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18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送交公司全体监事。
(三)会议时间:2022年8月29日10:30
会议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港口中心2706会议室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4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4名。
(五)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应海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投票表决,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2年上半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