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的相关会议文件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2022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专户存储、专项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截至本半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已针对前期超额使用募资资金做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审议追认,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红滨、夏建波、梁枫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