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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雪发: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31

作为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法规、规则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相关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为支持公司(包括下属公司)的发展,提高公司融资效率,公司控股股东广州雪松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拟继续无偿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增加至不超过10亿元,资助期限为三十六个月(自2022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资助金额在该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余额为1,558.11万元。2022年1-6月,公司根据贷款期限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提财务费用426,300.43元,增加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426,300.43元。

1、除以上事项外,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属于经营性资金往来,均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制度规定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且信息披露符合规范性要求,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资金往来、资金占用事项。

2、除以上事项外,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情况,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以其他方式变相资金占用的情形。

3、2020年11月,因公司将持有的西安天楠文化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天楠”)90%的股权转让给雪松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松文开”),西安天楠成为公司关联方,此前公司及控股下属公司因华融融资为其提供的担保形成

关联担保。对此,西安天楠股东雪松文开出具《反担保函》,为西安天楠应还款债务金额提供保证反担保。除上述关联担保外,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为19,000.00万元,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况。

4、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担保余额(含对子公司担保)共计49,644.22万元,占公司期末净资产的28.66%。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香格里拉市仁华置业有限公司、嘉兴市松旅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西安天楠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2019年11月12日49,644.222019年11月12日49,644.22连带责任保证3年
合计49,644.2249,644.22

我们认为:以上担保均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其他制度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没有发生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为子公司和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债务已全部到期共44,630.00万元,其中,关联方西安天楠19,200.00万元,子公司25,430.00万元。公司和各关联方正在与对方积极商谈到期债务的还款及展期方案。公司已多次催促西安天楠及其控股股东尽快办理相关债务的还款事宜,若因客观原因导致西安天楠无法履行还款责任,或未能完成展期手续,且其他担保措施均失效,公司存在需履行担保责任的风险,若履行该担保责任将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除以上担保事项,公司无其他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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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修炳 刘善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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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长霞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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