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751 证券简称:惠同新材 主办券商:中金公司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2 年 8 月 29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第六章附则第五十四条 其他本规则所称“以上”、“内”含本数;“过”、“超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本规则是公司章程附件,由董事会拟定,经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并开始实施,修改时亦同。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本规则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规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