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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兴精工: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31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19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于2022年8月29日13: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通讯表决的董事为戚振东先生和陆文龙先生。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袁静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书面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63)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2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公司2022年1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2022年1月26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2022年度公司共为下属子(孙)公司提供不超过172,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2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授权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其中子公司惠州春兴精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春兴”)为子公司迈特通信设备(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迈特”)2022年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子公司金寨春兴精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寨春兴”)对子公司苏州迈特2022年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

元。

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披露了金寨春兴经其股东会决议程序审议通过,以其名下设备为公司、苏州迈特、春兴铸造、春兴保理向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牵头的银团办理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292.24万元,其中金寨春兴对苏州迈特提供担保1,405.86万元。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业务发展要求,在不改变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总额度前提下,将上述子公司惠州春兴为子公司苏州迈特提供的20,000万元担保额度调整至由子公司金寨春兴为子公司苏州迈特提供。调整后,惠州春兴为苏州迈特提供担保额度为零;金寨春兴为苏州迈特新增2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累计担保额度为36,405.86万元。

除上述调整外,其余担保条件不变,担保额度授权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均以合同约定为准。

《关于调整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审议的部分议案涉及股东大会

职权,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特提议于2022年9月16日15:00在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120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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