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告知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告知函》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逐项落实,并就相关问题进行说明和回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告知函》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请做好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