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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福环保: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31

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2-042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调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减少土地配置,调整设备、研发费用等投入比例,调整后总金额不变。

● 调整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84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6.17元,募集资金总额52,34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627.92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5,712.0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9年10月31日出具了会验字〔2019〕第7830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中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情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拟投入募集资金截至2022年6月30日累计投入金额
1年产400万升DPF载体山东基地项目24,601.7219,122.5317,493.50
2年产200万升DOC、160万升TWC、200万升GPF载体生产项目18,487.6012,987.6012,544.21
3山东生产基地汽车蜂窝陶瓷载体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3,007.303,007.301,244.61
4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6,594.656,594.65733.10
5补充流动资金5,000.004,000.004,000.00
合计57,691.2745,712.0836,015.42

三、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情况

(一)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2021年8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长建设期的议案》,同意增加安徽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奥福”)作为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对应新增的实施地点为安徽省蚌埠市经济开发区临港产业园,并将研发中心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3年12月。具体调整内容详见2021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长建设期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2022年2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2022年3月21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研发中心项目增加土地配置,将投资总金额由6,594.65万元调整为6,823.38万元,具体调整内容详见2022年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研发中心项目实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拟投入募集资金截至2022年6月30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研发中心项目6,823.386,594.65733.10
合计6,823.386,594.65733.10

(二)本次调整研发中心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

考虑到市场环境和经济形势的变化,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基于控成本、降风险的原则,公司拟终止子公司安徽奥福与蚌埠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的《奥福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投资协议》,将研发中心项目的最终建设地点选择在安徽奥福现有土地上进行,不再另行购置土地进行建设。同时结合公司研发需求,对该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调整研发中心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自身发展需求,拟放弃土地购置,选择在安徽奥福现有厂区内,建设实验室及配套基础设施,同时增加研发中心项目的设备投入,调整后投资构成如下:

序号项目单位本次调整前 投资金额本次调整后 投资金额调整金额
1建设投资万元3,180.002,640.40-540.00
2设备投资万元2,125.383,174.821,049.44
3软件投资万元233.00233.000.00
4预备费投资万元300.00267.00-33.00
5研发费用投资万元985.00508.16-476.84
合计6,823.386,823.380.00

本次调整后,研发中心项目拟在重庆奥福继续投入少量小型试验设备,在安徽奥福现有厂区内投建实验室及中试线约8,000平方米。为加快研发过程中试进度并满足研发过程中蜂窝陶瓷材料性能检验要求,对拟投入设备进行了重新评审,增加了建设中试线所需设备及蜂窝陶瓷性能检验设备购入量,中试线及性能检测设备投入约56台。此次调整前后总投资额不变,拟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6,594.65万元,项目投资总额与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之间的差额公司将以自筹资金补足。

三、研发中心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影响

本次调整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内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

慎决定,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和公司经营规划,有利于推进上述项目的顺利实施,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8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调整研发中心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该议案尚须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研发中心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未来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调整研发中心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相关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调整研发中心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并同意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研发中心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未来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调整研发中心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调整研发中心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并同意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调整研发中心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相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研发中心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无异议,本次调整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之独立意见》

2、《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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