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晓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出具的《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我们认为该报告是客观、公正的,充分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且实际控制人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承诺为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安全提供了充分保证;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详见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32)。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及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
详见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及增加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详见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及四项实施细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及风险防范能力,同时进一步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明确内部审计责任,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2022年1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21年10月第二次修正)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对《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的部分章节和条款进行修订,并将原《内部审计工作实施细则》拆分为《内部控制审计实施细则》、《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施细则》、《工程项目内部审计实施细则》三项,同时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对原《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制度》进行修订并更名为《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实施细则》。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