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2-043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84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6.17元,募集资金总额52,34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627.92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5,712.0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9年10月31日出具了会验字〔2019〕第7830号《验资报告》。
(二)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2022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3,257.17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6,015.42万元。
(2)收到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67.33万元,支付募集资金专户结算手续费0.19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取得投资收益631.97万元,收到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553.44万元,支付募集资金专户结算手续费9.55万元。
综上,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的金额为36,015.42万元,结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772.93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9,696.66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余额为7,099.59万元。
项目 | 金额(万元) |
①募集资金净额 | 45,712.08 |
②截至2022年6月末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 36,015.42 |
③截至2022年6月末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①-② | 9,696.66 |
④截至2022年6月末公司利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 | 0.00 |
⑤截至2022年6月末公司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偿还余额 | 3,000.00 |
⑥截至2022年6月末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 553.46 |
⑦截至2022年6月末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结算手续费 | 9.55 |
⑧截至2022年6月末公司利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取得投资收益 | 631.96 |
⑨截至2022年6月末公司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净额 | 772.93 |
⑩截至2022年6月末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余额=③-④-⑤+⑥-⑦+⑧-⑨ | 7,099.59 |
注:1、上表数据计算差异源自数据四舍五入。
2、表中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净额:是已经结项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销户前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包括累计孳生的利息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制定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2019年10月3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分别与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临邑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荣昌支行及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完毕《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增加了安徽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2022年4月21日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及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管,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 开户银行 | 账号 |
安徽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蚌埠分行营业部 | 8112301012100813529 |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存放银行 | 银行账户账号 | 存款方式 | 余额 (万元) | 存续状态 |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临邑支行 | 86617004101421000272 | 活期存款 | 2,179.50 | 正常 |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临邑支行 | 86617004101421000265 | 活期存款 | 1,871.58 | 正常 |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临邑支行 | 86617004101421000258 | 不适用 | 0.00 | 注销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荣昌支行 | 31170101040020562 | 不适用 | 0.00 | 注销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荣昌支行 | 31170101040020570 | 活期存款 | 347.14 | 正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蚌埠分行营业部 | 8112301012100813529 | 活期存款 | 2,701.37 | 正常 |
合计 | 7,099.59 |
三、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万元(含3,000万)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以满足公司后续发展的实际需求。
截至2022年6月30日,暂时补充流动资产尚未偿还余额3,000.00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2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2年3月21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增加土地配置,将投资总金额由6,594.65万元调整为6,823.38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
附件1:
附件1: | ||||||||||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
单位:元 | ||||||||||
募集资金总额 | 457,120,836.1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2,571,719.6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60,154,192.3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年产400万升DPF载体山东基地项目 | 否 | 246,017,200.00 | 191,225,270.01 | 29,334,569.64 | 174,935,026.96 | 91.48% | 2022.1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年产200万升DOC、160万升TWC、200万升GPF载体生产项目 | 否 | 184,876,000.00 | 129,876,034.45 | 0.00 | 125,442,058.20 | 96.59% | 2022.1 | 7,079,385.94 | 否④ | 否 |
山东生产基地汽车蜂窝陶瓷载体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 | 否 | 30,073,031.69 | 30,073,031.69 | 806,170.00 | 12,446,127.20 | 41.39% | 2023.1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65,946,500.00 | 65,946,500.00 | 2,430,980.00 | 7,330,980.00 | 11.12% | 2023.1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50,000,000.00 | 40,000,000.00 | 40,000,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576,912,731.69 | 457,120,836.15 | 32,571,719.64 | 360,154,192.36 | 78.79%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①年产400万升DPF载体山东基地项目:原计划建设周期24个月,于2021年11月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1年10月,该项目部分设备已投入生产并实现有效产能,但一方面由于疫情的持续,项目建设进度受到影响;另一方面由于国六用DPF产品工艺要求,特别是烧成工序时间较国五产品调整较大,质量要求更高,原计划的设备及烧成窑炉技术性能必须进行相关调整。为保证募投项目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通过综合评估分析,基于审慎原则,在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方向、用途和投资总额的前提下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2年12月。 ②山东生产基地汽车蜂窝陶瓷载体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于2020年10月延长建设期一年。在延长期内,由于国六产品工艺要求更加严苛,对于设备选型、调试及改进要求等存在诸多不确定性,未能在延长期内完成采购。根据该项目实际情况,充分考虑最新的自动化设备,以及产品在制造过程中的持续改造升级需求,公司修改设备方案,以避免上述不利因素对项目进度的进一步影响,公司将在未来二年内完成该项目的建设。通过综合评估分析,基于谨慎性原则,在不改变募投项目使用方向、用途和投资总额的前提下将“山东生产基地汽车蜂窝陶瓷载体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建设周期延长至2023年12月。 ③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本项目原计划于2021年11月完工。由于人才引进,设备选型等众多因素,且新增实施主体需要完成场地建设等事项。为保证募投项目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根据项目建设的大致规划和进度进行重新评估,经审慎考量,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3年12月。 ④年产200万升DOC、160万升TWC、200万升GPF载体重庆生产基地项目收益未达计划主要是受疫情以及商用车终端需求缩减导致公司销售下滑,致使该项目报告期内未达计划收益。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2021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长建设期的议案》,同意增加安徽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至2019年11月2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963.70万元,募投资金到位后进行了置换。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19年11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2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6月30日,尚未归还募集资金3,000万元。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无在途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且报告期内未进行现金管理。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年产200万升DOC、160万升TWC、200万升GPF载体重庆生产基地项目结余金额772.94万元,其中孳生的利息扣除手续费金额是329.54万元。①主要结余原因:1、根据相关合同约定,主体工程质保金、验收尾款等款项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募集资金余额中含未支付的质保金及尾款;2、募集资金在存储及现金管理过程中产生了利息收入。②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再使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3:“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4: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比如固定收益类的国债、银行理财产品以及其他投资产品等,在上表的“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中填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