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议案等资料。2022年8月30日上午10:30,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在宝应县苏中路1号宝胜会议中心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董事杨泽元、蔡临宁、独立董事杨志勇、路国平、闻道才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泽元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就以下事项进行审议: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宝胜股份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宝胜股份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宝胜股份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宝胜股份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求,经公司与控股股东宝胜集团有限公司协商,宝胜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向本公司提供借款4.00亿元人民币,期限12个月,利率为一年期LPR利率,不收取手续费,综合利率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关联董事杨泽元先生、邵文林、梁文旭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路国平先生、杨志勇先生和闻道才先生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本次向控股股东借款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经营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请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路国平先生、杨志勇先生和闻道才先生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宝胜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可以缓解公司短期人民币流动资金紧张问题,有利于维持公司正常运转,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
4.00亿元。
本议案尚需通过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