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8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加董事7名,董事王晓松、吕小平、梁志诚、曲德君和独立董事陈松蹊、陈冬华、徐建东参加会议。董事长王晓松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城控股2022年半年度报告》和《新城控股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对共同投资项目公司同比例减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子公司香港鼎睿发展有限公司与关联方上海新城万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对2个共同投资项目公司进行同比例减资,总减资金额分别为人民币3.19亿元和0.75亿元(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美元,上述减资总额以历史加权平均汇率折算,实际减资总额以减资当天汇率折算确定)。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城控股关于与关联方对共同投资项目公司同比例减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号)。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