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2022年08月18日以电话、邮件、专人送达等形式发出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2年08月29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公司和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