛认可。2017年12月,公司所拥有的专利“一种TS-1钛硅分子筛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专利号Zl201310368674.2)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中国专利优秀奖”。
公司的钛硅分子筛除能够用于己内酰胺催化剂外,还能够用于HPPO法环氧丙烷的工业生产
过程中。HPPO法为先进、环保的环氧丙烷制备方法,但技术较为复杂,对催化剂要求较高。公司生产的环氧丙烷催化剂成功打破了国外化工企业的技术壁垒,在国内大型环氧丙烷制备企业中得到应用,且催化效果良好。公司已成为国内少数拥有自主技术的HPPO法催化剂生产企业之一,并拥有HPPO法环氧丙烷生产工艺,能够为客户提供从工艺技术路线到最终产品的全套工艺技术服务。
2、非分子筛催化剂系列
除分子筛外,能够作为催化剂活性组分的材料还包括金属、金属氧化物、金属硫化物等;能够作为催化剂载体的材料还包括金属氧化物、活性炭、有机分子等。为说明方便,将公司生产的载体、活性组分均不包括分子筛的催化剂统称为非分子筛催化剂。目前公司生产的非分子筛催化剂主要为HDC催化剂,除HDC催化剂外,公司的非分子筛催化剂产品还包括用于加氢反应过程的镍基、铜基、贵金属基催化剂等。
3、催化应用工艺及化工技术服务
除分子筛及催化剂外,公司在多年的技术开发研究过程中掌握了多种化工产品的核心工艺技术,能够为特种分子筛及催化剂在下游产品的应用过程提供技术许可和工艺包等技术服务。
公司具有多种工艺包产品的核心技术,包括HPPO法环氧丙烷生产工艺包、丁酮肟生产工艺包、甲氧基丙酮生产工艺包等。工艺包技术成熟,在市场上具备较强竞争力。
(三)主要经营模式
1、销售模式
公司采用直接销售模式,一般采取销售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推销、参加采购方竞标、专业网站推广、合作伙伴推荐等渠道销售。除直接销售分子筛及催化剂产品外,公司还能够提供工艺技术(包)解决方案及根据客户需求提供定制产品、技术支持和工艺技术优化方案。
公司通常与大集团客户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原则上确定销售产品类型、主要技术指标、保密责任、结算方式、质量保证违约责任等条款,在框架协议的基础上,公司根据客户采购需求及月(季)度订单进行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公司与客户双方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对相关产品形成稳定销售渠道。
公司的收款模式有:长期合作客户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有一定的账期,一般时间为3至6个月;一般客户及新客户,通常采用预付、发货、收货、验收等阶段收款;对于工艺包收入和技术服务收入,一般根据合同约定对方需支付预付款项,在验收合格前根据服务进程分阶段收款;若客户需调整信用限度,根据调整幅度,该事项由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调整。
2、采购模式
公司采取“以产定购”的自主采购模式。根据生产计划,生产部通过生产计划单提交原材料采购申请,采购计划包括原材料名称、数量、技术指标等要求,采购部根据采购计划向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
在供应商的选择方面,公司建立了原材料的合格供应商管理制度,基于合格供应商评价体系建立健全了主要物资的招标、比价议价采购制度。公司重要原材料和设备等物资基本以国内采购为主,对采购物资进行产品质量、定价结构、技术先进程度、配送及服务等多维度考评,与多家供应商签订长期供货协议,以保证公司主要原材料供应的安全。公司的付款模式有:(1)短期供应商一般是公司付款之后供应商予以发货;(2)长期供应商一般能够为公司提供一定信用期,时间通常为1-6个月,或每批货发出时结算上批货的款项。
3、生产模式
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的生产原则进行排产。生产部依据销售中心的订单需求结合公司的经营目标制定生产作业计划,生产部根据生产作业计划编制开车计划,提出原材料、设备配件、包装物等需求,相关部门按需求准备。生产车间按照工艺要求组织正常产品生产后,各产品经过检验分析合格,办理产成品入库手续,等待发货。
公司主要产品为特种分子筛及催化剂和非分子筛催化剂等,生产部需要协调采购部、研发部、质检部、EHS部等各部门共同协作,完成公司产品生产。
公司以自主生产为主,外协加工为辅。公司拥有覆盖全工艺流程的技术和生产能力,公司主要产品核心工艺环节均由公司自主生产。因不同工艺步骤的产能有所差异,为提高生产效率和设备利用率,实现产能的最大化,公司在订单较多且部分工艺环节产能不足时,公司会通过外协加工完成部分生产步骤。
4、研发模式
公司以市场和客户需求为导向,通过自主研发分子筛及催化剂新产品、自主研制设计化工工艺路线,形成了科研、生产、市场一体化的自主创新机制。同时,公司与科研单位、高校、客户等外部单位建立了良好的研发合作关系;并通过与下游客户联合研发的方式,帮助客户解决化工技术和生产工艺的问题,并为其开发创新性解决方案。
公司制定了《研发项目管理制度》、《新产品开发程序》、《研发投入核算制度》等制度及研发管理内部控制流程,建立了以技术委员会为核心,研发部为执行机构,质检部、销售中心、生产部等其他部门协同支持的研发平台。公司还聘请了行业内知名专家担任技术顾问,为公司研发活动提供指导意见。研发部是公司研发的归口管理部门,由总工程师领导,对研发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和监督。在具体研发项目上,研发部负责完成小试和中试研究及产品的持续改进,生产部负责组织产业化生产。
二、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始终将技术创新作为企业发展的先导,经过多年的研发积淀,目前公司已拥有多项独立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
公司根据市场调研、技术进步、客户反馈等情况不断对各项核心技术进行更新迭代,在提升现有产品的技术水平和生产效率的同时,不断实现新的产品应用。公司对各项核心技术的创新和整合运用亦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通过核心技术组合应用构建多元化的产品系列,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可靠的分子筛及催化剂产品与技术解决方案。公司掌握了多种特种分子筛及催化剂、非分子筛催化剂制备过程中的核心技术,并且具有生产满足客户不同需求催化剂产品的生产能力。公司秉持“生产一代、储备一代、研发一代”的生产研发策略,已自主研发了新一代移动源脱硝产品。公司已具备生产脱硝效率更强的尾气脱硝分子筛产品的必要技术储备,新一代移动源脱硝产品已与主要客户巴斯夫形成了深入合作,为公司未来该产品的市场销售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公司目前各项核心技术的技术特点及其在各类产品中的具体应用情况和具体体现情况如下:
序号 | 核心技术名称 | 技术先进性 | 主要应用产品 | 技术来源 |
1 | 应用于汽车尾气脱硝分子筛的制备 | 降低对CHA结构分子筛生产过程中昂贵模板剂的使用,有效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调整CHA结构分子筛的硅铝比、粒径与形貌,使孔道得到充分利用,拥有更快的反应速率,反应产物比较容易从活性位扩散到外表面,抑制了结焦的形成,增加了催化剂的寿命 | CHA结构分子筛(SSZ-13分子筛) | 自主研发 |
2 | 应用于丙烯环氧化、环己酮肟化改性钛硅分子筛的制备技术 | 降低TS-1生产成本,使得生产的TS-1分子筛结构稳定,结晶度高,重复性好,易于在工业上推广应用,有效提高对产物环氧丙烷或己内酰胺的选择性,且能有效抑制催化剂失活流失,提高产率及对双氧水的利用率 | TS-1分子筛系列,环氧丙烷工艺包,己内酰胺工艺包 | 自主研发 |
3 | 应用于烯烃异构化分子筛的制备技术 | 提高ZSM-35分子筛硅铝比,所得产品结晶度高,并能减少昂贵的有机模板剂的使用,降低ZSM-35分子筛生产成本,减少废水产生,降低环境治理成本 | ZSM-35分子筛系列 | 自主研发 |
4 | 应用于石油催化裂化、加氢裂化分子筛的制备技术 |
产品具有良好的水热稳定性;保证制备过程中保温阶段温度的精准调节;保证晶化降温时间的恒定和产品质量的稳定,工人操作方便,有效降低生产成
本
Y分子筛、β分子筛系列 | 自主研发 | |||
5 | 应用于吡啶合成催化剂、烯烃水合催化剂、吸附剂的分子筛制备技术 | 催化剂的重复利用率高、催化效果好、使用寿命长,能够有效提高吡啶的收率,降低产物分离难度与能耗,提高生产安全系数 | ZSM-5分子筛、铜硅系列催化剂系列 | 自主研发 |
6 | 应用于金属氧化物类催化剂或金属催化剂的制备技术 | 提高催化反应中原料转化率,降低催化剂失活速率,延长催化剂寿命 | HDC催化剂 | 自主研发 |
7 | 其他分子筛及催化剂制备技术 | 包括多种应用于不同领域的分子筛及催化剂,性价比高,催化性能较为稳定 | Ti-MWW分子筛等 | 自主研发 |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未发生重大变化。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认定主体 | 认定称号 | 认定年度 | 产品名称 |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2021年 | - |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截至本报告期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计拥有164项专利,其中121项国内发明专利,1项PCT国际专利,42项实用新型专利。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期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5 | 17 | 253 | 121 |
实用新型专利 | 0 | 0 | 44 | 42 |
外观设计专利 | ||||
软件著作权 | ||||
其他 | 0 | 1 | 3 | 1 |
合计 | 5 | 18 | 300 | 164 |
注:“其他”为PCT专利申请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22,670,761.72 | 17,123,674.81 | 32.39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研发投入合计 | 22,670,761.72 | 17,123,674.81 | 32.39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6.90 | 5.30 | 增加1.6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同比增长了32.39%,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所致。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SSZ-13分子筛合成工艺技术研究 | 10,500,000.00 | 1,659,462.55 | 9,117,957.68 | 试生产阶段 | 制备新型SSZ13分子筛,并解决分子筛生产放大过程中的效应问题,优化 | 国内领先 | 移动源尾气处理及石油化工等领域。 |
工业生产中各环节参数,最终满足工业量化生产。 | ||||||||
2 | ZSM5分子筛的合成及应用开发 | 8,350,000.00 | 1,185,975.48 | 5,804,204.40 | 小试阶段 | 采用公司现有制备技术,制备特种ZSM5分子筛,同时优化过程生产能力,扩大分子筛应用范围,提升使用性能。 | 国内领先 | 日化和炼油等领域 |
3 | β分子筛合成工艺技术研究 | 9,300,000.00 | 858,523.93 | 5,235,319.66 | 小试阶段 | 通过模板剂合成试验等手段、提高结晶率,降低模硅比,使产品具有更高的低碳烯烃收率及丙烯相对选择性。 | 国内领先 | 石油化工催化裂化领域 |
4 | 非贵金属加氢催化剂的合成 | 3,700,000.00 | 838,275.55 | 838,275.55 | 小试阶段 | 制备铜基和镍基的非贵金属催化剂,并应用于2-吡咯烷酮加氢反应和环已亚胺的合成。 | 国内领先 | 化工、石油精制、石油化学、医药、环保及新能源等领域 |
5 | 分子筛活性评 | 5,150,000.00 | 1,018,208.15 | 4,857,688.74 | 小试阶段 | 开发适用于特种分子筛及催 | 国内 | 分子筛催化剂 |
价技术的研究与开发 | 化剂的性能评价方法,从而得到其应用过程中的工艺参数,通过优化调整最终指导过程生产。 | 领先 | 检验领域 | |||||
6 | 高性能氧化铝球的研究与开发 | 1,700,000.00 | 642,736.44 | 642,736.44 | 中试阶段 | 通过工艺参数的深度开发,制备不同规格的催化剂载体材料,在经过评价和过程模拟后,得到制备PDH及移动床催化剂载体材料。 | 国内领先 | 石油化工领域,催化剂载体 |
7 | 固定源脱硝催化剂的制备及其工艺开发 | 7,231,000.00 | 623,291.66 | 3,477,159.40 | 中试阶段 | 通过调整脱硝分子筛结构参数,扩展其至固定源脱硝应用环境,通过模拟放大,最终确定应用过程参数,达到工业应用。 | 国内领先 | 新型环保催化剂领域 |
8 | 贵金属催化剂的合成及应用 | 8,285,000.00 | 1,209,852.77 | 4,641,093.34 | 小试阶段 | 通过载体选择、负载方法考察、载量调整等试验,确定催化剂的制备以及反应的重复性、提 | 国内领先 | 化工、石油精制、石油化学、医药、 |
高催化剂的使用寿命。实现高质、稳定、连续的输出产品。 | 环保及新能源等领域 | |||||||
9 | 甲醇制烯烃催化剂的合成及工艺开发 | 5,565,000.00 | 732,854.34 | 3,425,762.93 | 小试阶段 | 通过筛选对比现有技术,得到过程反应模型,通过制备新型催化剂,并摸索适用的工艺条件,从而达到工业化推广 | 国内领先 | 煤制烯烃领域 |
10 | 甲基酚吸附分离技术开发 | 18,000,000.00 | 750,730.24 | 1,650,760.54 | 小试阶段 | 利用公司已有分子筛吸附剂的制备技术,选择先进的分离吸附技术,优化过程参数,达到工业生产。 | 国内领先 | 抗氧剂、医用消毒剂、分析试剂等领域 |
11 | 磷酸硅铝体系分子筛的合成及其应用 | 5,320,000.00 | 743,495.29 | 3,221,225.39 | 小试阶段 | 通过文献调研、工艺技术路线选择等试验,完成工业化放大。 | 国内领先 | 正构烷烃的异构化、链烷烃的脱氢环化和甲醇转化 |
12 | 模板剂的合成 | 10,400,000.00 | 819,203.54 | 6,012,114.87 | 小试阶段 | 通过试验模板剂前驱体合成、电解等工艺,达到制备 | 国内领先 | 催化剂制备中的结构导向、 |
模板剂的能力,实现高质、稳定、连续的输出产品。 | 孔道填充、匹配骨架电荷等领域 | |||||||
13 | 双氧水的合成技术开发 | 6,480,000.00 | 558,100.00 | 3,974,673.37 | 小试阶段 | 通过催化合成制备一种高效烷基蒽醌衍生物,以其为载体,同时开发高性能的催化剂,通过优化工艺参数,采用蒽醌法制备双氧水。 | 国内领先 | 精细化工领域 |
14 | 钛硅分子筛合成及应用 | 10,500,000.00 | 2,556,446.89 | 6,415,309.10 | 试生产阶段 | 通过工艺优化,提高催化性能、选择、转化率、延长催化剂的反应寿命。 | 国内领先 | 环氧树脂生产等领域。 |
15 | 铁钼催化剂合成工艺技术的开发 | 2,191,000.00 | 791,105.86 | 791,105.86 | 中试阶段 | 通过共沉淀法制备一种铁钼催化剂,并能减少废水中铁、钼的浓度,实现降低成本,降低对环境的污染的目的。 | 国内领先 | 基础有机化工领域 |
16 | 烷烃固碳与产氢技术开发 | 1,000,000.00 | 800,000.00 | 800,000.00 | 合作技术 | 开发具有技术、过程及经济可行的特种碳材料和氢气工 | 国内领先 | 石油化工深加工及氢能新能 |
业化生产新技术 | 源领域 | |||||||
17 | 小孔分子筛合成的研究与开发 | 13,000,000.00 | 1,018,542.38 | 6,116,662.29 | 中试阶段 | 通过试验筛选小孔分子筛合成配方,并优化小孔分子筛生产工艺,达到制备小孔分子筛的能力。实现高质、稳定、连续的输出产品。 | 国内领先 | 汽车尾气处理及石油化工领域 |
18 | 新一代乙二醇催化剂的合成 | 1,000,000.00 | 832,828.13 | 832,828.13 | 小试阶段 | 通过对配方的调整,优化催化剂合成控制过程,从而达到对副产物的抑制作用,最终提高催化剂的使用寿命,降低乙二醇的生产成本。 | 国内领先 | 有机化工领域 |
19 | 制氧分子筛工艺技术开发 | 6,200,000.00 | 1,344,643.85 | 3,001,643.50 | 小试阶段 | 制备出高机械强度、高吸附量、吸附速度快的PSA制氧分子筛 | 国内领先 | 民用制氧领域 |
合计 | / | 133,872,000.00 | 18,984,277.05 | 70,856,521.19 | / | / | / | / |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143 | 121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9.30 | 18.17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1,058.08 | 688.07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7.15 | 5.69 |
教育程度 | ||
学历构成 | 数量(人) | 比例(%) |
博士研究生 | 6 | 4.20 |
硕士研究生 | 9 | 6.29 |
本科 | 32 | 22.38 |
专科 | 30 | 20.98 |
高中及以下 | 66 | 46.15 |
合计 | 143 | 100.00 |
年龄结构 | ||
年龄区间 | 数量(人) | 比例(%)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45 | 31.47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53 | 37.06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39 | 27.27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6 | 4.20 |
60岁及以上 | 0 | 0.00 |
合计 | 143 | 100.00 |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人才优势,公司已形成一支高素质的研发团队,公司拥有强大的科研团队与完善的研发设备,并同多家科研院所建立了全方面的合作模式。公司拥有设施完善、技术领先的研发中心和中试平台;现有员工741人,以多位博士及技术专家为核心,数十位具有硕士及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为研发中坚力量,多数研发人员具有多年特种分子筛材料和催化剂研发经验。公司建立了特种分子筛基础研究、工艺和活性组分开发、专业工艺包和催化剂应用的阶梯式研发体系。研发团队的年龄结构以中青年为主,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为进一步壮大科技研发人才队伍,公司始终注重人才的引进和培养。随着公司的快速发展,研发团队不断壮大。
2、技术和研发优势,公司在能源化工及精细化工行业分子筛及催化剂领域拥有多种成熟产品,主要包括环氧丙烷催化剂、己内酰胺催化剂等。其中,环氧丙烷催化剂作为更为先进环保的HPPO法生产环氧丙烷的催化剂,将对目前产能占比较大的污染严重的氯醇法实现技术替代,市场空间较大,已向聚源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卫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江苏嘉宏新材料有限公司等国内环氧丙烷主要生产企业销售;己内酰胺催化剂为一种技术成熟的产品,市场竞争力较强,公司下游客户覆盖多个己内酰胺生产厂家;公司生产的吡啶催化剂主要作为乙醛-甲醛-氨合成吡啶的高性能催化剂,市场前景广阔;ZSM-5分子筛吸附剂主要应用于成人纸尿裤产品中,市场增长空间较大,公司已成功对国际化工企业赢创工业集团实现销售。以上产品均具备较强质量与技术优势,获得客户的广泛认可。
除分子筛及催化剂外,公司在多年的技术开发研究过程中掌握了多种化工产品的核心工艺技术,能够为客户设计工艺技术路线并提供相应的工艺技术服务。公司具有多种工艺包产品的核心技术,包括HPPO法环氧丙烷生产工艺包、丁酮肟生产工艺包、甲氧基丙酮生产工艺包等。公司的工艺包技术成熟,在市场上具备较强竞争力。公司是辽宁省、国家技术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并被认定为辽宁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大连市绿色催化与分离工程重点实验室和大连市尾气净化吸附分离工程实验室。为提高公司的科研水平,公司积极开展对外联合,引进外部技术力量为公司服务。公司与巴斯夫签署了技术合作协议,合作进行下一代脱硝分子筛的研发工作。公司与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大连理工大学等国内众多科研机构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截至本报告期,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计拥有164项专利,其中121项国内发明专利,1项PCT国际专利,42项实用新型专利。公司的研发实力与技术工艺储备是公司近年实现快速发展的关键。目前,中触媒已经构建完成了较为全面的催化剂产业链,具有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在特种分子筛及催化剂、非分子筛催化剂领域具备较强的竞争实力。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主要从事特种分子筛及催化新材料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化工技术、化工工艺服务。公司主要产品为特种分子筛及催化剂、非分子筛催化剂、催化应用工艺及化工技术服务三大类,应用领域包括环境保护、能源化工等多个行业,其中特种分子筛及催化剂为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要收入来源。
作为我国工业催化剂生产领域的主要厂商之一,公司凭借优异的研发与生产能力成功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开拓了一席之地。自公司成立以来,陆续推出了多种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2009年推出烯烃异构化催化剂、2012年推出己内酰胺催化剂、2015年推出环氧丙烷催化剂、2017年推出移动源脱硝分子筛、吸附分离分子筛等。以上产品得到了客户的广泛认可,降低了我国部分化工产品对国外的依赖程度,完善了我国相关行业的产业链,提升了我国部分重要产品的国产自主化水平。
除现有产品外,公司还投入大量研发力量,积极布局了固定源脱硝分子筛、光触媒VOCs净化催化剂、乙二醇合成催化剂、高纯氧化铝和高纯二氧化硅等新型催化材料,并形成了充足的技术储备。
1.公司经营情况
2022年上半年,公司努力克服疫情的不利影响,依照经营计划稳步推进各项工作,营收继续保持增长态势,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总收入32,843.79万元,较上年度增加555.36万元,增幅为1.72%。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556.46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1.28%。报
告期内销售费用、人工费用增加、天然气价格上涨,以及2022年3、4月份大连疫情原因产量下降导致单位间接制造费用增加,造成净利润下降。
2.公司研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本着以创新为基石的思路,不断完善研发管理体制和创新激励机制,同时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持续有计划地推进研发进展,2022年1-6月公司研发费用为2,267.0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6.90%。报告期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计拥有164项专利,其中121项国内发明专利,1项PCT国际专利,42项实用新型专利。公司的研发实力与技术工艺储备是公司近年实现快速发展的关键。公司未来三年将通过创新机制建设与创新团队建设并举,进一步增强公司在研发团队和管理团队的人才优势;通过产品技术升级和创新、产品线的延伸、市场区域的拓展以及完善全面客户关系管理,继续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秉承“中国创造,触发世界”的企业使命,提升公司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将公司发展成为特种分子筛及催化剂领域世界级的产品供应商与技术服务方案提供者。公司高度重视人才,不断完善人才培养、引进机制,建立了一支创新、高效的研发及管理团队,为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提供了人力资源保障。公司已经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人才培养、绩效管理系统和晋升体系,制定了较为合理的薪酬计划和奖励制度,能客观、准确地评价研发人员的工作绩效,并对研发人员在申报高级专业职称认定方面给予协助与支持。另一方面,公司不断完善员工激励政策,通过给予重要研发人员激励、给予部分核心研发人员专项现金奖励等方式,进一步提高研发人员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留住人才。
3.市场扩展情况
公司在巩固自身脱硝分子筛、能源化工等传统领域优势的同时,积极拓展业务布局,以特种分子筛及催化剂产品为核心,研发分子筛其他各领域功能,如吸附分离功能、空气净化功能、脱水干燥功能等,积极开发市场需要、技术先进、工艺环保的新型技术产品。公司将凭借在特种分子筛及催化剂等相关产品领域的核心优势,为中国化工的精细化生产和新材料开发及应用提供助力,以更好地服务好中国建设。同时,公司将会积极践行“走出去”战略,努力为提高中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推动优质中国企业在海外市场的开拓和耕耘。此外,公司会继续发挥行业内技术优势、积极开拓优质客户群并将自身打造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特种分子筛及催化剂等相关产品和技术服务的提供商。
4.内部治理方面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内部治理体系,公司已建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强化内部控制,有效防范管理风险,不断提升管理水平。严格贯彻执行相关制度,切实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风险因素
√适用 □不适用
1、核心竞争力风险
(1)未能保持技术与工艺先进性所引致的风险
特种分子筛及催化新材料是节能环保、能源化工等行业及其工艺设备环节所需的关键材料,特种分子筛及催化剂新材料对推动节能环保、能源化工等行业新技术与新工艺的发展起到重要作用。特种分子筛不但可以作为催化剂材料,还可以作为吸附材料、离子交换材料、杀菌净化材料等,其应用领域广泛。若公司未能及时跟进技术发展趋势、技术和工艺落后于主要竞争对手,或者技术研究方向与未来市场需求出现偏差,则会削弱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从而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2)知识产权风险
知识产权风险包括研发立项论证时未对专利进行详细检索,造成的自主开发成果不能使用,研发完成后未对研发成果进行保护,导致被限制使用的风险。也包括国外专利人对国内企业部署的专利陷阱及公司在产学研合作中因未明确规定企业所拥有的知识产权,造成各权利人恶性竞争或被侵权的风险。如果公司研发成果和核心技术等知识产权受到侵害,而未能采取及时有效的保护措施,将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2、经营风险
(1)下游客户经济周期变化风险
公司终端用户涉及节能环保、能源化工等行业,而这些行业或企业的经营和效益状况在很大程度上与国民经济运行呈正相关性。能源化工行业存在运营周期,能源化工行业等强周期用户在行业周期下行时,通常会在采购价格和付款周期等方面向上游转嫁部分压力。因此,公司业务的发展可能受经济周期性波动及其发展速度变化的影响。
(2)客户集中风险
报告期内,移动源脱硝分子筛产品是公司核心产品之一,巴斯夫为公司移动源脱硝分子筛产品的唯一客户。根据相关协议,公司为巴斯夫亚洲区域移动源脱硝分子筛的独家供应商,公司存在移动源脱硝分子筛产品仅能销售给巴斯夫及其授权对象的业务限制。公司主要产品移动源脱硝分子筛存在对巴斯夫的依赖风险。
若未来下游市场需求下降,对公司移动源脱硝分子筛产品需求减少,或者公司研发创新、生产供应无法及时满足客户需求,或者巴斯夫增加其他供应商,或者巴斯夫移动源脱硝产品未来全球市场份额下滑,则可能对公司业务经营、财务状况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3、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面金额较大。若客户经营情况发生不利变化不能按期回款,则公司可能存在因大额计提坏账准备导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2)存货跌价和周转率较低风险
2022年6月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较大,公司存货周转率处于较低水平。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存货管理体系,以市场为导向的生产原则进行排产,合理控制存货,并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但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为满足客户订单需求,扩产和增加备货,若存货出现损毁或者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面临淘汰等,公司存货将面临一定的贬值风险。未来如果不能提升自身存货管理水平,较低的存货周转速度将会影响公司整体的资金运营效率,并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行业风险
目前公司的移动源脱硝分子筛产品应用于移动源尾气处理柴油车领域,其市场发展与国家汽车产业的整体发展情况高度相关。受益于国家政策的支持和行业技术的发展,以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等为代表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并对传统燃料汽车市场形成一定程度的挤占。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量占汽车总产量的比例已由2017年的2.74%增长至2021年的13.59%。虽然目前新能源汽车占比依然较低且主要集中于乘用车市场,但是如果未来新能源汽车大规模取代传统燃料汽车,将对公司产品的销售造成不利影响。
5、宏观环境风险
(1)环境保护风险
公司目前“三废”治理和排放符合国家的有关环保政策和排放标准,但随着国家环保政策日益严格,环境污染治理标准日趋提高,国家及地方政府可能在将来颁布新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提高环境保护标准,将会增加公司环保投资和治理成本。此外,如果因人为操作不当、自然灾害以及其他原因等出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主管部门可能对公司采取罚款、停产整顿或关闭部分生产设施等措施,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疫情引致的风险
国内疫情方面,国内的新冠疫情状况已经得到有效控制,但仍然存在零星散发、局部爆发和境外输入的情形,尤其是2022年3月-4月大连市爆发的疫情以及2022年3月中旬至5月底上海市疫情期间,已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程度上的不利影响。随着国内疫情趋于稳定,公司国内下游客户均已正常复工,终端需求和上下游企业生产也将逐步恢复,国内市场逐步回升。
国外疫情方面,国外新冠疫情仍处于反复状态,虽然各国政府已采取一系列措施控制新冠疫情发展、降低疫情对经济影响,但仍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总体来看,新冠肺炎疫情短期内对公司产生了一定不利影响,但长期来看,新冠肺炎疫情并不影响行业的长期增长趋势,预计不会对公司的长期发展前景造成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详见本节“四、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328,437,886.39 | 322,884,319.88 | 1.72 |
营业成本 | 188,775,329.49 | 173,071,018.81 | 9.07 |
销售费用 | 9,824,797.07 | 5,838,444.00 | 68.28 |
管理费用 | 27,294,434.13 | 19,719,655.71 | 38.41 |
财务费用 | 1,376,707.45 | 5,701,430.97 | -75.85 |
研发费用 | 22,670,761.72 | 17,123,674.81 | 32.3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353,880.22 | 137,662,568.95 | -112.6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84,337,651.00 | -58,789,549.03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78,536,241.02 | -71,556,452.96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2022年1-6月营业收入比2021年1-6月增长1.72%,主要受上海疫情影响,增幅较小;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2022年1-6月营业成本比2021年1-6月增长9.07%,主要原因为人工费用增加、天然气价格上涨,以及2022年3、4月份大连疫情原因产量下降导致单位间接制造费用增加;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2022年1-6月销售费用比2021年1-6月增加68.28%,主要是免费样品增加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2022年1-6月管理费用比2021年1-6月增加38.41%,主要是人工费用增加、中介机构服务费增加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2022年1-6月财务费用比2021年1-6月降低75.85%,系归还银行借款,借款利息减少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2022年1-6月管理费用比2021年1-6月增加32.39%,系研发投入增大投入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2022年1-6月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比2021年1-6月下降112.61%,主要是已发出商品未到合同收款期导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2022年1-6月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比2021年1-6月降幅较大,系归还项目贷款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2022年1-6月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比2021年1-6月增幅较大,系IPO募集资金到账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853,120,621.97 | 29.88 | 43,585,007.25 | 3.33 | 1,857.37 | 募集资金增加 |
应收款项 | 261,090,981.04 | 9.14 | 167,765,927.48 | 12.82 | 55.63 | 销售未到收款期 |
存货 | 303,785,010.06 | 10.64 | 268,254,367.20 | 20.50 | 13.25 | 疫情备货 |
合同资产 | 8,650,035.00 | 0.30 | 2,779,035.00 | 0.21 | 211.26 | 质保金增加 |
投资性房地产 | ||||||
长期股权投资 | 24,253,315.86 | 0.85 | 24,476,042.32 | 1.87 | -0.91 | |
固定资产 | 687,852,843.34 | 24.09 | 627,809,294.76 | 47.97 | 9.56 | 验收转固 |
在建工程 | 16,753,785.13 | 0.59 | 91,384,988.31 | 6.98 | -81.67 | 验收转固 |
使用权资产 | 142,668.44 | 0.00 | 258,287.74 | 0.02 | -44.76 | 租赁期减少 |
短期借款 | 83,906,957.38 | 2.94 | 152,300,572.00 | 11.64 | -44.91 | 归还银行贷款 |
合同负债 | 17,683,439.99 | 0.62 | 25,749,192.45 | 1.97 | -31.32 | 销售实现 |
长期借款 | 46,173,003.00 | 3.53 | -100.00 | 归还项目贷款 | ||
租赁负债 | 28,977.50 | 0.00 | 28,472.97 | 0.00 | 1.77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 目 | 2022年6月30日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541,394,689.55 | 大额存单、存出投资款、票据保证金、保函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
固定资产 | 10,881,461.56 | 借款担保 |
无形资产 | 2,293,641.99 | 借款担保 |
合计 | 554,569,793.10 | /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2年6月30日,持有中催技术有限公司股份占比49%。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经营范围 | 公司持股比例(%)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中海亚 | 环保轻质建筑材料制造、销售;吸附式调温材料、环保型分子筛、环保型催化剂、化工产品:硫酸铜、硫酸锌、硫酸钠、二氧化硅、氢氧铝、氯化稀土溶液、钼酸钠、钒酸铵、钯、铂、银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开发、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本公司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00.00 | 10,260.00 | 18,046.67 | 13,114.22 | 6,628.05 | 2,043.43 |
中催技术 | 新型化工工业成套技术、分子筛、催化剂和 | 49.00 | 5,000.00 | 5,773.34 | 4,948.84 | 351.15 | -45.45 |
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委托生产、销售催化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4月13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 (www.sse.com.cn) | 2022年4月14日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2年5月26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 (www.sse.com.cn) | 2022年5月27日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其中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1次,上述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执行。股东认真履行股东义务,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李进 | 总经理 | 离任 |
金钟 | 财务总监 | 离任 |
邹本锋 | 副总经理 | 离任 |
项仁勇 | 总经理 | 聘任 |
徐瑞飞 | 财务总监 | 聘任 |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议案》。
1、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总经理李进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李进先生仍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鉴于其总经理职务负责下的工作交接已平稳完成,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2、财务总监金钟先生因职务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金钟先生的工作已进行妥善交接,其辞职不会对公司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3、副总经理邹本锋先生因个人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董事职务。邹本锋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的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4、经公司董事长李进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聘请项仁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5、经公司董事长李进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聘请徐瑞飞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以上详情,请参见公司2022年4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触媒新材料股份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不适用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不适用 |
每10股转增数(股) | 不适用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不适用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工作,并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公司及子公司在环保管理上积极执行国家及当地环保部门的相关要求,遵循本公司EHS部门的工作要求,拟定各自的年度环保工作目标指标及计划方案并落实。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环保行政处罚。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特种分子筛及催化新材料是节能环保、能源化工等行业及其工艺设备环节所需的关键材料,特种分子筛及催化剂新材料对推动节能环保、能源化工等行业新技术与新工艺的发展起到重要作用。公司生产的催化剂应用领域主要包括环保领域、能源化工领域、精细化工领域等。报告期内污染物排放均达标排放,无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节能减排是当前国家经济发展的一项战略任务,也是化工行业的重要任务。公司在兼顾自身发展的同时,积极承担节能减排的企业职责,优化工艺流程,提高能源、资源及水资源在工业中的循环利用率,通过企业内部节能减排管理,降低资源内耗,减少碳排放。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中触媒集团、实际控制人李进、刘颐静及实际控制人亲属李群 | 1、中触媒集团承诺: 一、如果证券监管部门核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项,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如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在此期间因公司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上述收盘价将相应调整,以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企业直接、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三、本企业所持有的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最低减持价格将相应调整)。 (一)在本企业遵守关于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延期及锁定期届满后减持价格的承诺的基础上,且在不丧失对发行人控制地位的前提下,本企业存在适当减持发行人之股份的可能。在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的12个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所持股份的 | 承诺时间:2022年2月16日 承诺期限: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因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在36个月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本人在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发行人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节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前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不得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 六、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承诺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七、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本人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如本人违反本承诺进行减持的,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发行人。” 4、李群的承诺: 一、如果证券监管部门核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项,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如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在此期间因公司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上述收盘价将相应调整,以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人直接、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三、本人所持有的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最低减持价格将相应调整)。 四、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承诺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五、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本人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 |||||||
股份 | 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 | 董事李永宾、石双月、邹本锋、刘岩、金钟,监事王贤彬、赵阳、王建青,高级管理人员柳海涛的承诺: | 承诺时间:2022年2月16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限售 |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一、如果证券监管部门核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项,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如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在此期间因公司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上述收盘价将相应调整,以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人直接、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三、作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转让所持发行人股份将遵守以下规定: (1)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 (2)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发行人股份; (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4)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将继续遵守上述承诺。 四、本人所持有的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最低减持价格将相应调整)。 (一)在本人遵守关于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延期及锁定期届满后减持价格的承诺的基础上,本人存在适当减持发行人之股份的可能。在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的12个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股份的10%,在锁定期届满后的24个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股份的20%。 (二)若本人拟减持发行人股份,本人将在减持前5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若本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在减持达到发行人股份总数1%时,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作出公告。在减持时间区间内,本人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或者减持期间届满后2个交易日内,再次公告减持的具体情况。前述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 承诺期限: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因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在36个月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
(三)若本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连续90日内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在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本人如果因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导致持股数量不足5%的,本人在6个月内继续遵守减持比例和信息披露的要求;本人如果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发行人股票,保证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 五、本人承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一)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 (二)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本人在作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发行人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节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前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不得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 七、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承诺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八、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本人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如本人违反本承诺进行减持的,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发行人。 九、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 ||||||||
股份限售 | 核心技术人员 | 核心技术人员王志光的承诺: 一、如果证券监管部门核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项,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本人在担任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 承诺时间:2022年2月16日 承诺期限: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三、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承诺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四、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本人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 ||||||||
股份限售 | 其他持有发行人股份5%以上的股东 | 王婧、桂菊明承诺如下: 一、如果证券监管部门核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项,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如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在此期间因公司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上述收盘价将相应调整,以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人直接、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三、本人所持有的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最低减持价格将相应调整)。 (一)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二)在遵守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本人具体减持方案将根据届时市场情况及本人经营情况而定,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 (三)本人承诺,本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期间实施减持时,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采取其他方式减持的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减持。 四、本人承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一)本人或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 (二)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 承诺时间:2022年2月16日 承诺期限: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因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在12个月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五、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一)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三)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六、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承诺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七、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本人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本人如违反上述减持价格下限减持的,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发行人。 | ||||||||
股份限售 | 最近一年新增股份股东 | 最近一年新增的机构股东徽商德诚、大连彤阳、广东栖港,自然人股东何德彬、陈艳秋、郭晶的承诺: 一、如果证券监管部门核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项,自本单位/本人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本单位/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在本单位/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承诺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三、如果本单位/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本单位/本人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 承诺时间:2022年2月16日 承诺期限:自取得公司股份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最近一年新增股份股东 | 曹弘的承诺如下: 一、如果证券监管部门核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项: (一)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15万股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自本人取得魏永增转让的发行人24.5万股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承诺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 承诺时间:2022年2月16日 承诺期限: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自取得公司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三、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本人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 ||||||||
股份限售 | 其他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股东 | 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员工持股平台中赢投资的承诺: 一、如果证券监管部门核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项,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在本单位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单位承诺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三、如果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本单位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 承诺时间:2022年2月16日 承诺期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机构股东、自然人股东 | 信合嘉汇、力合进成、哥邦弟、盘锦顺泽、南通木禾、太海里、上虞易丰,李康杰、魏永增、刘晓黎、张杰、王发特、高兵、韩美玲、李德军、王俊懿、杨志龙、杨伟平、王现争、楼艳青的承诺如下: 一、如果证券监管部门核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项,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单位/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在本单位/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单位/本人承诺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三、如果本单位/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本单位/本人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 承诺时间:2022年2月16日 承诺期限: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 |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股价预案的承诺: 在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满足时,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章程及本预案的内容实施稳定股价的措施。如果本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的保护公司投资者的利益。 | 承诺时间:2022年2月16日 承诺期限: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稳定股价预案的承诺: 在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满足时,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章程及本预案的内容实施稳定股价的措施。如果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公司有权将本人应该用于实施增持股票计划相等金额的应付现金分红及税后薪酬予以扣留或扣减;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照承诺采取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 承诺时间:2022年2月16日 承诺期限: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预案的承诺: 在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满足时,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章程及本预案的内容实施稳定股价的措施。如果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公司有权将本人应该用于实施增持股票计划相等金额的应付现金分红(如有)及税后薪酬予以扣留或扣减;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照承诺采取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本稳定公司股权的预案及约束措施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及高级管理人所做承诺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对承诺人具有约束力,该等承诺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 | 承诺时间:2022年2月16日 承诺期限: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 | 本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出具如下承诺: (1)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如本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如本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事项的,上述回购数量相应调整)。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出具有关违法事实的认定结果当日进行公告,并在3个交易日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董事会审议股份回购具体方案。本公司将根据董事会决议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如本公司股票未上市的,回购价格为投资者所缴股款及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之和;如本公司股票已上市的,股份回购价格不低于回购公告前30个交易日该种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 (3)如因本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存在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因上述虚 | 承诺时间:2022年2月16日 承诺期限: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假陈述行为给投资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差额损失及相关佣金、印花税、资金占用利息等。 (4)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股份回购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中国证监会及有关司法机关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中触媒集团,实际控制人李进、刘颐静 | 公司控股股东中触媒集团,实际控制人李进、刘颐静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出具如下承诺: 一、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承诺人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同时承诺人也将回购发行人上市后减持的原限售股份。 三、如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承诺人将对发行人因上述违法行为引起的赔偿义务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如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股份回购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之日起停止在发行人处领薪及分红(如有),同时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本单位按照上述承诺采取的相应股份购回及赔偿措施实施完毕时为止,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 承诺时间:2022年2月16日 承诺期限: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出具如下承诺: 一、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对发行人的赔偿义务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之日起停止在发行人处领薪、分红(如有),同时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 | 承诺时间:2022年2月16日 承诺期限: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并实施完毕时为止,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 ||||||||
其他 | 中介机构 | (1)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承诺: 本保荐机构已对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核查,确认并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保荐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但是本公司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2)本次发行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承诺: 如因本所未能依照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行业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法律职责而导致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本次发行的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 本单位为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本次发行的验资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 本单位为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5)本次发行的资产评估机构北京经纬仁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承诺: 本单位为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承诺时间:2022年2月16日 承诺期限: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 承诺时间:2022年2月16日 承诺期限: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六)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七)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赔偿责任。 |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人/本企业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二、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本企业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三、本人/本企业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赔偿责任。 | 承诺时间:2022年2月16日 承诺期限: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分红 | 公司 | 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政策承诺如下: 一、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本次发行日前滚存的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前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二、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及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为进一步健全利润分配制度,明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对股东的分红回报,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制定了上市后(含发行当年)适用的《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1、分红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应着眼于公司长远和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目标,建立健全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公司股利分配作出制度安排,确保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独立董事、监事的意见,坚持以现金分红为主的基本原则,公司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且该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公司具备现金分红能力。 | 承诺时间:2022年2月16日 承诺期限: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详细论证,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公司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时,应当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 ||||||||
其他 | 公司 | 公司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如下: (1)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若公司不符合科创板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且已经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3)若因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公司存在欺诈发行的情况,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承诺时间:2022年2月16日 承诺期限: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如下: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若公司不符合科创板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且已经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本人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3)若因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承诺时间:2022年2月16日 承诺期限: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一)控股股东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中触媒集团向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作出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发行人以外的其他企业(以下简称“其他企业”)未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企业将持续促使本企业、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来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3、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企业将不再对任何与发行人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其他企业进行投资或进行控制,或者为该企业提供资金、技术、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支持。 | 承诺时间:2022年2月16日 承诺期限: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失效,在上述期间本人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 ||||||||
解决关联交易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一)公司控股股东中触媒集团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作出承诺如下: 一、本企业已按照法律法规及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对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情况进行了完整、详尽的披露,除已披露的关联交易外,不存在其他按照法律法规及证监会的有关规定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本企业承诺本企业尽量避免和减少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本企业承诺及促使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尽量避免和减少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均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依法履行决策程序,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企业承诺将严格遵守发行人《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在审议涉及与发行人关联交易事项的股东大会上,切实遵守发行人股东大会进行关联交易表决时的回避程序。本企业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对发行人行使不正当股东权利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本企业承诺并促使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利用本企业的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不当利益,不损害发行人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在本企业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如有违反并给发行人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承诺将承担赔偿责任。”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进、刘颐静为规范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分别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作出承诺如下: 一、本人已按照法律法规及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对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情况进行了完整、详尽的披露,除已披露的关联交易外,不存在其他按照法律法规及证监会的有关规定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本人承诺本人尽量避免和减少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本人承诺及促使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尽量避免和减少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均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依法履行决策程序,在平等、自愿的基 | 承诺时间:2022年2月16日 承诺期限: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发行人《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在审议涉及与发行人关联交易事项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切实遵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关联交易表决时的回避程序。本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对发行人行使不正当股东权利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本人承诺并促使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利用本人的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不当利益,不损害发行人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在本人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如有违反并给发行人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承诺将承担赔偿责任。 | ||||||||
其他 | 股东信息披露核查专项承诺 | 公司承诺,本公司的股东不存在以下情形: 一、本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股东信息。 二、本公司股东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三、本公司股东不存在以公司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四、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形。 五、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 承诺时间:2022年2月16日 承诺期限: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 | 实际控制人李进和刘颐静作出《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规定的承诺》,具体承诺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关联企业在与股份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将严格限制占用股份公司资金。 二、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关联企业不得要求股份公司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也不得要求股份公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三、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关联企业不谋求以下列方式将股份公司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关联企业使用,包括:(1)有偿或无偿地拆借股份公司的资金给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关联企业使用;(2)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关联企业提供委托贷款;(3)委托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关联企业进行投资活动;(4)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关联企业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5)代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关联企业偿还债务;(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方式。 | 承诺时间:2022年2月16日 承诺期限: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公司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1)如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未能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③自未履行承诺事实发生之日起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之日止,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资或津贴或分配红利或派发红股。 (2)如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②尽快研究将投资者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本公司投资者利益。 | 承诺时间:2022年2月16日 承诺期限: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除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外,不得转让公司股份; ③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确定收益的10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④自未履行承诺事实发生之日起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之日止,本人将不收取发行人所分配之红利或派发之红股; ⑤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 承诺时间:2022年2月16日 承诺期限: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②尽快研究将投资者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 ||||||||
其他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1)如本人/本单位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除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外,不得转让公司股份; ③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确定收益的10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④自未履行承诺事实发生之日起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之日止,本人/本单位将不收取发行人支付的薪资或津贴及所分配之红利或派发之红股; ⑤本人/本单位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如本人/本单位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②尽快研究将投资者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 承诺时间:2022年2月16日 承诺期限: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二、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不存在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等不良诚信状况。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经公司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确认2021年度关联交易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以前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和未来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预计2022年公司及其子公司将继续与关联方发生购销商品等日常关联交易,2022年各类别的日常关联交易全年累计金额预计10,000,000.00元。 |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ee.com.cn)披露的《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确认2021年度关联交易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总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
首发 | 1,845,695,000.00 | 1,691,146,423.20 | 784,423,500.00 | 784,423,500.00 | 24,529,180.83 | 3.13 | 24,529,180.83 | 3.13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 因 |
环保新材料及中间体项目 | 否 | 首发 | 428,063,500.00 | 428,063,500.00 | 18,770,175.72 | 4.38 | 尚未达到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特种分子筛、环保催 | 否 | 首发 | 356,360,000.00 | 356,360,000.00 | 5,759,005.11 | 1.62 | 尚未达到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化剂、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产业化项目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32,112,232.83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110Z0051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募集资金,本年度累计使用130,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赎回金额10,000.00万元,取得投资收益102.86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和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未赎回理财产品余额为120,000.00万元,明细如下:
序号 | 银行名称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投资金额(万元) | 产品收益起算日 | 产品到期日 | 实现收益(万元) | 现状 |
1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普兰店丰荣支行 | 大额存单 | 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 15,000.00 | 2022/3/23 | 2022/9/23 | 未到期 | |
2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开发区支行 | 大额存单 | 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 20,000.00 | 2022/3/24 | 2022/9/24 | 未到期 | |
3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开发区支行 | 通知存款 | 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 5,000.00 | 2022/3/24 | 2023/3/24 | 29.66 | 未到期 |
4 | 兴业银行大连分行营业部 | 大额存单 | 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 10,000.00 | 2022/3/29 | 2022/9/29 | 未到期 | |
5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瓦房店支行 | 大额存单 | 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 8,000.00 | 2022/3/29 | 2022/12/29 | 未到期 | |
6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龙鼎扬帆SMART系列定制第5 | 15,000.00 | 2022/3/30 | 2022/12/27 | 未到期 |
期(273天)收益凭证产品 | ||||||||
7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龙鼎定制41期收益凭证产品 | 22,000.00 | 2022/3/30 | 2022/12/27 | 未到期 | ||
8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银河金鼎”收益凭证2938期-鲨鱼鳍看涨 | 本金保障型固定收益类 | 10,000.00 | 2022/3/30 | 2022/6/28 | 73.20 | 已到期 |
9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银河金鼎”收益凭证3157期-鲨鱼鳍看涨 | 本金保障型固定收益类 | 5,000.00 | 2022/6/29 | 2022/9/26 | 未到期 | |
10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银河金鼎” | 本金保障型固 | 5,000.00 | 2022/6/29 | 2022/9/26 | 未到期 |
收益凭证3158期-鲨鱼鳍看涨 | 定收益类 | |||||||
11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银河金山”收益凭证10922期 | 本金保障型固定收益类 | 15,000.00 | 2022/3/30 | 2022/12/28 | 未到期 |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27,0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止到6月30日其中23,660.69万元用于偿还长短期银行贷款。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32,150,000 | 100 | 7,276,818 | 7,276,818 | 139,426,818 | 79.13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1,431,980 | 1,431,980 | 1,431,980 | 0.81 | |||||
3、其他内资持股 | 132,150,000 | 100 | 5,844,838 | 5,844,838 | 137,994,838 | 78.32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62,668,000 | 47.42 | 5,844,838 | 5,844,838 | 68,512,838 | 38.89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69,482,000 | 52.58 | 0 | 0 | 69,482,000 | 39.43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0 | 36,773,182 | 36,773,182 | 36,773,182 | 20.87 | ||||
1、人民币普通股 | 0 | 36,773,182 | 36,773,182 | 36,773,182 | 20.87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132,150,000 | 100 | 44,050,000 | 44,050,000 | 176,200,000 | 100 |
备注:本表不包含转融通业务对股份变动的影响。战略投资者申银万国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获得配售公司股票的数量为1,431,980股,报告期内,申银万国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通过转融通方式将所持限售股借出,借出数量为400,000股,余额为1,031,980股;申万宏源中触媒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获得配售公司股票的数量为4,215,200股,报告期内通过转融通方式将所持限售股借出,借出数量为110,400股,余额为4,104,800股。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月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4,050,000股,并于2022年2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总股本为132,15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A股后公司总股本176,2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39,426,818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6,773,182股。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2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555名) | 0 | 0 | 1,629,638 | 1,629,638 |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 2022年8月16日 |
申万宏源中触媒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0 | 0 | 4,215,200 | 4,215,200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限售股份 | 2023年2月16日 |
申银万国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0 | 0 | 1,431,980 | 1,431,980 |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本次跟投限售股股份 | 2024年2月16日 |
合计 | 0 | 0 | 7,276,818 | 7,276,818 | / | / |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7,524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十名股东同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中触媒集团有限公司 | 0 | 46,031,000 | 26.12 | 46,031,000 | 46,031,00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李进 | 0 | 11,485,000 | 6.52 | 11,485,000 | 11,485,0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刘岩 | 0 | 10,380,841 | 5.89 | 10,380,841 | 10,380,841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王婧 | 0 | 10,380,841 | 5.89 | 10,380,841 | 10,380,841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桂菊明 | 0 | 5,473,000 | 3.11 | 5,473,000 | 5,473,0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刘颐静 | 0 | 5,207,000 | 2.96 | 5,207,000 | 5,207,0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大连中赢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0 | 4,396,000 | 2.49 | 4,396,000 | 4,396,000 | 无 | 0 | 其他 |
石双月 | 0 | 4,378,000 | 2.48 | 4,378,000 | 4,378,0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申万宏源中触媒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4,104,800 | 4,104,800 | 2.33 | 4,104,800 | 4,215,200 | 无 | 0 | 其他 |
杨志龙 | 0 | 3,640,000 | 2.07 | 3,640,000 | 3,640,0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平安基金-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人寿-平安基金权益委托投资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2,577,877 | 人民币普通股 | 2,577,877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阿尔法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678,001 | 人民币普通股 | 1,678,001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202,677 | 人民币普通股 | 1,202,677 | |||||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博颐精选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 | 1,173,224 | 人民币普通股 | 1,173,224 | |||||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博颐精选2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1,034,18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34,18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主题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931,743 | 人民币普通股 | 931,743 | |||||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一组合 | 886,310 | 人民币普通股 | 886,310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持续成长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98,667 | 人民币普通股 | 598,667 | |||||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盘京天道7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565,361 | 人民币普通股 | 565,361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澳周期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34,717 | 人民币普通股 | 534,717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中触媒集团、李进、刘颐静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为一致行动人。中触媒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李进、刘颐静,李进和刘颐静为夫妻关系。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中触媒集团有限公司 | 46,031,000 | 2025年8月16日 | 0 | 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并延长6个月 |
2 | 李进 | 11,485,000 | 2025年8月16日 | 0 | 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并延长6个月 |
3 | 刘岩 | 10,380,841 | 2025年8月16日 | 0 | 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并延长6个月 |
4 | 王婧 | 10,380,841 | 2023年8月16日 | 0 | 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并延长6个月 |
5 | 桂菊明 | 5,473,000 | 2023年8月16日 | 0 | 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并延长6个月 |
6 | 刘颐静 | 5,207,000 | 2025年8月16日 | 0 | 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并延长6个月 |
7 | 大连中赢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4,396,000 | 2025年2月16日 | 0 | 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8 | 石双月 | 4,378,000 | 2025年8月16日 | 0 | 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并延长6个月 |
9 | 申万宏源中触媒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4,215,200 | 2023年2月16日 | 0 | 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10 | 杨志龙 | 3,640,000 | 2023年2月16日 | 0 | 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中触媒集团、李进、刘颐静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为一致行动人。中触媒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李进、刘颐静,李进和刘颐静为夫妻关系。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的名称 | 约定持股起始日期 | 约定持股终止日期 |
申万宏源证券-中信银行-申万宏源中触媒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2022年2月16日 |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参与配售新股约定持股期限的说明 | 中触媒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股数 | 期末持股数 | 报告期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李永宾 | 董事 | 2,163,000 | 2,163,474 | 474 | 二级市场购买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 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853,120,621.97 | 43,585,007.25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20,000,00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5,974,911.00 | 20,864,615.00 | |
应收账款 | 225,353,366.63 | 117,712,234.64 | |
应收款项融资 | 50,000.00 | 7,641,495.00 | |
预付款项 | 19,211,324.72 | 21,193,417.11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501,378.69 | 354,165.73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303,785,010.06 | 268,254,367.20 | |
合同资产 | 8,650,035.00 | 2,779,035.00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699,526.34 | 6,987,985.75 | |
流动资产合计 | 2,048,346,174.41 | 489,372,322.68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24,253,315.86 | 24,476,042.32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687,852,843.34 | 627,809,294.76 | |
在建工程 | 16,753,785.13 | 91,384,988.31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42,668.44 | 258,287.74 | |
无形资产 | 53,040,690.28 | 53,535,596.55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2,091,422.22 | 2,091,422.22 | |
长期待摊费用 | 750,034.74 | 1,090,243.21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420,071.36 | 12,928,898.9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9,701,789.10 | 5,816,183.89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07,006,620.47 | 819,390,957.90 | |
资产总计 | 2,855,352,794.88 | 1,308,763,280.58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83,906,957.38 | 152,300,572.00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30,627,036.45 | 25,177,723.04 | |
应付账款 | 65,453,870.55 | 82,328,615.55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7,683,439.99 | 25,749,192.45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8,354,755.14 | 9,357,348.55 | |
应交税费 | 10,003,484.54 | 6,709,590.83 | |
其他应付款 | 1,297,366.86 | 178,843.13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8,758.07 | 53,274,221.50 | |
其他流动负债 | 14,997,914.23 | 15,082,926.59 | |
流动负债合计 | 232,333,583.21 | 370,159,033.64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 46,173,003.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28,977.50 | 28,472.97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62,961,579.01 | 58,571,967.52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976,457.61 | 1,033,141.29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3,967,014.12 | 105,806,584.78 | |
负债合计 | 296,300,597.33 | 475,965,618.4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76,200,000.00 | 132,15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033,203,388.51 | 386,106,965.31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69,477.94 | ||
盈余公积 | 35,496,263.65 | 35,496,263.65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314,083,067.45 | 279,044,433.20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559,052,197.55 | 832,797,662.16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559,052,197.55 | 832,797,662.1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855,352,794.88 | 1,308,763,280.58 |
公司负责人:李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瑞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子国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6月30日编制单位: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841,873,966.51 | 37,012,470.22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20,000,000.00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5,974,911.00 | 20,864,615.00 | |
应收账款 | 254,387,485.44 | 138,953,194.90 | |
应收款项融资 | 50,000.00 | 7,641,495.00 | |
预付款项 | 18,184,794.34 | 20,578,173.62 | |
其他应收款 | 6,044,349.91 | 11,957,138.43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295,796,273.91 | 269,591,993.04 | |
合同资产 | 8,650,035.00 | 2,779,035.00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699,526.34 | 6,769,556.29 |
流动资产合计 | 2,062,661,342.45 | 516,147,671.50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28,765,315.86 | 128,988,042.32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587,195,141.60 | 522,119,794.18 | |
在建工程 | 15,640,096.70 | 89,732,208.55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42,668.44 | 258,287.74 | |
无形资产 | 40,127,449.81 | 40,423,324.44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8,007,953.73 | 8,428,580.35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8,957,543.96 | 5,660,982.18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88,836,170.10 | 795,611,219.76 | |
资产总计 | 2,851,497,512.55 | 1,311,758,891.26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83,906,957.38 | 152,300,572.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30,627,036.45 | 25,177,723.04 | |
应付账款 | 85,530,758.95 | 84,967,070.12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7,683,439.99 | 25,749,192.45 | |
应付职工薪酬 | 6,587,913.55 | 7,056,955.29 | |
应交税费 | 3,830,736.15 | 4,451,258.06 | |
其他应付款 | 1,297,366.86 | 174,475.85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8,758.07 | 53,274,221.50 | |
其他流动负债 | 14,997,914.23 | 15,082,926.59 | |
流动负债合计 | 244,470,881.63 | 368,234,394.90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 46,173,003.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28,977.50 | 28,472.97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递延收益 | 62,961,579.01 | 58,571,967.52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2,990,556.51 | 104,773,443.49 | |
负债合计 | 307,461,438.14 | 473,007,838.3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76,200,000.00 | 132,15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033,203,388.51 | 386,106,965.31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135.19 | - | |
盈余公积 | 34,692,408.76 | 34,692,408.76 | |
未分配利润 | 299,940,141.95 | 285,801,678.8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544,036,074.41 | 838,751,052.8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851,497,512.55 | 1,311,758,891.26 |
公司负责人:李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瑞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子国
合并利润表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328,437,886.39 | 322,884,319.88 | |
其中:营业收入 | 328,437,886.39 | 322,884,319.88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252,090,113.55 | 223,412,230.02 | |
其中:营业成本 | 188,775,329.49 | 173,071,018.81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2,148,083.69 | 1,958,005.72 | |
销售费用 | 9,824,797.07 | 5,838,444.00 | |
管理费用 | 27,294,434.13 | 19,719,655.71 | |
研发费用 | 22,670,761.72 | 17,123,674.81 | |
财务费用 | 1,376,707.45 | 5,701,430.97 |
其中:利息费用 | 4,642,106.02 | 4,926,480.18 | |
利息收入 | 1,315,841.94 | 133,573.81 | |
加:其他收益 | 4,718,761.89 | 1,119,142.12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06,326.21 | -42,026.36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22,726.46 | 216,539.00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7,445,473.83 | -2,478,880.74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09,000.00 | 52,220.10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8,817.50 | 8,766.23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73,787,204.61 | 98,131,311.21 | |
加:营业外收入 | 11,706,743.46 | 10,851.04 | |
减:营业外支出 | 304,861.77 | 58,409.10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85,189,086.30 | 98,083,753.15 | |
减:所得税费用 | 9,624,452.05 | 12,912,797.92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5,564,634.25 | 85,170,955.23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5,564,634.25 | 85,170,955.23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5,564,634.25 | 85,170,955.23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75,564,634.25 | 85,170,955.23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75,564,634.25 | 85,170,955.23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7 | 0.64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7 | 0.64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 元。公司负责人:李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瑞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子国
母公司利润表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335,527,787.28 | 325,413,093.33 | |
减:营业成本 | 227,886,585.58 | 181,830,728.58 | |
税金及附加 | 1,355,254.68 | 1,441,157.78 | |
销售费用 | 9,824,797.07 | 5,838,444.00 | |
管理费用 | 22,288,384.62 | 16,032,113.98 | |
研发费用 | 20,589,522.71 | 15,792,204.35 | |
财务费用 | 1,377,990.45 | 5,700,125.70 | |
其中:利息费用 | 4,642,106.02 | 4,926,480.18 | |
利息收入 | 1,311,060.94 | 130,235.28 | |
加:其他收益 | 4,662,719.89 | 816,874.37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06,326.21 | 384,480.34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22,726.46 | 384,480.34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7,433,992.31 | -2,471,048.99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09,000.00 | 52,220.10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8,426.28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9,531,305.96 | 97,569,271.04 | |
加:营业外收入 | 11,706,522.72 | 10,773.37 | |
减:营业外支出 | 301,446.30 | 44,662.72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0,936,382.38 | 97,535,381.69 | |
减:所得税费用 | 6,271,919.23 | 12,958,919.44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4,664,463.15 | 84,576,462.25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4,664,463.15 | 84,576,462.25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54,664,463.15 | 84,576,462.25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李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瑞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子国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12,299,013.94 | 362,515,236.31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0,967,794.44 | 22,816,577.32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4,272,716.78 | 12,824,859.7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57,539,525.16 | 398,156,673.33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75,114,345.11 | 149,491,541.99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2,887,181.32 | 41,341,249.72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4,642,781.05 | 23,171,541.27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2,249,097.90 | 46,489,771.4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74,893,405.38 | 260,494,104.3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353,880.22 | 137,662,568.95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1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 8,0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8,010.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4,337,651.00 | 58,797,559.03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150,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84,337,651.00 | 58,797,559.0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84,337,651.00 | -58,789,549.0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714,159,975.93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75,373,846.70 | 51,211,204.06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89,533,822.63 | 51,211,204.06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41,762,153.16 | 90,985,810.11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5,477,227.52 | 31,781,846.91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3,758,200.93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10,997,581.61 | 122,767,657.0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78,536,241.02 | -71,556,452.96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39,992.37 | 576,729.69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77,184,702.17 | 7,893,296.65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4,541,230.25 | 24,079,743.86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11,725,932.42 | 31,973,040.51 |
公司负责人:李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瑞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子国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12,299,013.94 | 346,502,520.60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0,967,794.44 | 22,816,577.32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4,211,893.75 | 7,292,859.6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57,478,702.13 | 376,611,957.55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08,998,904.26 | 151,294,186.13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3,783,219.40 | 34,220,021.88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0,303,617.81 | 18,397,117.82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278,442.15 | 41,599,945.3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88,364,183.62 | 245,511,271.2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885,481.49 | 131,100,686.34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1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800,857.70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800,857.70 | 10.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1,522,020.75 | 53,671,387.69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150,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759,005.11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87,281,025.86 | 53,671,387.69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75,480,168.16 | -53,671,377.69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714,159,975.93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75,373,846.70 | 51,211,204.06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89,533,822.63 | 51,211,204.06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41,762,153.16 | 90,985,810.11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5,477,227.52 | 31,781,846.91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3,758,200.93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10,997,581.61 | 122,767,657.0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78,536,241.02 | -71,556,452.96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39,992.37 | 576,729.69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72,510,583.74 | 6,449,585.38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7,968,693.22 | 23,445,990.09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00,479,276.96 | 29,895,575.47 |
公司负责人:李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瑞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子国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32,150,000.00 | 386,106,965.31 | 35,496,263.65 | 279,044,433.20 | 832,797,662.16 | 832,797,662.1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2,150,000.00 | 386,106,965.31 | 35,496,263.65 | 279,044,433.20 | 832,797,662.16 | 832,797,662.1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 44,050,000.00 | 1,647,096,423.20 | 69,477.94 | 35,038,634.25 | 1,726,254,535.39 | 1,726,254,535.39 |
“-”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5,564,634.25 | 75,564,634.25 | 75,564,634.2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4,050,000.00 | 1,647,096,423.20 | 1,691,146,423.20 | 1,691,146,423.2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4,050,000.00 | 1,647,096,423.20 | 1,691,146,423.20 | 1,691,146,423.2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0,526,000.00 | -40,526,000.00 | -40,526,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0,526,000.00 | -40,526,000.00 | -40,526,0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69,477.94 | 69,477.94 | 69,477.94 | ||||||||||||
1.本期提取 | 3,144,622.32 | 3,144,622.32 | 3,144,622.32 | ||||||||||||
2.本期使用 | 3,075,144.38 | 3,075,144.38 | 3,075,144.38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76,200,000.00 | 2,033,203,388.51 | 69,477.94 | 35,496,263.65 | 314,083,067.45 | 2,559,052,197.55 | 2,559,052,197.55 |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32,150,000.00 | 386,106,965.31 | -65,359.29 | 12,536.30 | 21,480,947.60 | 185,894,990.88 | 725,580,080.80 | 725,580,080.8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2,150,000.00 | 386,106,965.31 | -65,359.29 | 12,536.30 | 21,480,947.60 | 185,894,990.88 | 725,580,080.80 | 725,580,080.8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5,359.29 | 20,084.92 | -7,688.33 | 58,671,760.28 | 58,749,516.16 | 58,749,516.1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5,170,955.23 | 85,170,955.23 | 85,170,955.2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 |
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6,430,000.00 | -26,430,000.00 | -26,43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6,430,000.00 | -26,430,000.00 | -26,430,0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65,359.29 | -7,688.33 | -69,194.95 | -11,523.99 | -11,523.99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 |
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65,359.29 | -7,688.33 | -69,194.95 | -11,523.99 | -11,523.99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20,084.92 | 20,084.92 | 20,084.92 | ||||||||||||
1.本期提取 | 2,543,084.30 | 2,543,084.30 | 2,543,084.30 | ||||||||||||
2.本期使用 | 2,522,999.38 | 2,522,999.38 | 2,522,999.38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2,150,000.00 | 386,106,965.31 | 32,621.22 | 21,473,259.27 | 244,566,751.16 | 784,329,596.96 | 784,329,596.96 |
公司负责人:李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瑞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子国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32,150,000.00 | 386,106,965.31 | 34,692,408.76 | 285,801,678.80 | 838,751,052.8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2,150,000.00 | 386,106,965.31 | 34,692,408.76 | 285,801,678.80 | 838,751,052.8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4,050,000.00 | 1,647,096,423.20 | 135.19 | 14,138,463.15 | 1,705,285,021.5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4,664,463.15 | 54,664,463.1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4,050,000.00 | 1,647,096,423.20 | 1,691,146,423.2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4,050,000.00 | 1,647,096,423.20 | 1,691,146,423.2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0,526,000.00 | -40,526,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0,526,000.00 | -40,526,0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35.19 | 135.19 | |||||||||
1.本期提取 | 2,264,514.66 | 2,264,514.66 | |||||||||
2.本期使用 | 2,264,379.47 | 2,264,379.47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76,200,000.00 | 2,033,203,388.51 | 135.19 | 34,692,408.76 | 299,940,141.95 | 2,544,036,074.41 |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32,150,000.00 | 386,106,965.31 | -65,359.29 | 10,339.60 | 21,480,947.60 | 193,328,528.38 | 733,011,421.6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2,150,000.00 | 386,106,965.31 | -65,359.29 | 10,339.60 | 21,480,947.60 | 193,328,528.38 | 733,011,421.6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5,359.29 | 22,281.62 | -7,688.33 | 58,077,267.30 | 58,157,219.8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4,576,462.25 | 84,576,462.2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6,430,000.00 | -26,43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6,430,000.00 | -26,430,0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65,359.29 | -7,688.33 | -69,194.95 | -11,523.99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65,359.29 | -7,688.33 | -69,194.95 | -11,523.99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22,281.62 | 22,281.62 | |||||||||
1.本期提取 | 1,876,901.84 | 1,876,901.84 | |||||||||
2.本期使用 | 1,854,620.22 | 1,854,620.22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2,150,000.00 | 386,106,965.31 | 32,621.22 | 21,473,259.27 | 251,405,795.68 | 791,168,641.48 |
公司负责人:李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瑞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子国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中触媒股份”)系由大连多相触媒有限公司于2015年9月15日整体变更设立,并于2015年11月3日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10200677529168F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17,62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法定代表人:李进。公司注册地为辽宁省大连普湾新区,公司住所位于辽宁省大连普湾新区松木岛化工园区。公司主要的经营活动为分子筛、化工催化剂、新型催化材料、化工产品(以上均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及相关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经济信息咨询;产品设计;经营广告业务;国内一般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房屋及设备租赁;新型化工工业化成套技术研发及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石脑油、苯、煤焦油、甲醇、甲基叔丁基醚、丙烯、粗苯、乙醇【无水】、乙烯、三乙胺、吡啶、2-甲基吡啶、四乙基氢氧化铵、煤焦沥青、1-氯-2,3-环氧丙烷、异丁烯、正硅酸甲酯、碳酸二甲酯、2-甲基-2-丙醇、甲醛溶液、正磷酸、柴油【闭杯闪点≤60℃】、硅酸四乙酯、甲醇钠、过氧化氢溶液【27.5%>含量>8%】无储存经营。
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8月30日决议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1)本报告期期末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序号 | 子公司全称 | 子公司简称 | 持股比例% | |
直接 | 间接 | |||
1 | 中海亚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 中海亚 | 100.00 |
上述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2)本公司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化。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正常营业周期为一年。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合并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所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间存在差额的,首先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在购买日按其公允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购买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
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购买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购买日的合并成本大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首先对合并成本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其差额确认为合并当期损益。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范围的确定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类似表决权)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安排决定的结构化主体。
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结构化主体是指在确定其控制方时没有将表决权或类似权利作为决定性因素而设计的主体(注:有时也称为特殊目的主体)。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①合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等项目。
②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③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④站在企业集团角度对特殊交易事项予以调整。
(3)报告期内增减子公司的处理
①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A.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B.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②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4)合并抵销中的特殊考虑
①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视为本公司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比照本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抵销方法,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②“专项储备”和“一般风险准备”项目由于既不属于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也与留存收益、未分配利润不同,在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相互抵销后,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份额予以恢复。
③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④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
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⑤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5)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
①购买少数股东股权
本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个别财务报表中,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按照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②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子公司控制权的
A.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在合并日,本公司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根据合并后应享有的子公司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且按权益法核算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
B.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在合并日,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合并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或净负债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本公司在附注中披露其在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相关利得或损失的金额。
③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
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且丧失控制权
A.一次交易处置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B.多次交易分步处置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首先判断分步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如果分步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丧失子公司控制权之前的各项交易,结转每一次处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按照“母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的有关规定处理。
如果分步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的,通常将多次交易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⑤因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增资而稀释母公司拥有的股权比例
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少数股东)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由此稀释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比例。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增资前的母公司股权比例计算其在增资前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中的份额,该份额与增资后按照母公司持股比例计算的在增资后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交易时折算汇率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外币交易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以下简称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
(2)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应当终止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的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规定,在法规或市场惯例所确定的时间安排来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2)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除非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则按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终止确认、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确认为当期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但是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但本公司对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其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和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②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
贷款承诺是本公司向客户提供的一项在承诺期间内以既定的合同条款向客户发放贷款的承诺。贷款承诺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减值损失。财务担保合同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负债以按照依据金融工具的减值原则所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后续计量。
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除特殊情况外,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区分:
①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
②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公司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
分地基于除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
除现金流量套期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于被套期项目影响损益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之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该嵌入衍生工具在取得日或后续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无法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①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A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应收商承组合
应收票据组合2应收银承及信用证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应收账款组合2应收国外客户账款组合
应收账款组合3应收其他客户账款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其他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1应收票据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2应收账款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合同资产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合同资产组合1未到期的质保金
合同资产组合2其他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B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③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与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概率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A.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B.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
C.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D.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E.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F.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是否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G.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H.合同付款是否发生逾期超过(含)30日。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公司无需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虽然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30天,但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未显著增加。
④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⑤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⑥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6)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下列两种情形:
A.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转移给另一方;
B.将金融资产整体或部分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一个或多个收款方的合同义务。
①终止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或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在判断是否已放弃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时,根据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的实际能力。转入方能够单方面将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出售给不相关的第三方,且没有额外条件对此项出售加以限制的,则公司已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注重金融资产转移的实质。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B.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于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B.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②继续涉入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企业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仍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该金融资产与确认的相关金融负债不得相互抵销。在随后的会计期间,企业应当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产生的收入(或利得)和该金融负债产生的费用(或损失)。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8)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应收商承组合
应收票据组合2应收银承及信用证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应收账款组合2应收国外客户账款组合
应收账款组合3应收其他客户账款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应收款项融资会计政策详见本章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的内容。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会计政策详见本章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的内容。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周转材料和自制半成品及在产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采取存货发出时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确定其发出的实际成本。
(3)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盈及盘亏金额计入当年度损益。
(4)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5)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五、10.金融工具。
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能相互抵销。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
(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①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B.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C.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确定为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C.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则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非货币资产交换不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则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D.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①成本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追加或收回投资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权益法
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一般会计处理为: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本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
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应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在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公允价值计量,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30、长期资产减值”。
22.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予以确认: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3-40 | 5.00 | 2.375-31.67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0 | 5.00 | 9.50-31.67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10 | 5.00 | 9.50-23.75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0 | 5.00 | 9.50-31.67 |
本公司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按固定资产的类别、估计的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的净残值率分别确定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对于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时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包括建筑费用、机器设备原价、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以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为该项目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占用的一般借款发生的借款费用。本公司在工程安装或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建造的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和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生产的借款费用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其他的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和汇兑差额,计入发生当期的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其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2)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为专门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按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
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
①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年)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50 | 法定使用权 |
非专利技术 | 10 |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
专利权 | 10 |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
软件 | 2-10 |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经复核,本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②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公司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于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
③无形资产的摊销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公司在取得时确定其使用寿命,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系统合理摊销,摊销金额按受益项目计入当期损益。具体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视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或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年限内系统合理摊销。
3.无形资产减值测试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①本公司将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的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活动作为研究阶段,无形资产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在本公司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后再进行的开发活动作为开发阶段。
(2)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使用权资产等长期资产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职工基本薪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②职工福利费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③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④短期带薪缺勤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本公司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A.企业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
B.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本公司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提存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②设定受益计划
A.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做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归属期间。本公司按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B.确认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本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C.确定应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金额
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除了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当期服务成本之外,其他服务成本均计入当期损益。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均计入当期损益。
D.确定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包括:
(a)精算利得或损失,即由于精算假设和经验调整导致之前所计量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b)计划资产回报,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
(c)资产上限影响的变动,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
上述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本公司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①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②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辞退福利金额予以折现,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②符合设定受益计划条件的
在报告期末,本公司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A.服务成本;
B.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C.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上述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包括以下五项内容:
①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③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④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⑤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
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①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在确定合同交易价格时,如果存在可变对价,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并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将根据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对于控制权转移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主要采用直销销售模式。根据销售地区的不同又可分为境内销售与境外销售,对应不同的收入确认时点和依据。具体确认方法为:
境内销售同时满足下列条件:①根据销售合同或者订单约定的交货方式及交货条件将货物发给客户或客户指定地点或客户自提,获取客户的签收回单,商品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的具体时点;②销售收入的金额已确定,款项已收讫或预计可以收回;③销售产品的成本能够合理计算。
境外销售收入确认的时点为:按《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对各种贸易方式的商品控制权转移时点的规定确认。公司主要以FOB、CIF等形式出口,在装船后货物的控制权即发生转移。公司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后确认收入:①产品已报关出口,离境、取得报关单,运保费已支付;
②产品出口收入金额已确定,款项已收讫或预计可以收回;③出口产品的成本能够合理计算,卖方要承担的风险,都是在装运货物越过船舷以前的风险,越过船舷以后风险由买方承担。
按不同客户类型和销售方式进行收入确认的时点、依据和计量方法如下:
客户类型 | 销售方式 | 产品收入确认时点 | 依据 | 计量方法 |
境内客户 | 终端客户 | 货物发出并经客户签收确认 | 合同、出库单、签收单 | 已签收货物不含税 |
贸易客户 | ||||
境外客户 | 终端客户 | 货物报关出口并取得报关单 | 订单、报关单、提单、出口发票 | 报关出口货物离岸价 |
技术服务收入:根据公司业务特点,公司提供工艺包技术或技术服务,在向客户移交技术清单(成果)、提供技术服务完成后取得客户签收单或验收报告时一次性确认收入。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将其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并进一步考虑是否应计提亏损合同有关的预计负债:
①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的确认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①本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②本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计量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①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③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④政府补助退回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通常根据资产与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确认和计量为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不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折现。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算,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以本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或事项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B.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本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两项条件的,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才能)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
B.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本公司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量对所得税的影响,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下列情况的除外:
①因下列交易或事项中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A.商誉的初始确认;
B.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②本公司对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一般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的除外:
A.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
B.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特定交易或事项所涉及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的确认
①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同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通常调整企业合并中所确认的商誉。
②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项目
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包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等形成的其他综合收益、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或对前期(重要)会计差错更正差异追溯重述法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同时包含负债成份及权益成份的混合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计入所有者权益等。
③可弥补亏损和税款抵减
A.本公司自身经营产生的可弥补亏损以及税款抵减
可抵扣亏损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的亏损。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在预计可利用可弥补亏损或税款抵减的未来期间内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以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当期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B.因企业合并而形成的可弥补的被合并企业的未弥补亏损
在企业合并中,本公司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④合并抵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本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⑤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如果税法规定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支出允许税前扣除,在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成本费用的期间内,本公司根据会计期末取得信息估计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计算确定其计税基础及由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符合确认条件的情况下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其中预计未来期间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超过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的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成本费用,超过部分的所得税影响应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本公司作为经营租赁承租人时,将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根据租赁资产的使用量计入当期损益。出租人提供免租期的,本公司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摊,免租期内确认租金费用及相应的负债。出租人承担了承租人某些费用的,本公司按该费用从租金费用总额中扣除后的租金费用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摊。
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协议约定或有租金的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本公司作为经营租赁出租人时,采用直线法将收到的租金在租赁期内确认为收益。出租人提供免租期的,出租人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配,免租期内出租人也确认租金收入。承担了承租人某些费用的,本公司按该费用自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后的租金收入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配。
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金额较大的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经营租赁期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如协议约定或有租金的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收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本公司作为融资租赁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确认为当期融资费用,计入财务费用。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在计提融资租赁资产折旧时,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应折旧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折旧期间以租赁合同而定。如果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本公司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以租赁期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寿命作为折旧期间;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后本公司是否能够取得租赁资产的所有权,以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寿命两者中较短者作为折旧期间。
②本公司作为融资租赁出租人时,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应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计入资产负债表的长期应收款,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应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作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为租赁收入。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自2021年1月1日起适用
(1)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公司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2)单独租赁的识别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使用已识别资产的权利构成合同中的一项单独租赁:①承租人可从单独使用该资产或将其与易于获得的其他资源一起使用中获利;②该资产与合同中的其他资产不存在高度依赖或高度关联关系。
(3)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①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②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③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④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按照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对该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前述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将计入存货成本。
使用权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对于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预计剩余使用寿命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于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确定折旧率。
2)租赁负债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包括以下五项内容:
①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③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④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⑤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4)公司作为承租人的租赁变更会计处理
1)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①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2)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确定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在计算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公司采用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租赁变更生效日的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就上述租赁负债调整的影响,公司区分以下情形进行会计处理:
①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公司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租赁变更,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5)公司作为出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
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6)公司作为出租人的租赁变更会计处理
1)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2)融资租赁
①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A.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B.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②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如果租赁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如果租赁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新租赁准则 | / | 详见其他说明 |
其他说明: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其中母公司或子公司在境外上市且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其境外财务报表的企业可以提前实施。本公司于2021年1月1日执行新租赁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详见42-
(3)。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后签订或变更的合同,本公司按照新租赁准则中租赁的定义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上述会计政策的执行对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累计影响数为0。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税收入 | 13.00、6.00 |
消费税 | / | / |
营业税 | / |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 | 7.00、5.00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 15.00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 | 3.00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 | 2.00 |
房产税 | 自用房产按房屋建筑物原值扣除30%后余额、出租房产按租金收入 | 1.2、12 |
土地使用税 | 按使用土地面积计征 | 3.2-6元/年/平方米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15.00 |
中海亚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 15.00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学技术部关于修订印发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及国科发火[2016]195号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2021年12月15日,经大连市科学技术局、大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批准,本公司被认定为大连市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121200738),有效期为三年;2019年11月28日,经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批准,中海亚被认定为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937002798),有效期为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技术创新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88号),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期间,本公司及中海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规定,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123号)及《关于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公告》([2020]第15号)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出口业务享受增值税“免、抵、退”优惠政策,公司出口退税率为13%。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85,526.41 | 69,423.62 |
银行存款 | 311,640,406.01 | 34,471,806.63 |
其他货币资金 | 541,394,689.55 | 9,043,777.00 |
合计 | 853,120,621.97 | 43,585,007.25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
其他货币资金中530,000,000.00元为购买的银行大额存单,9,449,302.89元为票据保证金,1,177,001.00元为保函保证金,739,385.66元为存放于证券公司账户的资金,29,000.00元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除此之外,期末货币资金中无其他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620,000,000.00 | |
其中: | ||
债务工具投资 | 620,000,000.00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合计 | 620,00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5,784,816.00 | 19,724,615.00 |
商业承兑票据 | 190,095.00 | 1,140,000.00 |
合计 | 15,974,911.00 | 20,864,615.00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3,584,816.00 | |
商业承兑票据 | 200,100.00 | |
合计 | 13,784,916.00 |
注:公司对应收票据承兑人的信用等级进行了划分,分为信用等级较高的 6 家大型商业银行和9家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以下简称“信用等级较高银行”)以及信用等级一般的其他商业银行(以下简称“信用等级一般银行”)。6家大型商业银行分别为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9家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分别为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浙商银行。上述银行信用良好,拥有国资背景或为上市银行,资金实力雄厚,经营情况良好,根据银行主体评级情况,上述银行主体评级均达到AAA级且未来展望稳定,因此公司将其划分为信用等级较高银行。已背书或用于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如果由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很小,并且票据相关的利率风险已转移给银行,可以判断票据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故终止确认。如果由信用等级一般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以及商业承兑汇票在背书时继续确认应收票据,待到期兑付后终止确认。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5,984,916.00 | 100.00 | 10,005.00 | 0.06 | 15,974,911.00 | 20,924,615.00 | 100.00 | 60,000.00 | 0.29 | 20,864,615.00 |
其中: | ||||||||||
应收银承及信用证组合 | 15,784,816.00 | 98.75 | 15,784,816.00 | 19,724,615.00 | 94.27 | 19,724,615.00 | ||||
应收商承组合 | 200,100.00 | 1.25 | 10,005.00 | 5.00 | 190,095.00 | 1,200,000.00 | 5.73 | 60,000.00 | 5.00 | 1,140,000.00 |
合计 | 15,984,916.00 | / | 10,005.00 | / | 15,974,911.00 | 20,924,615.00 | / | 60,000.00 | / | 20,864,615.00 |
按单项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银承及信用证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应收银承及信用证组合 | 15,784,816.00 | ||
合计 | 15,784,816.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本章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的内容。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商承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应收商承组合 | 200,100.00 | 10,005.00 | 5.00 |
合计 | 200,100.00 | 10,005.00 | 5.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本章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的内容。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商承组合) | 60,000.00 | -49,995.00 | 10,005.00 | ||
合计 | 60,000.00 | -49,995.00 | 10,005.0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08,424,203.42 |
1年以内小计 | 208,424,203.42 |
1至2年 | 26,193,642.64 |
2至3年 | 2,191,000.0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3,216,790.01 |
4至5年 | 1,268,000.00 |
5年以上 | 2,574,230.00 |
合计 | 243,867,866.07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410,880.00 | 0.58 | 1,410,880.00 | 100.00 | 1,410,880.00 | 1.10 | 1,410,880.00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42,456,986.07 | 99.42 | 17,103,619.44 | 7.05 | 225,353,366.63 | 127,356,621.69 | 98.90 | 9,644,387.05 | 7.57 | 117,712,234.64 |
其中: |
应收国外客户账款组合 | 77,571,183.93 | 31.81 | 3,878,559.20 | 5.00 | 73,692,624.73 | 47,933,300.12 | 37.22 | 2,396,665.01 | 5.00 | 45,536,635.11 |
应收其他客户账款组合 | 164,885,802.14 | 67.61 | 13,225,060.24 | 8.02 | 151,660,741.90 | 79,423,321.57 | 61.68 | 7,247,722.04 | 9.13 | 72,175,599.53 |
合计 | 243,867,866.07 | / | 18,514,499.44 | / | 225,353,366.63 | 128,767,501.69 | / | 11,055,267.05 | / | 117,712,234.6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辽宁同益石化有限公司 | 746,880.00 | 746,88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山东金安化工有限公司 | 600,000.00 | 60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江苏春江润田农化有限公司 | 64,000.00 | 64,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1,410,880.00 | 1,410,880.00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本章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的内容。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客户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应收国外客户账款组合 | 77,571,183.93 | 3,878,559.20 | 5.00 |
应收其他客户账款组合 | 164,885,802.14 | 13,225,060.24 | 8.02 |
合计 | 242,456,986.07 | 17,103,619.44 | 7.05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本章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的内容。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410,880.00 | 1,410,88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644,387.05 | 7,459,232.39 | 17,103,619.44 | |||
合计 | 11,055,267.05 | 7,459,232.39 | 18,514,499.4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余额 | 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余额 |
应收客户1 | 104,701,302.86 | 42.93 | 5,235,065.14 |
应收客户2 | 57,442,500.00 | 23.55 | 2,872,125.00 |
应收客户3 | 10,080,000.00 | 4.13 | 504,000.00 |
应收客户4 | 8,733,523.32 | 3.58 | 871,477.13 |
应收客户5 | 7,304,500.00 | 3.00 | 365,225.00 |
合计 | 188,261,826.18 | 77.20 | 9,847,892.27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50,000.00 | 7,641,495.00 |
应收账款 | ||
合计 | 50,000.00 | 7,641,495.00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7,786,328.13 | 92.58 | 21,043,067.31 | 99.29 |
1至2年 | 1,282,990.15 | 6.68 | 62,670.99 | 0.30 |
2至3年 | 58,988.39 | 0.31 | 79,269.92 | 0.37 |
3年以上 | 83,018.05 | 0.43 | 8,408.89 | 0.04 |
合计 | 19,211,324.72 | 100.00 | 21,193,417.11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公司不存在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 |
的比例(%) | ||
预付供应商1 | 4,532,511.11 | 23.59 |
预付供应商2 | 4,329,211.01 | 22.53 |
预付供应商3 | 1,639,965.60 | 8.54 |
预付供应商4 | 1,417,003.19 | 7.38 |
预付供应商5 | 1,125,000.00 | 5.86 |
合计 | 13,043,690.91 | 67.9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501,378.69 | 354,165.73 |
合计 | 501,378.69 | 354,165.7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02,344.41 |
1年以内小计 | 202,344.41 |
1至2年 | 301,279.44 |
2至3年 | 40,000.0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20,000.00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563,623.85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和保证金 | 310,000.00 | 310,000.00 |
备用金 | 214,414.00 | 60,595.01 |
其他 | 39,209.85 | 9,579.44 |
合计 | 563,623.85 | 380,174.45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26,008.72 | 26,008.72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36,236.44 | 36,236.44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6月30日余额 | 62,245.16 | 62,245.16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 | 26,008.72 | 36,236.44 | 62,245.16 | |||
合计 | 26,008.72 | 36,236.44 | 62,245.1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其他应收款1 | 保证金 | 200,000.00 | 1-2年 | 35.48 | 20,000.00 |
其他应收款2 | 备用金 | 152,614.00 | 1年以内 | 27.08 | 7,630.70 |
其他应收款3 | 投标保证金 | 60,000.00 | 2-3年、3-4年 | 10.65 | 22,000.00 |
其他应收款4 | 投标保证金 | 50,000.00 | 1-2年 | 8.87 | 5,000.00 |
其他应收款5 | 备用金 | 50,000.00 | 1-2年 | 8.87 | 5,000.00 |
合计 | / | 512,614.00 | / | 90.95 | 59,630.70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67,411,723.32 | 67,411,723.32 | 61,356,414.66 | 61,356,414.66 | ||
在产品 | 102,009,367.11 | 2,366,562.52 | 99,642,804.59 | 106,257,767.90 | 2,366,562.52 | 103,891,205.38 |
库存商品 | 146,370,163.79 | 21,429,205.76 | 124,940,958.03 | 105,381,368.64 | 21,429,205.76 | 83,952,162.88 |
周转材料 | 9,018,984.45 | 9,018,984.45 | 9,003,745.29 | 9,003,745.29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委托加工物资 | 2,770,539.67 | 2,770,539.67 | 1,072,770.17 | 1,072,770.17 | ||
发出商品 | 8,978,068.82 | 8,978,068.82 | ||||
合计 | 327,580,778.34 | 23,795,768.28 | 303,785,010.06 | 292,050,135.48 | 23,795,768.28 | 268,254,367.20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
在产品 | 2,366,562.52 | 2,366,562.52 | ||||
库存商品 | 21,429,205.76 | 21,429,205.76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合计 | 23,795,768.28 | 23,795,768.28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未到期的质保金 | 9,105,300.00 | 455,265.00 | 8,650,035.00 | 2,925,300.00 | 146,265.00 | 2,779,035.00 |
合计 | 9,105,300.00 | 455,265.00 | 8,650,035.00 | 2,925,300.00 | 146,265.00 | 2,779,035.00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 | 309,000.00 | |||
合计 | 309,000.00 | / |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预缴、待抵扣税金 | 1,345,676.34 | 6,925,985.75 |
待摊费用 | 353,850.00 | 62,000.00 |
合计 | 1,699,526.34 | 6,987,985.75 |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中催技术有限公司 | 24,476,042.32 | -222,726.46 | 24,253,315.86 | ||||||||
小计 | 24,476,042.32 | -222,726.46 | 24,253,315.86 | ||||||||
合计 | 24,476,042.32 | -222,726.46 | 24,253,315.86 |
其他说明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687,852,843.34 | 627,809,294.76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687,852,843.34 | 627,809,294.76 |
其他说明:
无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60,498,977.38 | 514,472,683.80 | 5,537,103.26 | 6,401,239.21 | 786,910,003.65 |
2.本期增加金额 | 204,708.08 | 92,010,977.88 | 464,920.36 | 652,888.64 | 93,333,494.96 |
(1)购置 | 4,295,125.55 | 464,920.36 | 652,888.64 | 5,412,934.55 | |
(2)在建工程转入 | 204,708.08 | 87,715,852.33 | 87,920,560.41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513,567.92 | 158,172.41 | 89,076.19 | 3,760,816.52 | |
(1)处置或报废 | 931,402.79 | 158,172.41 | 89,076.19 | 1,178,651.39 | |
(2)其他减少 | 2,582,165.13 | 2,582,165.13 | |||
4.期末余额 | 260,703,685.46 | 602,970,093.76 | 5,843,851.21 | 6,965,051.66 | 876,482,682.0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2,671,084.97 | 118,273,076.34 | 3,904,576.31 | 4,251,971.27 | 159,100,708.89 |
2.本期增加金额 | 4,893,116.64 | 25,317,360.93 | 237,292.75 | 429,504.37 | 30,877,274.69 |
(1)计提 | 4,893,116.64 | 25,317,360.93 | 237,292.75 | 429,504.37 | 30,877,274.69 |
3.本期减少金额 | 1,138,302.44 | 125,220.00 | 84,622.39 | 1,348,144.83 | |
(1)处置或报废 | 606,806.80 | 125,220.00 | 84,622.39 | 816,649.19 | |
(2)其他减少 | 531,495.64 | 531,495.64 | |||
4.期末余额 | 37,564,201.61 | 142,452,134.83 | 4,016,649.06 | 4,596,853.25 | 188,629,838.75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23,139,483.85 | 460,517,958.93 | 1,827,202.15 | 2,368,198.41 | 687,852,843.34 |
2.期初账面价值 | 227,827,892.41 | 396,199,607.46 | 1,632,526.95 | 2,149,267.94 | 627,809,294.76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及建筑物 | 7,932,701.58 | 尚在办理中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5,180,146.51 | 89,340,791.94 |
工程物资 | 1,573,638.62 | 2,044,196.37 |
合计 | 16,753,785.13 | 91,384,988.31 |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特种分子筛和环保催化新材料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5,814,396.50 | 5,814,396.50 | 49,091,148.95 | 49,091,148.95 | ||
环保新材料及中间体项目 | 6,482,171.94 | 6,482,171.94 | 6,360,545.34 | 6,360,545.34 | ||
三车间扩容改造项目 | 9,365,033.79 | 9,365,033.79 | ||||
氧化铝球项目 | 4,149,536.75 | 4,149,536.75 | ||||
共沉淀项目 | 6,985,582.45 | 6,985,582.45 | ||||
制氧分子筛项目 | 5,217,202.93 | 5,217,202.93 | ||||
打片系统设备 | 2,937,462.65 | 2,937,462.65 | ||||
特种分子筛、环保催化剂、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产业化项目 | 238,532.11 | 238,532.11 | 238,532.11 | 238,532.11 |
零星工程 | 2,645,045.96 | 2,645,045.96 | 4,995,746.97 | 4,995,746.97 | ||
合计 | 15,180,146.51 | 15,180,146.51 | 89,340,791.94 | 89,340,791.94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特种分子筛和环保催化新材料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567,384,600.00 | 49,091,148.95 | 3,083,144.48 | 46,359,896.93 | 5,814,396.50 | 95.26 | 95.26% | 7,599,083.78 | 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贷款 | |||
环保新材料及中间体项目 | 361,833,800.00 | 6,360,545.34 | 121,626.60 | 6,482,171.94 | 2.61 | 2.61% | 自有资金及募投资金 |
三车间扩容改造项目 | 9,365,033.79 | 90,116.34 | 9,455,150.13 | 自有资金 | ||||||||
氧化铝球项目 | 4,149,536.75 | 48,165.30 | 4,197,702.05 | 自有资金 | ||||||||
共沉淀项目 | 6,985,582.45 | 2,782,769.41 | 9,768,351.86 | 自有资金 | ||||||||
制氧分子筛项目 | 5,217,202.93 | 363,754.96 | 5,580,957.89 | 自有资金 | ||||||||
打片系统设备 | 2,937,462.65 | 86,594.20 | 3,024,056.85 | 自有资金 |
特种分子筛、环保催化剂、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产业化项目 | 297,550,000.00 | 238,532.11 | 238,532.11 | 1.60 | 1.60% | 自有资金 | ||||||
零星工程 | 4,995,746.97 | 7,183,743.69 | 9,534,444.70 | 2,645,045.96 | 自有资金 | |||||||
合计 | 1,226,768,400.00 | 89,340,791.94 | 13,759,914.98 | 87,920,560.41 | 15,180,146.51 | / | / | 7,599,083.78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专用设备 | 1,094,833.13 | 1,094,833.13 | 1,942,465.40 | 1,942,465.40 | ||
其他工程材料 | 478,805.49 | 478,805.49 | 101,730.97 | 101,730.97 | ||
合计 | 1,573,638.62 | 1,573,638.62 | 2,044,196.37 | 2,044,196.37 |
其他说明:
无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78,415.17 | 378,415.1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378,415.17 | 378,415.17 |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20,127.43 | 120,127.4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5,619.30 | 115,619.30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35,746.73 | 235,746.73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42,668.44 | 142,668.44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58,287.74 | 258,287.74 |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6,381,352.20 | 200,000.00 | 1,110,000.00 | 1,444,528.11 | 59,135,880.31 |
2.本期增加金额 | 202,847.79 | 202,847.79 | |||
(1)购置 | 202,847.79 | 202,847.79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56,381,352.20 | 200,000.00 | 1,110,000.00 | 1,647,375.90 | 59,338,728.10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4,481,590.84 | 11,666.67 | 688,166.86 | 418,859.39 | 5,600,283.76 |
2.本期增加金额 | 569,337.24 | 10,000.00 | 45,500.00 | 72,916.82 | 697,754.06 |
(1)计提 | 569,337.24 | 10,000.00 | 45,500.00 | 72,916.82 | 697,754.06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5,050,928.08 | 21,666.67 | 733,666.86 | 491,776.21 | 6,298,037.8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1,330,424.12 | 178,333.33 | 376,333.14 | 1,155,599.69 | 53,040,690.28 |
2.期初账面价值 | 51,899,761.36 | 188,333.33 | 421,833.14 | 1,025,668.72 | 53,535,596.55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中海亚 | 2,091,422.22 | 2,091,422.22 | ||||
合计 | 2,091,422.22 | 2,091,422.22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
中海亚 | ||||||
合计 |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改造 | 1,090,243.21 | 340,208.47 | 750,034.74 | ||
合计 | 1,090,243.21 | 340,208.47 | 750,034.74 |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24,251,033.28 | 3,637,654.99 | 23,942,033.28 | 3,591,304.99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25,057,032.41 | 3,758,554.86 | 25,656,520.05 | 3,848,478.01 |
可抵扣亏损 | ||||
信用减值准备 | 18,586,749.60 | 2,788,012.45 | 11,141,275.77 | 1,671,191.37 |
已申报纳税的预收款 | 14,905,660.38 | 2,235,849.06 | 25,452,830.19 | 3,817,924.53 |
合计 | 82,800,475.67 | 12,420,071.36 | 86,192,659.29 | 12,928,898.90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6,509,717.40 | 976,457.61 | 6,887,608.68 | 1,033,141.29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合计 | 6,509,717.40 | 976,457.61 | 6,887,608.68 | 1,033,141.29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预付工程、设备款 | 9,701,789.10 | 9,701,789.10 | 5,816,183.89 | 5,816,183.89 | ||
合计 | 9,701,789.10 | 9,701,789.10 | 5,816,183.89 | 5,816,183.89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10,248,759.31 | 27,905,884.71 |
抵押借款 | 20,019,133.33 | 61,460,234.40 |
保证借款 | 53,639,064.74 | 62,934,452.89 |
信用借款 | ||
合计 | 83,906,957.38 | 152,300,572.0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注1:2021年11月,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2021离字第101402号《离岸授信协议》,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500.00万美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间为12个月,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须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或同币种备用信用证/保函。2021年11月,根据离岸授信协议提交支付申请,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200.00万美元,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具201.00万美元保函。2022年1月,根据离岸授信协议提交支付申请,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300.00万美元,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具302.00万美元保函。注2:2021年12月,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大连瓦房店市支行签订《小企业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瓦房店市支行借款2,0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公司以编号辽(2017)大连普湾不动产权第11000309号、辽(2017)大连普湾不动产权第11000310号、辽(2017)大连普湾不动产权第11000466号、辽(2017)大连普湾不动产权第11000467号、辽(2017)大连普湾不动产权第11000468号、辽(2017)大连普湾不动产权第11000469号、辽(2017)大连普湾不动产权第11000470号及辽(2017)大连普湾不动产权第11001088号的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李进、刘颐静、中触媒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为该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注3:2021年9月,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签订(2021)连银字第000222号《授信额度合同》(以下简称“授信合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向公司提供5,000.00万元(含等值其他币种,汇率按各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银行方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的授信额度敞口最高限额(含循环额度及/或一次性额度),公司股东中触媒集团有限公司、李进、刘颐静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为该授信合同项下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022年5月,根据授信合同提交支付申请,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借款1,116.32万元,借款期限为10个月;2022年6月,根据授信合同提交支付申请,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借款
887.46万元,借款期限为9个月。
注4:2021年7月,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签订2021年连信字第207号《授信协议》,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向公司提供8,000.00万元(含等值其他币种,汇率按各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银行方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间为12个月,公司股东中触媒集团有限公司、李进、刘颐静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为该授信合同项下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022年5月,根据授信合同提交支付申请,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借款
152.00万美元,借款期限2个月。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30,627,036.45 | 25,177,723.04 |
合计 | 30,627,036.45 | 25,177,723.04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货款 | 28,212,677.85 | 36,356,173.48 |
应付工程款 | 33,092,107.03 | 43,604,240.24 |
应付运费 | 2,549,329.07 | 1,726,870.73 |
应付劳务费 | 1,599,756.60 | 641,331.10 |
合计 | 65,453,870.55 | 82,328,615.55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供应商1 | 4,905,987.80 | 未到结算期 |
供应商2 | 2,954,750.91 | 未到结算期 |
供应商3 | 1,432,419.93 | 未到结算期 |
合计 | 9,293,158.64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2,088,610.62 | 3,328,449.83 |
预收技术转让款及其他 | 15,594,829.37 | 22,420,742.62 |
合计 | 17,683,439.99 | 25,749,192.45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9,357,348.55 | 51,408,438.86 | 52,411,032.27 | 8,354,755.14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4,644,688.26 | 4,644,688.26 | ||
三、辞退福利 | 65,500.00 | 65,500.00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9,357,348.55 | 56,118,627.12 | 57,121,220.53 | 8,354,755.14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8,835,489.01 | 43,193,915.40 | 44,159,397.12 | 7,870,007.29 |
二、职工福利费 | 2,471,959.35 | 2,471,959.35 | ||
三、社会保险费 | 2,728,559.55 | 2,728,559.55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2,038,184.03 | 2,038,184.03 | ||
工伤保险费 | 447,177.49 | 447,177.49 | ||
生育保险费 | 243,198.03 | 243,198.03 | ||
四、住房公积金 | 2,100,873.33 | 2,100,873.33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521,859.54 | 913,131.23 | 950,242.92 | 484,747.85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9,357,348.55 | 51,408,438.86 | 52,411,032.27 | 8,354,755.14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4,497,116.96 | 4,497,116.96 | ||
2、失业保险费 | 147,571.30 | 147,571.30 |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4,644,688.26 | 4,644,688.2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2,973,086.31 | 981,925.93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3,573,951.25 | 4,535,984.75 |
个人所得税 | 2,283,247.13 | 264,738.04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48,654.33 | 49,096.30 |
房产税 | 509,657.33 | 491,052.26 |
土地使用税 | 227,982.47 | 227,982.49 |
教育费附加 | 89,192.61 | 29,457.78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59,461.74 | 19,638.52 |
印花税 | 126,637.60 | 96,112.96 |
其他税费 | 11,613.77 | 13,601.80 |
合计 | 10,003,484.54 | 6,709,590.83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1,297,366.86 | 178,843.13 |
合计 | 1,297,366.86 | 178,843.13 |
其他说明:
无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保金及押金 | 54,000.00 | 66,367.28 |
其他 | 1,243,366.86 | 112,475.85 |
合计 | 1,297,366.86 | 178,843.13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53,265,696.28 |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8,758.07 | 8,525.22 |
合计 | 8,758.07 | 53,274,221.50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已背书未到期的承兑汇票 | 13,784,916.00 | 13,743,120.00 |
待转销项税额 | 1,212,998.23 | 1,339,806.59 |
合计 | 14,997,914.23 | 15,082,926.59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99,438,699.28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53,265,696.28 | |
合计 | 46,173,003.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40,000.00 | 40,000.00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2,264.43 | 3,001.81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8,758.07 | 8,525.22 |
合计 | 28,977.50 | 28,472.97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58,571,967.52 | 5,130,000.00 | 740,388.51 | 62,961,579.01 | 与资产相关 |
合计 | 58,571,967.52 | 5,130,000.00 | 740,388.51 | 62,961,579.01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东北振兴新动能培育平台及设施建设项目补助 | 39,139,784.92 | 430,107.54 | 38,709,677.38 | 与资产相关 | |||
基础设施建设补助 | 17,530,113.37 | 192,638.64 | 17,337,474.73 | 与资产相关 | |||
特种分子筛和环保催化新材料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1,840,500.00 | 102,250.02 | 1,738,249.98 | 与资产相关 | |||
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前端数据采集设备及传输链路项目 | 61,569.23 | 15,392.31 | 46,176.92 | 与资产相关 | |||
环保新材料及中间体项目 | 5,130,000.00 | 5,13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58,571,967.52 | 5,130,000.00 | 740,388.51 | 62,961,579.0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股份总数 | 132,150,000.00 | 44,050,000.00 | 44,050,000.00 | 176,200,000.0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386,106,965.31 | 1,647,096,423.20 | 2,033,203,388.51 | |
其他资本公积 | ||||
合计 | 386,106,965.31 | 1,647,096,423.20 | 2,033,203,388.51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3,144,622.32 | 3,075,144.38 | 69,477.94 | |
合计 | 3,144,622.32 | 3,075,144.38 | 69,477.94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35,496,263.65 | 35,496,263.65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35,496,263.65 | 35,496,263.65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79,044,433.20 | 185,894,990.88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79,044,433.20 | 185,894,990.88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75,564,634.25 | 133,671,641.65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4,023,004.38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0,526,000.00 | 26,430,000.00 |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69,194.95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314,083,067.45 | 279,044,433.20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25,890,144.11 | 185,508,238.39 | 319,598,025.91 | 171,494,255.35 |
其他业务 | 2,547,742.28 | 3,267,091.10 | 3,286,293.97 | 1,576,763.46 |
合计 | 328,437,886.39 | 188,775,329.49 | 322,884,319.88 | 173,071,018.81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特种分子筛及催化剂系列 | 298,739,147.71 |
非分子筛催化剂系列 | 14,889,380.51 |
技术收入 | 12,261,615.89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境内 | 173,263,466.56 |
境外 | 152,626,677.55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合同类型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合计 | 325,890,144.11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无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07,162.92 | 274,333.16 |
教育费附加 | 124,297.76 | 139,452.30 |
资源税 |
房产税 | 1,018,282.02 | 879,630.82 |
土地使用税 | 455,965.08 | 411,040.28 |
车船使用税 | 10,603.64 | 10,969.04 |
印花税 | 211,349.51 | 110,736.00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82,865.16 | 92,968.19 |
其他 | 37,557.60 | 38,875.93 |
合计 | 2,148,083.69 | 1,958,005.72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288,332.29 | 1,853,231.43 |
样品费用 | 7,333,250.01 | |
服务费 | 641,384.37 | 2,567,191.39 |
业务招待费 | 279,707.88 | 349,569.54 |
差旅费 | 73,564.94 | 172,289.04 |
办公费及杂费 | 208,557.58 | 896,162.60 |
合计 | 9,824,797.07 | 5,838,444.00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4,145,333.33 | 7,519,044.65 |
折旧费 | 2,724,144.53 | 2,441,717.36 |
中介机构服务费 | 5,018,188.37 | 2,587,888.26 |
办公费 | 1,540,880.80 | 2,960,079.76 |
业务招待费 | 1,287,665.90 | 866,693.72 |
低值易耗品 | 330,669.87 | 333,567.98 |
车辆及交通费 | 635,790.14 | 767,612.24 |
劳务费 | 369,782.61 | 551,280.35 |
修理费 | 228,118.97 | 705,549.50 |
无形资产摊销 | 661,985.40 | 638,240.28 |
差旅费 | 133,309.38 | 108,833.86 |
其他 | 218,564.83 | 239,147.75 |
合计 | 27,294,434.13 | 19,719,655.71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工费用 | 10,580,818.51 | 6,880,743.15 |
材料费用 | 7,115,974.51 | 6,082,864.58 |
非流动资产摊销 | 2,357,136.85 | 1,965,489.49 |
服务费 | 1,288,679.24 | 1,218,210.49 |
办公及水电费 | 892,420.57 | 518,715.37 |
设备维护费 | 385,646.51 | 387,645.70 |
差旅费 | 48,980.48 | 69,163.77 |
其他 | 1,105.05 | 842.26 |
合计 | 22,670,761.72 | 17,123,674.81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4,642,106.02 | 4,926,480.18 |
减:利息收入 | 1,315,841.94 | 133,573.81 |
汇兑损益 | -2,366,873.09 | 708,113.13 |
银行手续费 | 417,316.46 | 200,411.47 |
合计 | 1,376,707.45 | 5,701,430.97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 4,641,982.04 | 1,115,872.12 |
其中:与递延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 | 740,388.51 | 665,872.12 |
与递延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 | ||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 | 3,901,593.53 | 450,000.00 |
二、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且计入其他收益的项目 | 76,779.85 | 3,270.00 |
合计 | 4,718,761.89 | 1,119,142.12 |
其他说明:
政府补助披露详见附注七.84 政府补助。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22,726.46 | 216,539.00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731,996.77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费用 | -102,944.10 | -258,565.36 |
合计 | 406,326.21 | -42,026.36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49,995.00 | 325,000.00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7,459,232.39 | -2,789,807.72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36,236.44 | -14,073.02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7,445,473.83 | -2,478,880.74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309,000.00 | 52,220.10 |
合计 | -309,000.00 | 52,220.10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的处置利得或损失 | 68,817.50 | 8,766.23 |
其中:固定资产 | 68,817.50 | 8,766.23 |
合计 | 68,817.50 | 8,766.2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10,772.57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11,700,000.00 | 11,700,000.00 | |
其他 | 6,743.46 | 78.47 | 6,743.46 |
合计 | 11,706,743.46 | 10,851.04 | 11,706,743.46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上市奖励 | 11,7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294,861.76 | 24,136.97 | 294,861.76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10,000.00 | 20,000.00 | 10,000.00 |
其他 | 0.01 | 14,272.13 | 0.01 |
合计 | 304,861.77 | 58,409.10 | 304,861.77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9,172,308.19 | 13,954,535.24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452,143.86 | -1,041,737.32 |
合计 | 9,624,452.05 | 12,912,797.92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85,189,086.30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2,778,362.95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60,002.96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233,654.23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0,421.69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及其他 | -3,337,983.86 |
所得税费用 | 9,624,452.0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1,315,841.94 | 133,573.81 |
政府补助 | 20,734,892.25 | 452,990.00 |
往来款及其他 | 2,221,982.59 | 12,238,295.89 |
合计 | 24,272,716.78 | 12,824,859.70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往来款 | 20,618,714.07 | 12,814,065.80 |
银行手续费用 | 417,316.46 | 200,411.47 |
保证金及其他付现费用 | 11,213,067.37 | 33,475,294.13 |
合计 | 32,249,097.90 | 46,489,771.40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上市发行费 | 23,758,200.93 | |
合计 | 23,758,200.93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75,564,634.25 | 85,170,955.23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309,000.00 | -52,220.10 |
信用减值损失 | 7,445,473.83 | 2,478,880.74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30,877,274.69 | 28,219,666.88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115,619.30 | 4,508.18 |
无形资产摊销 | 697,754.06 | 672,318.14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340,208.47 | 310,281.66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8,817.50 | -8,766.23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94,861.76 | 13,364.40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4,642,106.02 | 4,926,480.18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06,326.21 | 42,026.36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08,827.54 | -976,322.57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56,683.68 | -53,880.76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5,530,642.86 | -30,161,175.34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5,408,664.30 | 65,891,402.65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6,678,505.59 | -18,814,950.47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353,880.22 | 137,662,568.95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311,725,932.42 | 31,973,040.51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34,541,230.25 | 24,079,743.86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77,184,702.17 | 7,893,296.65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311,725,932.42 | 34,541,230.25 |
其中:库存现金 | 85,526.41 | 69,423.62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311,640,406.01 | 34,471,806.63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11,725,932.42 | 34,541,230.25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541,394,689.55 | 大额存单、存出投资款、票据保证金、保函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10,881,461.56 | 借款担保 |
无形资产 | 2,293,641.99 | 借款担保 |
合计 | 554,569,793.10 | / |
其他说明:
无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2,890,539.52 | 6.7114 | 19,399,566.93 |
欧元 | 5,912.14 | 7.0084 | 41,434.64 |
港币 | |||
日元 | 21,000.00 | 0.0491 | 1,031.10 |
卢比 | 22,210.00 | 0.0848 | 1,883.41 |
澳大利亚元 | 1,300.00 | 4.6145 | 5,998.85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11,557,506.73 | 6.7114 | 77,567,050.66 |
欧元 | 589.76 | 7.0084 | 4,133.27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港币 | |||
短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 6,520,000.00 | 6.7114 | 43,758,328.00 |
应付账款 | |||
其中:美元 | 442,007.80 | 6.7114 | 2,966,491.15 |
欧元 | 4,000.00 | 7.0084 | 28,033.60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65,241,700.00 | 递延收益 | 740,388.51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15,601,593.53 | 营业外收入/其他收益 | 15,601,593.53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中海亚 | 山东省 | 山东省菏泽市 | 环保型催化剂的生产、研发与销售 | 100.00 | 股权收购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中催技术有限公司 | 山西省 | 山西省太原市 | 化工产品销售 | 49.00 | 权益法核算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无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中催技术有限公司 | 中催技术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41,699,796.03 | 38,800,175.72 |
非流动资产 | 16,033,617.55 | 16,205,092.33 |
资产合计 | 57,733,413.58 | 55,005,268.05 |
流动负债 | 8,245,013.85 | 5,062,324.53 |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 8,245,013.85 | 5,062,324.53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49,488,399.73 | 49,942,943.52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24,253,315.86 | 24,476,042.32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24,253,315.86 | 24,476,042.32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3,511,504.32 | 9,122,123.90 |
净利润 | -454,543.79 | 441,916.34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综合收益总额 | -454,543.79 | 441,916.34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其他说明无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源于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确认的各类金融工具,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各类风险的管理目标和政策的制度由本公司管理层负责。经营管理层通过职能部门负责日常的风险管理。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各类与金融工具相关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未能履行义务从而导致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
以及长期应收款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的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
本公司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本公司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存在较低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及长期应收款,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统筹负责公司内各子公司的现金管理工作,包括现金盈余的短期投资和筹措贷款以应付预计现金需求。本公司的政策是定期监控短期和长期的流动资金需求,以及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
3.市场风险
(1)外汇风险
本公司的汇率风险主要来自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持有的不以其记账本位币计价的外币资产和负债。本公司承受汇率风险主要与以美元计价的应收账款、短期借款有关,报告期末以外币计价的资产和负债风险组合后,公司整体汇率风险降低。
(2)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固定利率的银行借款,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
本公司总部财务部门持续监控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这些调整可能是提前归还贷款、拓展新的融资渠道等安排来降低利率风险。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620,000,000.00 | 620,000,000.00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620,000,000.00 | 620,000,000.00 | ||
(1)债务工具投资 | 620,000,000.00 | 620,000,000.00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50,000.00 | 50,000.00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620,050,000.00 | 620,050,000.00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其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主要为现金流量折现模型和市场可比公司模型等。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无风险利率、基准利率、汇率、信用点差、流动性溢价、缺乏流动性折扣等。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中触媒集团有限公司 | 北京 | 投资 | 10,272.19 | 26.12 | 26.12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本公司最终控制方:李进和刘颐静二人为夫妻关系,截至2022年6月30日,分别直接持有中触媒集团36.08%和22.44%股权,合计持有中触媒集团58.52%的股权,中触媒集团持有公司
26.12%的股份,李进直接持有公司1,148.5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52%,刘颐静直接持有公司520.7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6%;李进担任公司董事长,能够对公司的重大对外投资、技术研发、日常经营管理等经营决策施加重大影响,李进和刘颐静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李进、刘颐静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中催技术有限公司 | 联营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中触媒华邦(东营)有限公司 |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15%的股权;石双月担任董事 |
石双月 | 董事、持有中触媒集团有限公司11.97%的股权,中触媒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6.12%的股份;直接持有公司2.48%的股份 |
桂菊明 | 持有中触媒集团有限公司14.96%的股权,中触媒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6.12%的股份;直接持有公司3.11%的股份 |
刘岩 | 董事、直接持有公司5.89%的股权 |
王婧 | 直接持有公司5.89%的股权 |
李永宾 | 董事、石双月之妹夫 |
金钟 | 董事、副总经理、董秘 |
邹本锋 | 董事 |
项仁勇 | 总经理 |
徐瑞飞 | 财务总监 |
柳海涛 | 副总经理 |
王炳春 | 总工程师 |
徐杰 | 独立董事 |
周颖 | 独立董事 |
李纲 | 独立董事 |
王贤彬 | 监事会主席 |
王建青 | 监事 |
赵阳 | 监事 |
马光华 | 控股股东监事 |
宁波信合致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石双月实际控制的企业 |
百宜合月(海口)实业有限公司 | 石双月持股65%并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 |
信合财富(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石双月担任董事长 |
信合财富(北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石双月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 |
北京信合鼎成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石双月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信合远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石双月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 |
北京信合天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石双月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 |
北京中昊创业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 石双月担任董事 |
小糊涂优服(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石双月担任董事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广德信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石双月担任董事 |
中科元辰(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石双月实际控制的企业 |
北京中科宏维技心(有限合伙) | 石双月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北京中科惠红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 石双月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中科佳泰(北京)技文化有限公司 | 石双月担任董事长 |
山东中科智能数据技有限公司 | 石双月实际控制的企业 |
中科清宇(北京)视觉技有限公司 | 石双月实际控制的企业 |
中科汉青(北京)文化有限公司 | 石双月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 |
北京信合嘉汇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石双月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信合致宏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石双月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信合致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石双月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宁波信合致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石双月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宁波信合致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石双月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宁波信合诚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石双月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宁波信合恒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石双月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北京信合天峪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石双月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核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石双月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北京信宜合月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 石双月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
中科海境(北京)科技文化有限公司 | 石双月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 |
浠水飞宏贸易服务有限公司 | 桂菊明控制的企业 |
奥瑞京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桂菊明担任董事 |
祥云坤铭恒丰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 桂菊明任经理,已吊销未注销 |
湖北乌纱岭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 桂菊明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 |
黄冈齐安楚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 桂菊明担任董事兼经理 |
北京东润科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桂菊明控制的企业 |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刘岩担任董事兼董事会秘书 |
大连通运投资有限公司 | 刘岩任执行董事 |
大连中赢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金钟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
大连华盈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 邹本锋担任董事,已吊销未注销 |
山西华阳传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李永宾担任董事兼经理 |
源海晟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柳海涛持股30%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中催技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831,858.40 | 6,719,601.78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李进、刘颐静 | 60,000,000.00 | 2020.6.15 | 2023.6.15 | 是 |
李进、刘颐静 | 270,000,000.00 | 2019.2.21 | 2024.2.20 | 是 |
李进、刘颐静、中触媒集团有限公司 | 80,000,000.00 | 2021.7.19 | 2022.7.18 | 否 |
李进、刘颐静、中触媒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1.9.24 | 2022.9.23 | 否 |
李进、刘颐静、中触媒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19.12.9 | 2025.12.8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七”之“32、短期借款”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307.20 | 172.19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中催技术有限公司 | 7,273,554.13 | 567,355.41 | 4,073,554.13 | 203,677.71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中触媒华邦(东营)有限公司 | 710,000.00 | 710,000.00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16,217,361.97 |
1年以内小计 | 216,217,361.97 |
1至2年 | 35,501,672.09 |
2至3年 | 6,108,496.0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1,232,224.82 |
4至5年 | 1,268,000.00 |
5年以上 | 2,574,230.00 |
合计 | 272,901,984.88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410,880.00 | 0.52 | 1,410,880.00 | 100.00 | 1,410,880.00 | 0.94 | 1,410,880.00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71,491,104.88 | 99.48 | 17,103,619.44 | 6.30 | 254,387,485.44 | 148,597,581.95 | 99.06 | 9,644,387.05 | 6.49 | 138,953,194.90 |
其中: | ||||||||||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29,034,118.81 | 10.64 | 29,034,118.81 | 21,240,960.26 | 14.16 | 21,240,960.26 | ||||
应收国外客户账款组合 | 77,571,183.93 | 28.42 | 3,878,559.20 | 5.00 | 73,692,624.73 | 47,933,300.12 | 31.95 | 2,396,665.01 | 5.00 | 45,536,635.11 |
应收其他客户账款组合 | 164,885,802.14 | 60.42 | 13,225,060.24 | 8.02 | 151,660,741.90 | 79,423,321.57 | 52.95 | 7,247,722.04 | 9.13 | 72,175,599.53 |
合计 | 272,901,984.88 | 100.00 | 18,514,499.44 | 6.78 | 254,387,485.44 | 150,008,461.95 | 100.00 | 11,055,267.05 | 7.37 | 138,953,194.9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辽宁同益石化有限公司 | 746,880.00 | 746,88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山东金安化工有限公司 | 600,000.00 | 60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江苏春江润田农化有限公司 | 64,000.00 | 64,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1,410,880.00 | 1,410,880.00 | 100.0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客户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29,034,118.81 | ||
按应收国外客户账款组合 | 77,571,183.93 | 3,878,559.20 | 5.00 |
按应收其他客户账款组合 | 164,885,802.14 | 13,225,060.24 | 8.02 |
合计 | 271,491,104.88 | 17,103,619.44 | 6.3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本章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的内容。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410,880.00 | 1,410,88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644,387.05 | 7,459,232.39 | 17,103,619.44 | |||
合计 | 11,055,267.05 | 7,459,232.39 | 18,514,499.4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余额 | 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余额 |
应收客户1 | 104,701,302.86 | 38.37 | 5,235,065.14 |
应收客户2 | 57,442,500.00 | 21.05 | 2,872,125.00 |
应收客户3 | 29,034,118.81 | 10.64 | |
应收客户4 | 10,080,000.00 | 3.69 | 504,000.00 |
应收客户5 | 8,733,523.32 | 3.20 | 871,477.13 |
合计 | 209,991,444.99 | 76.95 | 9,482,667.27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6,044,349.91 | 11,957,138.43 |
合计 | 6,044,349.91 | 11,957,138.4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5,923,419.11 |
1年以内小计 | 5,923,419.11 |
1至2年 | 101,279.44 |
2至3年 | 40,000.0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20,000.00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6,084,698.55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关联往来款 | 5,759,005.11 | 11,800,857.70 |
押金和保证金 | 110,000.00 | 110,000.00 |
备用金 | 214,414.00 | 60,595.01 |
其他 | 1,279.44 | 1,279.44 |
合计 | 6,084,698.55 | 11,972,732.15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15,593.72 | 15,593.72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4,754.92 | 24,754.92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6月30日余额 | 40,348.64 | 40,348.64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5,593.72 | 24,754.92 | 40,348.64 | |||
合计 | 15,593.72 | 24,754.92 | 40,348.6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其他应收款1 | 关联往来款 | 5,759,005.11 | 1年以内 | 94.65 | |
其他应收款2 | 备用金 | 152,614.00 | 1年以内 | 2.51 | 7,630.70 |
其他应收款3 | 投标保证金 | 60,000.00 | 2-3年、3-4年 | 0.99 | 22,000.00 |
其他应收款4 | 投标保证金 | 50,000.00 | 1-2年 | 0.82 | 5,000.00 |
其他应收款5 | 备用金 | 50,000.00 | 1-2年 | 0.82 | 5,000.00 |
合计 | / | 6,071,619.11 | / | 99.79 | 39,630.70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04,512,000.00 | 104,512,000.00 | 104,512,000.00 | 104,512,000.00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24,253,315.86 | 24,253,315.86 | 24,476,042.32 | 24,476,042.32 | ||
合计 | 128,765,315.86 | 128,765,315.86 | 128,988,042.32 | 128,988,042.32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中海亚 | 104,512,000.00 | 104,512,000.00 | ||||
合计 | 104,512,000.00 | 104,512,000.00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中催技术有限公司 | 24,476,042.32 | -222,726.46 | 24,253,315.86 | ||||||||
小计 | 24,476,042.32 | -222,726.46 | 24,253,315.86 | ||||||||
合计 | 24,476,042.32 | -222,726.46 | 24,253,315.8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25,890,144.11 | 217,117,360.32 | 319,302,179.90 | 178,047,078.03 |
其他业务 | 9,637,643.17 | 10,769,225.26 | 6,110,913.43 | 3,783,650.55 |
合计 | 335,527,787.28 | 227,886,585.58 | 325,413,093.33 | 181,830,728.58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商品类型 |
特种分子筛及催化剂系列 | 298,739,147.71 |
非分子筛催化剂系列 | 14,889,380.51 |
技术收入 | 12,261,615.89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境内 | 173,263,466.56 |
境外 | 152,626,677.55 |
合计 | 325,890,144.11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22,726.46 | 384,480.34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731,996.77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费用 | -102,944.10 | |
合计 | 406,326.21 | 384,480.34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26,044.26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6,341,982.0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731,996.77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256.5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417,952.2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14,426,725.7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78 | 0.47 | 0.4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06 | 0.38 | 0.38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李进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2年8月30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