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2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12名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八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9层会议室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12名,实到董事12名,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董事为宋为兔、孙朝晖、梁润彪、韩俊琴、董敏、张世潮,通过视频参加会议的董事为吴爱国、刘宝龙、丁喜梅、戴继锋、彭丽、隋景祥。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为兔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2年半年度报告》。
2.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
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宋为兔、吴爱国、刘宝龙、孙朝晖、梁润彪、丁喜梅、戴继锋、彭丽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4.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董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定于2022年9月16日(星期五)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意见。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