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北京东园京西生态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北京东园京西生态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北京东园京西生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园京西生态”)于2016年12月向北京农村商业银行琉璃河支行申请贷款12.35亿元,并以其自身部分资产提供质押担保,其中部分贷款已落地。根据银行最新的增信要求,需要公司为东园京西生态尚未放款的约1.58亿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东园京西生态同时为公司本次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的主要内容
近日,公司与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琉璃河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东园京西生态的融资事项提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3、担保额度:本金158,190,404.07元。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71,966.95万元,占2021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34.58%。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247,122.40万元,对外担保金额为124,844.54万元,占2021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2.97%和11.61%。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逾期债务及在审诉讼对应的担保金额为22,884.83万元。长
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因租金收益权转让相关事宜向公司提起诉讼,公司收到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支付受让租金收益权的对价款及相关利息、费用,公司已上诉。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