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马元驹、张敏、林岩
202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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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建河山: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下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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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8-31 |
一、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马元驹、张敏、林岩 2022年8月30日 |
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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