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2-050证券代码:833751证券简称:惠同新材主办券商:中金公司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自挂牌以来至2022年6月30日,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共实施了一次股票定向发行,相关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0年11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0年11月21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惠同新材2020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等议案,同意定向发行股票3,080,000股,每股价格为人民币4.1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2,628,000.00元。
2020年12月3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对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系统函[2020]3721号),对公司本次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截至2020年12月18日,本次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2,628,000.00元已全部到位,并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职业字【2020】41797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公司分别于2020年11月6日和2020年11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2020年12月21日,公司与主办券商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
公告编号:2022-050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户号码为4392108880130000046257。截至2020年12月18日,股票发行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2,628,000.00元,已由认购对象在缴款期内存入该账户。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的情况,也不存在在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之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还有余额1.12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企业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余额 | 备注 |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 | 4392108880130000046257 | 1.12 | 募集资金专户 |
注:以上账户余额为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2020年
月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公告编号:
2020-04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完善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制度,强化了各方义务和责任,保障了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规范。
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严格按照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依据发行方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自公司股票发行后,变更过
次募集资金用途。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变更用途的议案》,决定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截至2021年
月
日的剩余募集资金11,387,481.24元的用途变更。(详见公司2021年
月
日披露的2021-033号公告《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
公告编号:2022-050告》)。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金额(元) |
一、募集总金额 | 12,628,000.00 |
二、加:其他存入金额(注1) | 1,001.01 |
三、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 19660.19 |
四、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1,387,481.24 |
五、减:募集资金使用 | 12,648,660.08 |
其中1、采购铜材 | 1,200,000.00 |
2、采购不锈钢丝 | 50,490.84 |
3、电费 | 4,510,688.00 |
4、工资(含社保及公积金) | 6,887,481.24 |
六、减:银行手续费 | 0.00 |
七、募集资金余额 | 1.12 |
注1:其他存入金额1,001.01元,其中1000元是开立账户时公司按银行要求存入,0.01元是定增股东李文武缴纳定增款时汇入的测试款,1元是定增股东李红缴纳定增款时汇入的测试款。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0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存在变更情况。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支付采购不锈钢丝、铜材和铁铬铝合金丝费用)。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总额为11,387,481.24元,拟用于支付电费及工资。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监管规则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未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未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营业务的公司,未用于股票及其他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未通过质押、委托
公告编号:2022-050贷款或其他方式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四、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户名: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账户:4392108880130000046257上述募集资金账户已于2022年7月12日办理完成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12元于注销账户前转入公司其他账户(详见公司2022年7月13日披露的2022-042号公告《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上述募集资金账户注销后,公司与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主办券商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六、结论性意见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