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996 公司简称:丰林集团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 | 未出席董事姓名 | 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 | 被委托人姓名 |
董事 | 刘一川 | 因公未能亲自出席 | SAMUEL NIAN LIU |
1.3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4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交所 | 丰林集团 | 601996 |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汪灏 | 周杰 |
电话 | 0771-6114839 | 0771-6114839 |
办公地址 | 广西南宁市银海大道1233号 | 广西南宁市银海大道1233号 |
电子信箱 | IR@fenglingroup.com | IR@fenglingroup.com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 | 4,007,362,791.65 | 4,032,402,172.99 | -0.6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795,061,625.69 | 2,820,847,067.52 | -0.91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
减(%) | |||
营业收入 | 781,290,118.05 | 902,197,342.48 | -13.4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1,189,308.07 | 70,465,761.02 | -41.5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5,615,049.23 | 71,680,665.66 | -50.3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2,373,526.42 | 190,989,301.93 | -14.9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46 | 2.45 | 减少0.99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4 | 0.06 | -33.3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4 | 0.06 | -33.33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31,315 |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 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
FENGLIN INTERNATIONAL LIMITED | 境外法人 | 40.06 | 458,946,000 | 0 | 无 | 0 |
广州索菲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56 | 40,728,487 | 0 | 无 | 0 |
广西林业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97 | 22,573,590 | 0 | 无 | 0 |
李卓 | 境内自然人 | 1.52 | 17,450,613 | 0 | 无 | 0 |
陈红娟 | 境内自然人 | 1.01 | 11,585,795 | 0 | 无 | 0 |
成志刚 | 境内自然人 | 0.64 | 7,316,250 | 0 | 无 | 0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其他 | 0.61 | 6,952,256 | 0 | 无 | 0 |
哈尔滨市道里区慈善基金会 | 未知 | 0.45 | 5,208,200 | 0 | 无 | 0 |
王海 | 境内自然人 | 0.41 | 4,710,000 | 0 | 无 | 0 |
张秀 | 境内自然人 | 0.35 | 4,005,800 | 0 | 无 | 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刘一川为本公司控股股东FENGLIN INTERNATIONAL LIMITED(丰林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通过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6,801,0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9%,并于2018年6月21日与王海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双方已于2022年3月15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之解除协议》,并约定于签署之日起解除一致行动关系。除此之外,本公司控股股东与其他前十名无限售股东和前十名股东中的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并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2.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