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2年8月18日以通讯的形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8月29日,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瑞庆主持,公司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天力锂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淮海路支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