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集情况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2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并于2022年8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爱权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等事项;在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制度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总票数100%,不同意0票,占总票数0%,弃权0票,占总票数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消费电子行业自动化设备扩产建设项目”、“汽车、新能源行业自动化设备产业化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升级项目”予以结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规定。
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所审议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总票数100%,不同意0票,占总票数0%,弃权0票,占总票数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67)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总票数100%,不同意0票,占总票数0%,弃权0票,占总票数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69)
特此公告。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