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18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送交公司全体董事。
(三)会议时间:2022年8月29日09:00
会议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港口中心2706会议室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表决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其中董事宋小明及独立董事肖胜方、樊霞、吉争雄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
(五)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益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长李益波、副董事长黄波、董事苏兴旺、董事宋小明为该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具有有效表决权的票数为4票。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广州南沙联合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广州南沙联合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各股东按股比增资32,893万元,其中公司出资21,380.45万元。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锁颍馨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