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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市: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30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2年8月30日在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39号新城市大厦10楼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30日以口头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春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5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5人,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城市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截至2022年8月30日,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的情形,触发“城市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鉴于“城市转债”发行上市时间较短,距离6年的存续期届满尚远,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市场环境、股价走势等诸多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明确投资者预期,公司董事会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且在未来六个月内(即2022年8月31日至2023年3月2日),如再次触发“城市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自2023年3月3日起算,若再次触发“城市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城市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不向下修正“城市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2)。

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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