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2年8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志杰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监事应到5人,实到5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20)。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8月30日